就中國留學生波士頓遇害事件,死者家屬能否向美國政府或者州政府提起國際賠償訴訟?

雖然這不是國家主體的不法行為,但是美國政府在此事上沒有盡到保護義務。不知道關於國際恐怖襲擊的賠償方案和標準有沒有相關的公約和協議。


Update:

時至今日,The One Fund已經籌措到2000萬美金,相關人士正在研究,誰有資格獲得救濟基金,每個受害人及其家庭又能獲得多少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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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賠償的事宜比較關心,這兩天看電視新聞都沒有提到這個問題。主流媒體的焦點還是集中在對犯罪嫌疑人的審問上。

今早看新聞,同為受害者的29歲美國籍女子的葬禮既豪華又莊重,新聞媒體悉數到場。這就讓我想到了咱們的受害者應當得到怎樣的賠償。

關於賠償,現在主要的說法還是集中在保險和基金(捐款)這兩個項目上。

1,關於保險。

因為波士頓爆炸導致3人死亡、260多人受傷,且爆炸後1警察被射殺,許多倖存者被截肢,需要長期治療和復健,所以保險賠償事宜現在依然還處在事故理賠的統計中。

同時咱們的留學生還有在校的保險,這也是很有利的一項賠償。

2,關於基金。

針對波士頓爆炸事件,麻薩諸塞州的州長和波士頓市市長共同宣布成立了"The One Fund Boston"The One Fund .並鼓勵民間積極捐款。社會還是比較積極響應的,比如大家熟知的New Balance,向The One Fund Boston捐款100萬美元,以支持爆炸中的受害者及其家屬。

關於保險和基金,在這兒還是希望受害人的家屬和中國駐美國領事館積极參与到賠付的事宜中,爭取咱們應有的權利,不光是死者,還有更多在此次時間中受傷的同學們。必要時,派出律師參與。

3,政府計劃。

由於奧巴馬已經公開宣布此事件屬於恐怖行為「act of terror」,當司法部長和財政部長給出明確證據證明該事件屬於恐怖行為時,就可以啟動恐怖主義風險保險計劃「Terrorism Risk Insurance Program」。這個程序就比較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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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國受害人的家屬是否可以出訴訟,答案是可以的,但耗時較長。

根據911受害者的經驗,最快捷最有利的賠償方式還是接受救濟基金。如果與政府或者罪犯打交道事情會變得極其複雜。911受害者的賠償範圍在1萬美元到150萬美元,政府和民間的力量加起來還是非常大的。

1,受害人可以起訴波士頓體育協會 Boston Athletic Association (BAA),因為是由BAA組織的這次馬拉松比賽。當然BAA也為活動投了保險。

2,當罪犯被逮捕定罪時,受害人可以起訴犯罪人。

3,如果放棄救濟基金而起訴政府,可行,但是場持久戰,如果成功,賠償金可能會很多,但誰也不會知道結果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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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波士頓爆炸受害者賠償基金髮放如下。

遇難者:每人219.5萬美元

雙腿截肢者:每人219.5萬美元

單腿截肢者:每人119.5萬美元

住院一至兩晚的傷者:每人12.5萬美元

住院時間更長者:每人$94.8萬

未住院受傷者:每人$8000

這次的賠償金額在大多數人看來還是很到位的。


我是這麼看的,如果非得走法律程序索賠的話,作為受害人家屬,可以考慮起訴賽事的主辦方,或者為賽事提供安保服務的機構。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明,波士頓馬拉松的主辦方為波士頓田徑協會(波士頓馬拉松)。所以該協會有責任確保整個比賽的安全,包括選手安全和觀眾安全。尤其是在美國頻頻遭受恐怖主義威脅的情況下,更應當清楚知曉賽事的特殊紀念意義有可能成為恐怖主義攻擊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因安保不當導致受害人死亡,我認為應當是負有直接責任的。故若索賠,訴承辦單位比直接訴國家更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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