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港媒爆女乒總教練孔令輝被新加坡賭場追債事件?
【港媒:孔令輝在香港被新加坡賭場追債256萬港元】據文匯報報道,現任中國女子乒乓球隊主教練孔令輝,被新加坡賭場追討250多萬港元(約220萬人民幣)。報道稱,孔令輝於2015年向賭場借款100萬新加坡元(約495萬人民幣),其中90萬為籌碼,10萬作為頂級玩家費用,至今仍未完全還清。http://t.cn/RSbLcVu [/cp
&>--------------------分割線------------------&<晚上多年不用微博的孔指導發了聲明&>--------------------再一次的分割線---------------------&<
第二天一起來就看到,孔令輝被召回國了,已經停職了
我就是幫親友取了下籌碼,順便幫親友壓了下大小而已。怎麼就變成我賭博了?還有沒有王法?媒體你們亂說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個人微博的公關及時且精明,意圖完全撇清關係,卻忽略了一點:人民群眾不是傻子.
孔賭博事件情況比較複雜——一個中國大陸居民,在新加坡欠賭債後,被起訴到香港,為何新加坡賭場避開新加坡法院和中國內地法院,直接在香港高院對孔提起訴訟呢?
首先,新加坡和中國是沒有簽訂任何關於法院判決相互強制執行的安排的(香港除外)。這就是說,即便賭場在新加坡法院對孔提起訴訟,並獲得勝訴,也很難對法院判決進行執行!
其次,追討賭債在中國內地屬於非法行為。新加坡賭場為追回賭債想要在中國法院提出起訴,行為本身就不受法律支持。
最後,依據國際司法中最密切聯繫原則,原告新加坡賭場只能選擇香港法院。原因有三:第一,中國香港法院既不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國籍、住所或者居所,也不考慮訴因的性質,而只是從「實際控制」原則出發來決定其是否具有管轄權,因此香港法院對該案具有管轄權;第二,中國香港與內地存在相關的司法協助規定,新加坡賭場在香港起訴,最終判決執行起來比較容易;第三,依據最密切聯繫原則,孔是中國人,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原告選擇在香港提起訴訟。
針對孔最終可能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方面,中國香港法院的判決,對於涉及大陸公民的部分,還牽扯到執行的問題。我國內地目前有一些與港澳地區司法機關關於司法協助的文件,以孔令輝案件為例,在不違反我國內地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如果中國香港法院判決其償還賭債,判決生效後,一旦香港法院向內地司法機關要求司法援助,判決很大程度上會被執行。
另一方面,如果孔在香港法院判決前將剩餘債務還清,原告新加坡賭場可能提出撤訴,孔將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且是黨員幹部,參與賭博,賭資巨大,屬情節嚴重,可能給予留黨察看或是開除黨籍處分。
最後,孔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應承擔起社會正能量的擔當。
社會公眾人物,因其在某一領域有所特長而被人熟知,並因此成名。但除其專業領域外,名人在其他領域和普通人一樣,他們並不是權威的象徵。當下社會,名人效應已滲透到社會各行各業,名人廣告代言泛濫成災。其中,缺乏道德底線的廣告代言更是讓社會公眾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因此,社會公眾人物在享受著聚光燈下的高關注度的同時,還應對其一言一行負起責任,對其不擅長領域的社會熱點問題不要恣意評價,應盡量減小對社會公眾的負面影響。同時,社會公眾也要理智地看待名人問題,在敬仰其在專業所長方面取得的成就、為國爭光的同時,要多一份理智,看到名人身上的不足之處,以客觀的視角審視名人效應,少一些盲目推崇。
以上僅為個人見解,如您有其他見解可以和元品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進行探討。
第一,孔胖會還不起這200個?即便他自己沒有,以他的人脈這點錢也不是個事吧。第二,現在信用卡兩年不還也對自身有很大的影響吧,更別說是賭場了,孔胖身為公職人員,這點問題他會不懂么。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