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作時,什麼使你決定要寫某個故事/情節/主題的?


創作的激情,年少時的夢想,又或者單純就是覺得一句話很酷。

就比如說我最近正在連載的一個故事,我寫那個的起因,僅僅是因為我很喜歡一句話,叫那一夜我忽然很想殺人,於是提刀出了門。

有時候寫故事這種事是很難說的,任何一個不起眼的契機,都可能成為你想要創造一個故事的衝動。

謝邀。


戰火卷息,少女的腳踝只剩焦灰。親手將她們藏入茅棚的兄長討好敵軍長官歸來,迎接他的只有枯乾的屍骸。

我聽見他痛徹心扉的慟哭,卻漠然踏上石階離開:這座沙漠中的城市註定將經歷更多血洗,中古傳說歌頌的富麗殿堂將沉作殘垣斷壁——這一次的生還者,未必能在下一劫幸免於難。還活著的人不一定離逝者那麼遙遠,又何故傷悲。

沒有人比我身邊的男子更清楚眼前的命運,但他卻面露微笑,平靜地講起他在牛津求學的軼事趣聞,彷彿這一面面疲然駐立的石牆便足以慰藉他年少憧憬的史詩畫面,所有的煙熏彈孔都在撫摩中平息嗚咽。

我已記不清他侃侃道來的故事,卻分明閉上眼就看見他獨有的笑顏:低垂著極富穿透力的雙眼,嘴不羈地歪向一邊。他們似曾堆疊出penetrating eyes和signatory lopsided smile這類詞描繪他,讚美或駁斥他的傳奇。可在那一刻,他只是我最親密的戰友和兄長,寬闊的肩膀並不那麼高高在上,堅實的手臂就在半個台階之外。

我很難忘掉當時的絕望釋懷,就只因為挽緊了那條臂膀時亞麻袖料的粗暖。然而再真實的觸感,也破不開晨曦射穿灰白畫面時掃下的禁錮:我只是做了個有關一戰的夢,在中東戰場,跟隨T.E.勞倫斯。

夢的誘因其實非常直白:這半年來一直有本Scott Anderson所著的傳記Lawrence in Arabia(中譯《阿拉伯的勞倫斯》)放在床頭,就這麼斷斷續續地看著。想來我早已不是狂熱追星、做夢都想夢見偶像的年紀(勞倫斯身高很矮,顏值也一般啊…),可就是有這樣一些畫面、感覺、印象,甚至具體到活生生的人物,隔著一層四維現實,在另一個世界(或複數,「幾個世界」?)經歷著喜怒哀樂,悲歡離合。

他們都是像勞倫斯那樣有血有肉的形象,即便甚至都不一定在歷史中存在過。可是我對他們的了解洞悉,卻比得上——甚至超過——我對現實中身邊的熟人。

生理構造科學、沒有殘損腦洞的正常人在聽說我有這種「詭秘的好友」時或許會感到很詫異吧,但熱愛故事的人一定能理解我這種生命中一旦缺了這些人物就會乏味孤獨到活不下去的執念。

不能理解這一點的正常人,請想像你去異地寄宿上學,那裡的學生都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孩子。每個周末他們都問你在電話里嘀咕什麼,你說:「我在跟家人打電話啊!」他們卻一臉驚訝的樣子:「家人是什麼東西?能吃嗎?」好的,這差不多就是別人要拗斷我和虛擬人物對話時的感受了——撕心。

因此我寫作的動機非常簡單:我深愛這些人物,忘不掉跟他們有關的情感記憶(刻骨銘心,歷歷在目,因而讀過我小說的朋友很多都驚訝於我呈現的畫面感,哪怕它們從未被四維世界證明存在過),所以要通過一切可能的形式,真正從物質機理上,驗證觸摸它們。要不然我會搞不清楚自己為什麼活著:今天下午開車回城的時候,車流稀疏的高架橋上鋪滿陽光,這種空曠溫暖的感覺和夢裡騎過荒原是一樣的。如果有人告訴我:「你錯了!後者根本不存在!」我會連同懷疑今天下午的經歷。

如果有人說:「別做夢了!這輩子你都好好工作嫁人吧!」那麼我會逐漸懷疑自己為什麼活得那麼用力:如果你深愛的一部分人和你最珍惜的一部分記憶都被剝奪存在的許可,你在生活中的損失或獲得其實也無關緊要了。我個人的創作是為了——並且僅僅為了——上述這種證明,抽象到離奇,卻又像數學一樣精確可靠。我的生活則似物理相對於數學那樣,血與肉般附屬於內心世界的存在之上。

我知道有些人寫作遵循某些教科書式的規律套路,又或者寫爽文網文的話作者的錢包、讀者的G點和平台的賬本都皆大歡喜,但我寫作品的時候很難允許自己這樣褻瀆,這就好比拿你爹媽和兄弟姐妹開玩笑一樣。我是很認真的,而且愚鈍用力,要輸我也認,別人愛笑就笑吧。

這大概就是我創作的根本原因,非常私人(personal),所以自知不適合跟商業性平台簽約,得不到認可也沒辦法(此處是張loser臉,哈哈)。

但我內心幼稚地覺得,真正崇高的藝術,就像數學一樣,是基於現實,而獨立於現實存在的。文字上「賣肉求金」這種事,能理解,不過從來不是我寫作的理由。要不然在遭受最初步的靈感觸發後,沒必要花這麼多心力進一步發掘線索、填充人物血肉、打磨畫面布景——這個過程有時需要你奴役自己去榨取生活能給你的細節,第一首經歷不能給的,就拚命讀書。有個讀者在讀到我某部作品時留言評論:「寫諮詢師揣摩諮詢人意圖的段落很細緻,讓諮詢對象放鬆,獲得信任,找同理心都和現實里的諮詢師蠻像的。」我很坦然,因為光心理諮詢我就經歷過很多次,相關的書也讀了好幾本。光為了賣字的話,這樣不計成本可划不來。

當然很多優秀的作者也是這麼做的:厚積薄發。我決心寫某件事或許還有一點跟別人不一樣,那就是情緒如果不積累到沸點再降到合適的點位,那就絕不提筆。就好比泡紅茶要90度的溫,有一種方法是燒到90度就泡,我可能比較笨吧,是燒到100度,等它涼到需要的90度後,再泡。

這種做法有一點非常不好,就是傷身:尤其在寫一些貌似平淡的情節時,其實我已經沸過一遍情緒了(因為我知道結局),還要強按下去,才能保證文字讀來不會太苦或太膩。引個案例,發生在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的嘆息橋,場景的文字描繪是:

她合上夢記,輕靠到他沉默的懷裡。


小木船徜徉在康河的水面上,輕風送來陽光的熏香,好似微微焦沸的糖漿。整條河都是淡褐色的糖漿。甜到每一針草,每一塊磚,每一位學院詩人憂鬱的蹙眉嘆息里。


而她愛上了一片帶蛀洞的落葉。陽光穿過洞眼,觸到她纖敏的睫。

緊隨的劇情是這對相戀不久的情侶發生了小爭執:

「但愛情是免費的!就像陽光和空氣那樣無價,」她扯了扯他給她拴上的鎖骨鏈,卻發現怎麼也解不下來。


他輕按住她的手:「鏈墜里的東西也是。」


「嗯?」她扭過臉,眼裡撲閃著純真和好奇,「是什麼?」


回答她的不是語言。


他充滿侵略性和佔有慾的吻使她幾近窒息。

當他終於輕放開她時,她感到甜蜜和抗拒的交錯,滯後但卻強烈:她彷彿被迫淪作在他舌尖融化的巧克力,與理智脫軌,失去形態的獨立。


他的手仍強按著她的,把她用微顫的指尖輕掂住的鏈墜,深深壓嵌到她鎖骨中央的凹陷處——那是一顆沙漏形狀的透明墜子,留困其中的淡金色液體好似陽光的凝物。


「是我要你為我記住的東西,」他從背後緊摟住顫抖不已的女孩,熾熱的聲音在她耳畔低語,「一枚和我倆有關的……『瞬時』的鏡憶。」


「瞬時的……鏡憶?」她下意識地扭頭避開他的索吻。有一種陌生而強大的人格在男孩體內萌發,他自己或許仍未有意識,但這個敏感的姑娘已然覺察。她在他懷裡沒有掙扎,卻已分不清心跳的加速是出於期待還是害怕。


「說到鏡憶,」流水加急,她略顯慌亂地延續著對話,「費德里克不是說,你在大學畢業前不能培育鏡憶嗎?」


他沒有說話。沉默依舊泄漏著煩躁。


「……是嗎?」她輕聲追問。


「那沒什麼。時代變了。」頓了頓,「喜歡嗎?」


她撫摸著逐漸跟體溫融合的鏡憶墜子,只輕「嗯」了一聲。

簡短解釋一下,「鏡憶」是這部科幻中一種可以幫使用者記住某段時光,甚至某個人格的生化物質。比如你的鏡憶就是你某段時期的人格。

那麼為什麼上面說作者「已經沸過一遍情緒」?因為我知道故事臨近尾聲時將有:

……遺忘的引擎機咆哮逼近。


「不許忘了……」爆破,炸響;項間的時光鏈脫斷,衍開淡金色的淚光。

也就是說男主角(組織代號B.O.Y.)極想珍惜的事物最終是不樂觀的結局。設想你跟你的同學在畢業典禮上玩得很嗨,但你知道其中有兩個人第二天會出車禍死,你不能告訴他們這件事,還要假裝很開心——這就是我寫這一段時的感觸。

但顯然不能在文字中表現出過剩情感。我只是,很控制地暗示。

這種壓抑在上述《倫敦海盜事件》中還沒有發揮到極致,至少寫完結尾哭一次,事後每想到情結再哭一次(再想到這麼吐血寫出來的虐心情節居然沒有人看就哭得更傷心了哈哈哈),然後……就這樣了。

「煮沸降溫」手法發揮到極致註定是這部《蝴蝶印記》,沒什麼小孩子的科幻元素,完全就是部硬現實主義小說,所以其現實主義元素更加劇重力感,即便文字簡直性冷淡到看不出情節何在:

合上筆記本電腦蓋時,窗外已是夜的霓虹。

女郎摘下眼鏡,對面有模糊的人影拱身走向嗡嗡卷吐的印表機。一小塊指甲油的缺口叮入猩紅色的朦朧,咖啡空杯邊的手機大概在幾分鐘前震過兩記。

不知誰開了窗。稠熱的空氣卷著臨街的馬路嘈音呼入辦公室。女郎下意識地轉動高跟鞋裡被冷空調凍僵的雙腳,覺知的印象莫名浮現田野間的蛙叫和肥皂水的清新。

身後傳響說笑,聲略悶,隔著牆。

她重新戴上眼鏡,挎包推椅時,把亮紅色指尖的那一小塊剝落掩入手心。樓層吧台邊是新來的實習生在歡聊偷閑,聽聞高跟鞋響近如退潮般走低落散。女郎稍有遲疑,遂腳步加速折轉,踏入走廊的絨毯冷氣時,裹緊的短西裝外套已掛肘上。疲眼掃過未讀信息,手機跌落包底。抓握手中的車鑰匙扣向電梯下行鈕,彼時有身影投落,擾動香檳色的頂射燈光。

她扭頭,抬起目光。

(註:後文沒有霸道總裁情節)

那天我寫了一天的《蝴蝶印記》,也沒寫上幾頁字(大概就一千七百個字吧,要知道我寫《倫敦海盜事件》有日均五千的速度,快的時候上萬,堪比網文了),晚上就經歷了情緒的backlash:畫面一幕幕撲來,時空交錯,像不斷撫按最敏感的傷口,直到麻木到不再疼痛為止,但最後在某一點又都爆發出來了。我媽擔心我寫作會燒壞腦子看來是很有道理的,呵呵,不過這種練習真能像精神瑜伽一樣鍛煉韌性。

當然我喜歡寫作真的不是為了自虐(雖然學習工作中都因為喜歡挑戰極限而享受虐的感覺)。比如,我寫《蝴蝶印記》的初衷就很簡單:

大約是九年前的仲夏吧,我在家附近的路口遇見一灘雨後的積水,清而淺,倒映著凝滯的藍天,還卧著一隻不再抖動的深藍色蝴蝶——就那樣平鋪水面,像一幅鑲嵌畫。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見證了它最後的美麗,我只知道這一幕註定不會持久:很快將有野貓叼走它,或者有清潔工匆匆將它掃去。

等我第二次經過那個路口,蝴蝶果然已經不見,沒有留下任何痕迹。

有時我不明白這麼脆弱短暫的東西,大自然為何要如此動心地刻畫其張揚的美麗。我只是明白,我必須記錄,那一段邂逅的生命。


因為我又做夢裡。


好久沒寫這種回答了,腦子不夠用,那麼就分次討論吧。

第一種情況,也是最普適的情況:

當下的矛盾衝突

寫東西當然是要按照情理邏輯來寫,你不能想加東西就說發生了巧合於是硬加東西進去,麥基在《故事》里曾說過,創造力就是懂得如何取捨。

一個身負血仇的俠客走進一家酒館碰見了自己的仇人,肯定會發生點啥,這個就是矛盾衝突。至於發生的是啥還得去考慮人物的性格因素,一個衝動的人肯定不會先觀望觀望再說,多半是提著刀就砍過去了。

其實這也就是小說情節推進,也是最基本的故事模型:

刺激——反饋

第二種情況,叫做:

曾經有這麼回事兒

人的腦力是有限的,很多時候故事不是靠想,而是靠收集。

作者都有自己的素材庫,很多都是別人寫的故事,或者歷史事件。

馬胖的《殺與操之歌》說來精妙,其實大量取材自中世紀史,比如「血色婚禮」就來源於「黑色晚餐」。

只不過這些素材根據每個作者不同的處理手法,會煥發出新的光彩。

作者在寫東西的時候的思路就是,哎呀這寫不下去了呀,先打會兒遊戲,哎喲遊戲里這個情節好,可以寫到小說里,哎喲再玩半個小時——(五個小時後)——先睡一覺吧,躺床上看看書,哎喲這個書裡面情節好,可以寫到小說里,哎喲我小說通了!

有句古話這麼說——天下文章一大抄。

說的就是這件事。

第三種情況比較厲害,叫:

老子就是要這麼寫!

多見於一種在小說開始寫之前就已經設定好了情節的最終走向。

比如田中老賊,寫《銀英傳》之前肯定就已經設計好了,這小說的主角全都得死。

所以情節的發展無論主角在其中再有光環,無論再屌,你萊因哈特再是黃金獅子,我讓你生病病死;你楊威利再是人民救星,我讓人民中出幾個叛徒就是要把你弄死。

一點情面都不講。

不要以為這事是我口胡,告訴你們,以我所知的絕大多數作者,寫東西都是先想出了結局再去想開頭,然後再去研究怎麼讓開頭最終發展到結局去。

那位說了,結尾這麼屌,怎麼爛尾的這麼多呀。

告訴你們,那就是雙手不受控制,沒能把開頭最終發展到結局去,所以爛尾了。

那位又說了,結尾既然這麼早就有了,怎麼說太監就太監了。

告訴你們,那就是雙手不受控制,沒能把開頭最終發展到結局去,所以太監了。

以上。


我覺得我寫故事的情節可能是自己謀劃已久的故事,靈感可能來自自己看的影視劇、動畫片、小說、或者電影裡面的情節。當然情節你可以是突發奇想,但是寫作也要講究一定的邏輯,你的情節一定是在整個故事中有一定的作用,要不就是承上啟下,要不就是一定的線索或者對一些東西或人物感情的交代,不可能一點用都沒有。上面也說了,有一種文章叫做爛尾或者說坑了,就是對前面一些出現的情節或者疑點沒有交代清楚,最後的結局很潦草讀者不滿意。這個就是一開始沒有設定好,情節之間都是要環環相扣的,最後要想辦法自圓其說,給整個故事的結局一個合理的解釋,這樣既為讀者負責,也是鍛煉自己的歸納總結能力。


一般都是突發奇想


是不可忘記的事情,或者讓自己產生沉思


隨意吐槽

我想到了一個梗

看起來不錯,寫寫寫

那我去寫了


決定元素有很多吧。

靈感最豐富時是晚上快睡著的那段時間間隙,天馬行空的畫面像是電影,有時會立馬起床記下來,有時就直接睡著了,然後第二天全給忘了。

靈感枯竭的時候就回想回想童年,還有那時發生過的有趣的或者奇幻的事,經過添油加醋的改動,就成了情節,而且可以反覆使用。

跟朋友聚餐聊天時,聽到的各類八卦。暗戀啦,三角戀啦,劈腿啦,各種撕逼啦等等,都可以改編。

出門散步也會讓你靈感迸發,特別是去到一個陌生的,之前沒去過的地方更是。當你看到一些場景時,會自然而然的想到一些情節或生活在這個環境里的人的生平,會想像他們的經歷,以及他們生活中會經歷的各類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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