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圖騰》里他們去打狼時最後準備剝皮的那隻狼怎麼回事?莫名就倒下了。就是陳陣說欠它命那隻。


請尊重演職狼員的工作


狼圖騰這部電影給人第一感覺就是「倉促」

原著的敘事順序被打亂。

彷彿是把每件事分成幾個部分,事件之間銜接生硬,匆匆交代幾個鏡頭就過去了。

那一段的書摘:

吉普剛翻過一個緩坡,突然,車上的三個人都輕輕叫了起來:狼!狼!陳陣揉了揉眼睛,只見車頭側前方300多米的地方竄起一條巨狼,個頭大得像只金錢豹。在額侖草原,巨狼仗著個大力猛速度快,常常脫離狼群單打獨鬥,看似獨往獨來吃獨食,實際上它是作為狼群的特種兵,為家族尋找大機會。

巨狼好像剛睡了一小覺,一聽到車聲顯然吃驚不小,拚命往山溝草密的地方衝去。老劉一踩油門,激動得大呼小叫:這麼近,你還逃得掉啊!吉普嗖地截斷了大狼的逃路,狼急忙轉身往前面坡頂狂奔,幾乎跑出了黃羊的速度,但立即被巴參謀的車緊緊咬住。兩輛吉普呈夾擊態勢,向狼猛衝。大狼已跑出全速,可吉普車的油門還沒有踩到底。

兩位特等射手竟互相謙讓起來。徐參謀大聲說:你的位置好,你打吧!巴參謀說:你的槍法更准,還是你打。

包順貴揮手高聲叫道:別開槍!誰也別打!今兒咱們弄一張沒有槍眼的大狼皮。我要活剝狼皮,活皮的皮板好,毛鮮毛亮,那種皮子最值錢!

太對了!兩位射手和兩位司機幾乎同聲高叫。老劉還向包順貴伸出大拇指說:看我的,我保證把狼追趴蛋!小王說:我一定把狼追得吐血!

矮草緩坡丘陵是吉普的用武之地,又在這麼近的距離內,兩車夾一狼,巨狼絕無逃脫的可能。狼已跑得口吐白沫,緊張危險的吉普打狼戰,忽然變成了輕鬆的娛樂遊戲。陳陣到草原以後,從來沒有想過,人對狼居然可以具有如此懸殊的優勢。稱霸草原萬年的蒙古草原狼,此時變得比野兔還可憐。陳陣腦子裡突然閃過了「落後便挨打,先進便打人」那句話,騰格里的大自然,莫非真是如此無情?

吉普車在兩位駕技高超的司機控制下,不緊不慢地趕著大狼跑,狼快車就快,狼慢車就慢,並用刺耳的喇叭聲逼狼加速,車與狼總是保持五六十米的距離。巨狼速度雖快,但是體大消耗也大,追出20多里地,狼已跑得大口吐氣,大噴白沫,嘴巴張大到了極限,仍然喘不過氣來。陳陣從來沒有這麼長久地跟在狼的身後,在汽車上看狼奔跑。草原狼也從來沒被追敵追到沒有一絲喘息機會的地步。陳陣有一刻閉上了眼不忍看,卻又忍不住睜眼去看。他多麼希望大狼跑得快些再快些,或能鑽天入地,就像傳說中的那條飛狼,能從草地上騰空而起

,破雲而去;或者鑽進他掏挖過的那種深狼洞。然而巨狼既飛不上天,又找不到洞。草原上狼的神話在先進的科技裝備面前統統飛不起來了。但是眼前的巨狼仍然在拚死拚命地跑,拼盡狼的所有意志和頑強地狂奔。好像只要追敵沒有追上它,它就會一直這樣跑下去。陳陣真希望車前突然出現大坑、大溝、大牛骨,即便自己被甩下車,他也認了……

兩輛車上的獵手都為碰上如此高大威猛漂亮的巨狼而激動,比灌足了酒還要紅光滿面。包順貴大叫:這條狼比咱們打的哪條狼都大,一張皮子就能做條狼皮褥子,連拼接都不用。

徐參謀說:這張皮子就別賣了,送給兵團首長吧。

巴參謀說:對!就送給兵團首長,也好讓他們知道這兒的狼有多大,狼災有多厲害。

老劉拍著方向盤說:內蒙大草原富得流油,一年下來,咱們可就能安個比城裡還漂亮的富家了。

那一刻陳陣的拳頭攥出了汗,他真想從後腦勺上給那個姓劉的一傢伙。可是陳陣眼前忽然閃過了家裡的小狼,心裡掠過一陣親情軟意,就像家裡有個嗷嗷待哺的嬰兒等著他回去餵養。他的胳膊無力地耷拉下來,只覺得自己的整個身子和腦子都木了。

兩輛吉普終於把狼趕到了一面長長的大平坡上。這裡沒有山溝,沒有山頂,沒有坑窪,沒有一切狼可利用的地形地貌。兩輛吉普同時按喇叭,驚天動地,刺耳欲聾。巨狼跑得四肢痙攣,靈魂出竅。可憐的巨狼終於跑不快了,速度明顯下降,跑得連白沫也吐不出來。兩位司機無論怎樣按喇叭,也嚇不出狼的速度來了。

包順貴抓過徐參謀的槍,對準狼身的上方半尺,啪啪開了兩槍,子彈幾乎燎著狼毛。這種狼最畏懼的聲音,把巨狼骨髓里的最後一點氣力嚇了出來。巨狼狂沖了半里路,跑得幾乎喘破了肺泡。它突然停下,用最後的一絲力氣,扭轉身蹲坐下來,擺出最後一個姿態。

兩輛吉普剎在離巨狼三四米的地方。包順貴抓著槍跳下車,站了幾秒鐘,見狼不動,便大著膽子,上了刺刀,端起槍慢慢朝狼走去。巨狼全身痙攣,目光散亂,瞳孔放大。包順貴走近狼,狼竟然不動。他用槍口刺刀捅了捅狼嘴,狼還是不動。包順貴大笑說:咱們已經把這條狼追傻了。說完伸出手掌,像摸狗一樣地摸了摸巨狼的腦袋。這可能是千萬年來蒙古草原上第一個在野外敢摸蹲坐姿態的活狼腦袋的人。巨狼仍是沒有任何反應,當包順貴再去摸狼耳朵的時候,巨狼像一尊千年石獸轟然倒地……


題主沒看原著吧?

原著說的是這隻狼被吉普車活活的追死了,臨死前只是半坐著而並未倒下,保留了狼的尊嚴。陳陣不願剝皮是因為信仰吧


答案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是被吉普車追的活活累死的。

這部小說有非常明顯的夾敘夾議的風格,而且故事性不強,沒有一個很清晰地主線。電影中從一開始就把養小狼當做主線,顯得非常突兀,其實小說中養小狼是蠻靠後的了,前面是講聽了很多狼的傳說,對狼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之後才想養小狼的。

當然電影可能交代的也不是很清晰,感覺電影沒有拍出小說里的感覺,估計可能受限於表達的形式,電影也拍不出來吧,就像《圍城》里詼諧幽默的語言風格,電視劇拍出來的感覺非常無趣一樣。


聽說過馬拉松的由來嗎?如果題主出現在當時並且大聲這樣問一句,估計你會被點天燈


它是累死的,原著是這麼說的


建議題主認真看一遍,如果你真的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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