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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對樓市提的要求,這個城市領悟的最為透徹···

剛過去的2017年,註定會成為中國房地產史上一個值得大書特書的年份。

當然,這種重要性不是指這一年出台的近200輪的調控政策,也不是指房地產銷售面積、金額、價格等再創歷史新高,也不是指開發商TOP3們集體邁入5000億大關,更不是指企業集體發展租賃住房。

而是,高層對房子的認知發生了根本性改變。

最明顯的一點,就是在2017年的重要場合,「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句話則被反覆強調。

眾所周知,高層最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為下面的人指明戰略方向。

所以,「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句話,既代表了高層對房子的重新定位,也為中國房地產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去金融化)。

但就目前為止,對於高層的這一「新」指示,領悟的最為透徹的莫過於廣州。

當下,很多政策措施,多浮在戰術層面、就事論事,這就猶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無法從根兒上去除「樓市病」,更不可能實現高層的要求。

廣州則根據高層的戰略指示,選擇了從關鍵問題下手。

在2017年7月,廣州印發的《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第一條便是:「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相關工作由市教育局牽頭」,即「租售同權」。

不同於「限購、限售」、「增加供給」等總量式調控,「租售同權」是從房子附帶的資源入手,通過對生活資料二次分配來解決樓市病,可謂是打中了樓市矛盾的七寸。

當然,對於「租售同權」政策,市場上仍有不少質疑聲音,但這些質疑聲,多局限在「操作技術層面」。

如如果業主的孩子已經佔用了學位,卻不在房子里住,而是把房子出租,那租賃人的子女可以有學位嗎?

房子位於名校地段,租房子能上名校嗎?租的房子學位的周期是六年嗎?等等。

針對這些問題,昨日(1.14),廣州市教育局負責人表示,為解決「租售同權」的實際操作問題, 表示市教育局已研製相關方案,即學位到房,而且方案已上交市政府,廣州有可能在全國率先推出租購同權、學位到房。

該負責人明確指出,「學位到房,房子對應的學位是固定的,學位對於租的房子而言,是真正給租賃人的子女用來讀書的,而不是用來炒房的,學位到房,不是到人」。

比如,出租的房屋有學位,但業主人不在這裡居住,是不符合學位要求的人戶一致:一個住戶不能同時佔用兩個地方的學籍,出租房的學位可以騰出來給租戶。

下面,筆者就從經濟學的角度詮釋下,為什麼說「租售同權」政策抓住了樓市的核心問題?

被逼出來的需求

現在的一些房子總是把學位作為重要賣點,甚至藉此抬高房價,這恰說明學位是房子一個及其重要的附屬資源,甚至是很多人買房的最主要原因。

眾所周知,房子值錢不是因為房子本身值錢(事實上,大多數城市的建安成本只有三四千)而是房子附帶的資源值錢,如公共交通和教育配套,其中教育尤為重要。

而在房屋所附帶的所有資源中,其他資源,如公共交通等,都是可以由房屋所有者(房東)和使用者(租房客)共同享用的,但唯獨教育資源例外,其只能有房屋所有者(房東)獨享,租房者無份。

但教育需求在中國是一種剛性需求,所以,這就刺激著很多本不需要買房的年輕家庭,因為孩子教育,而不得不買房,甚至不得不買高價房。

所以,看到這一點的投資者們,對炒賣學區房也是情有獨鍾。

其實,這都是把教育、戶籍、住房相捆綁的制度惹的禍。

在把教育資源和房屋相捆綁的制度下,本可以不買房的人卻成了最應該買房的剛需,而有了這些剛需的托底,外加金融槓桿效應,使得房子似乎總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樓市也陷入越調越漲的怪病。

更重要的是,如果這種制度不破,哪怕建再多的租賃性租房,最後,年輕人們還是會被逼著買房,當然,除非他們大都不生孩子。

所以,筆者才在前面章節說,當下的很多調控,看似力度很大,但仍未抓住問題的關鍵。

借有形之手強行分配資源

如果要想實現高層「住房不炒」的理想,就必須切割房子與教育資源的捆綁,讓租房者的子女也能享受房屋背後的教育資源,這樣才能讓房屋回歸到單純的居住功能。

而且這個工作必須由政府來做,因為,其他主體即使想做也沒那權力。

就當下而言,實施「租售同權」政策的廣州,顯然是朝著高層制定的「租房不炒」的方向走的最遠的一個。

同時,「租售同權」還會帶來了另外一個深層次影響,即減弱了年輕家庭買房的動力,間接的減少了市場上「買房剛需」的數量。

而剛需(接盤俠)減少,對房價會產生什麼樣影響?我想大家扳著腳指頭都能想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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