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開出「消保」首張罰單,海爾消費金融中槍,被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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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妹:1月11日,中國支付網報道海爾消費金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
來源 | 中國支付網
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2017年12月29日開出罰單,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被罰款10萬元。
海爾消費金融有限公司是由海爾集團、紅星美凱龍、海爾財務、浙江逸榮和天同賽伯共同出資成立的。其中海爾集團旗下有快捷通支付有限公司、天同賽伯旗下有高匯通支付公司。
兩年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去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今年,各地人行開始下發通知,要求轄內各機構提交評估材料。
監管要求,各機構在1月15日前向當地人行報送自評估報告。
中國支付網查詢發現,此張罰單是央行第一次對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處罰,此前並未見到類似罰單。
海爾消費金融被罰10萬元,到底違反了哪條相關規定呢?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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