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人思維:我窮我有理,我窮我牛逼
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這樣一群人:
「幫我買瓶水吧,我沒錢了。」
「請我吃頓飯唄,最近手頭緊。」
「借我根煙抽抽,別這麼小氣。」
當你一次又一次被「借」,忍無可忍問他「你怎麼從來都不買?」的時候,得到的回答卻總是「我這麼窮,你怎麼好意思讓我掏錢?」如此理直氣壯,就差把「我是窮逼」四個大字寫在腦門上了。
愛佔人便宜,被指責的時候卻大言不慚地說因為我窮、我可憐所以你把資源分給我是應該的。這些人把窮當做自己的資本,成為了終日里以「窮」作借口的無賴。
大學的時候遇到過這樣一個奇葩女:無論吃還是用,能蹭多少蹭多少。經常偷用室友的化妝品,到後來甚至還會順手牽羊。
室友找她理論,她竟反問:「是我拿的,怎麼了?你家那麼有錢,還在乎這點兒東西?我家窮,你好意思跟我計較?」室友反而成了那個「壞人」。事後還到處去說,室友是極品、摳逼,只不過用了她一點化妝品,就跑來興師問罪,果然是越有錢,越小氣。
窮極生惡?。窮不是問題,心術不正才是問題。奇葩女代表了社會上某些窮人的心態。他們希望劫富濟貧——既然你那麼有錢,為什麼不大把大把地給我花?
大衣哥朱之文「一唱成名」之後,村裡的人都來管他借錢,每次數目都不小,但從未歸還,記者採訪,他們竟然說朱之文那麼有錢,還他幹嘛?他好心給家鄉修路,反而遭唾罵,嫌他修的路不夠好。
中國有一句俗語「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些人仇官、仇富、仇優越,抱怨命運不公,總覺得老天在跟自己作對。在他們的世界裡,只有索取,沒有感恩。我窮我高尚,你就應該讓著我,你不給我佔便宜,就是你的錯了。漸漸,這種負面情緒被轉化成了對社會的戾氣。
大年初二寧波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發生後,家屬透露死者家庭條件不好,是在寧波最基層的打工族。於是一些聖母婊就按耐不住內心噴涌而出的「同情心」,積極替他進行辯護。
一位法學教授還發了一則「不買票是因為窮」的微博,三觀感人。他認為:「打工者知道給妻女買票,難道自己不願守法?他窮!」在他們看來,窮就可以逃票,動物園就該為窮人免費。
什麼事情一旦扯上貧富,對錯就不重要了。只要犯錯的是窮人,就總有人出來說:他那麼窮,他是有苦衷的。不是窮到走投無路,誰會去犯法呢?誰會去殺人呢?你們就不要怪他了吧。
於是,被聖母們庇護的「窮人」嘗到了甜頭,沒有能力去奮鬥便渴求他人所謂的同情心可以給自己帶來好處,時間一久心理就扭曲了,形成了「理在弱者」的思維定式:我窮,我就有豁免權,我就可以為所欲為。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有人在朋友圈「炫窮」,他們熱衷於把「窮」掛在嘴邊:「沒錢買回家的火車票,跪求各位好心人贊助。」,「敬告各位,高於一塊錢的消費請不要叫我」。
就如同自從有了紅包,就滋生了一大群「紅包乞丐」。天太熱發個紅包給我買冰棍兒;天冷了發個紅包贊助我買秋褲;元宵節沒錢吃元宵,中秋節沒錢買月餅。為了討到紅包,可謂無所不用其極。倚窮賣窮,窮變成了這些人最後的「底牌」。
究其背後的原因大概是:炫窮給他們帶來了內心的自我滿足。貧窮本身是會讓人自卑的,自卑會讓人心理陰暗,但是如果直接說出來,又被別人接納了,甚至有可能因此獲得直接收入,心情會陽光很多。其本質不過是為了證明「就算我窮,你們也不會拋棄我」。
齋藤綠雨說:誇耀貧窮比誇耀富裕更卑鄙。將窮當做謀生的手段,依戀窮,貪戀窮。炫窮的人,他們潛意識裡試圖逃避一些事實,那就是他們窮,無關家庭,無關他人,是因為自己的無能和懶惰。不是富人讓其變窮,而是其自己把自己限制在窮人圈子不肯出來。
以前看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對戀人,男的很窮,女朋友沒嫌棄他,打算跟他一起奮鬥,一個人做幾份工,還利用業餘時間提升自己,而男的卻依舊安於現狀,樂享其成。最後女朋友終於受不了他,決定和他分手。
他譏諷道:「呵呵,你不就是嫌我窮嗎?」
窮不是用來讓你冠冕堂皇的。無論我們是不是窮,都別讓「窮」成了不離嘴的口頭禪。99%的人生來便是窮的,沒有幾人如賈寶玉一樣,口含通靈寶玉而生。不努把力,天上不會掉餡餅,更別說寶玉了。
人生在世,不能因為窮就沒了擔當,也不能因為窮就迴避責任,窮並不能讓我們對生活置身事外。窮不可怕,就怕你窮還習以為常,不思進取。叫窮不僅是叫不來錢,反而只會增加旁人的反感和厭惡。
沒事兒別炫窮,窮不是你的護身符。當你習慣了窮,便再難讓自己有所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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