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哈利波特》系列的寫作技巧?

最深感受:好多伏筆


算是拋磚引玉吧,和很多文學經典級別的小說相比,哈利波特有幾點依然讓我非常佩服:

1.伏筆極多,有些只是出場一兩次的小人物,有些是影響劇情走向的大伏筆,羅琳都安排得很出色。很多伏筆從前兩部就開始埋,最後面才開始收,而且收的都很好,基本沒太多爛尾或者解釋不清的部分。

對了,當時我在第七部出來前就根據第五部鳳凰社裡哈利和小天狼星關於家族壁畫的對話情節推斷出了RAB的身份,還頗為得意了一陣子

兩個豆瓣的帖子:來找羅琳強大的伏筆...哈利·波特中的超強伏筆

2.對青少年的友情、愛情心理拿捏和描寫及其準確,幾乎無人能出其右。這是哈利波特系列風靡全球的重要原因之一,羅琳對這一群十幾歲的青少年的描寫能引起全世界的共鳴,這點非常了不起。

為什麼暮光之城被罵為腦殘小說而哈利波特不會,差距就在這

3.人物塑造非常出色。幾乎每個人物都有血有肉,非常真實,一套書讀下來,對書中的幾百個學生、教授、魔法部職員、食死徒等等各色人物,大家的普遍感受不是「我知道這個人」,而是「我認識這個人」,似乎他們就是在身邊的朋友,只不過被羅琳記錄下來而已。出色的人物塑造衍生出的繁榮的同人的周邊文化也是哈利波特風靡全球推動力之一。

不過有趣的是,我一直覺得整部書塑造得最不夠成功的反而是正反兩個主角,哈利和伏地魔,一個太正義,一個太邪惡。當大家紛紛為小天狼星、赫敏、斯內普、雙胞胎、盧娜等配角傾倒並各種同人文泛濫時,反倒很少人說自己最喜歡的角色是哈利。

4.世界觀設定的真實感強。「真實的世界背後有一個魔法世界」這個設定被發揮得很好,對角巷、魔法部、霍格沃茨這些地方几乎閉著眼睛就能想像的出來,我想大家如果是大概小學初中那會看的哈利波特的話,恐怕都曾經不止一次幻想過真的會有一天,有隻貓頭鷹飛過來告訴你被霍格沃茨錄取了吧?曾經揮舞著筷子期待有什麼神奇的事情發生吧?呃,反正我是這麼干過(捂臉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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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完了順手貶幾下:

對大型動作場景的描寫比較捉急,尤其是第七部結尾大戰,這是整個系列我最失望的部分;相比之下,第五部結尾的魔法部大戰就緊湊精彩得多。

一直宣揚「愛」。。有點太老套了。。一開始挺感人,到結尾大揭秘時居然哈利的所謂神秘能力還是「愛」,就覺得沒意思了。

好吧其實挑不出太多的大毛病,總不能拿嚴肅文學的標準來要求文學技巧吧。。就一部定位為兒童和青少年讀物的奇幻小說來看,哈利波特系列幾乎做到了完美,風靡十數年的出版業史上的神話真心不是吹的。向羅琳阿姨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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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hp最大的優點是留白。從hp中我們看到的是整個全新的世界。

全文僅僅是以哈利視角來敘述一切,原著中出現最多的人物也就是三人組。因為hp有太多太多可以看可以寫的東西,這個世界是由羅琳阿姨以及全體哈迷共同構建的。哈利波特是為我們打開魔法世界的鑰匙,此後,眾多哈迷為補完這個世界創造了很多不亞於原著的同人。

比如親世代,實際上原著中戲份真不多,但是影響空前絕後。比如GGAD的愛戀,原文中著墨甚少,但同人演繹到了極致。比如反派們的故事,純血家族的鬥爭,伏地魔的心路歷程……

簡單的換一個視角,除了格蘭芬多,其他三個學院在大戰之前又是怎樣的?哈利是女孩會怎麼樣?哈利被分到了斯萊特林又會怎麼樣?

除了人物之外,那些歷史也吸引著我。比如霍格沃茨大戰時的石像,到底是誰把它們安放在那裡,它們又是怎麼保護霍格沃茨?比如老魔杖,它到底追隨過哪些巫師,除了為歷史添上血淋淋的一筆外,有沒有維護過正義,它有自己的思想嗎?尖叫屋棚的第一任主人是誰?有求必應屋又是怎麼來的?有關於霍格沃茨的故事,真是永遠寫也寫不完。

所以哈利波特最偉大的地方真不是在於伏筆和人物。伏筆嘛,注意前後照應,把以前留下的細節用上就好。人物,主角和最大反派都稍嫌扁平。hp最偉大的地方在於,帶我們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


羅琳在《哈利波特》系列裡體現出了非常多樣的文學技巧,我們不妨來嘗試著去找找看,看能發掘出多少來。

首先最讓我個人痴迷的是,羅琳對於「第三人稱有限全知視角」的巧妙運用(來自哈利波特研究權威約翰格蘭傑的貢獻,他將其解釋為好像有一架攝影機架在主人公哈利的頭頂,讀者讀到的都是哈利所看到的,哈利沒有看到的,讀者也看不到,同時,讀者還能聽到哈利的想法,等於說,讀者的視野與哈利同步)。這一手法不是羅琳的發明,很早將之發揚光大的,恰是很多人都愛的簡奧斯汀,她在《傲慢與偏見》里開始大量使用了這種視角,《傲慢與偏見》里,那架決定視角的攝影機架在二女兒伊麗莎白的頭頂上,讀者跟著她的所見所想,經歷了對達西先生的從反感到愛的變化;在《愛瑪》里,這架攝影機就架在了愛瑪的頭頂,讀者跟著愛瑪的想法和所見所聞,遭遇了一連串啼笑皆非的變化。在《哈利波特》系列裡,攝影機架在了哈利的頭上,找遍全書,很難發現有幾章,不是從哈利的視角去寫的,即使是別人的想法行動,也都是哈利聽見的、看到的。所以,有高人論述過,羅琳在文學譜繫上接近簡奧斯汀,這確是一個明證。

這個技巧,羅琳運用得極為純熟,並且嚴格遵守了這一視角的要求。運用這個技巧所帶來的好處,至少有三點,第一是,讀者可以與主人公同視野共心跳,我們可以與哈利心連心,因此我們不愛哈利才怪呢!這樣就足以讓我們愛上主人公,一本一本的持續跟下去看;第二是,作者可以通過這個有限的過濾器,巧妙的製造誤導,以增加懸念、轉折,這讓每一本書的閱讀樂趣大大增強;第三是,「第三人稱有限全知」視角,既可以是一種文學技巧,同樣可以轉變成一種符合當下潮流的態度,這種態度也是作者認可並希望傳遞的一種價值觀,即「偏見是錯誤的」。

關於第二點好處,即這一手法可以被用來製造誤導,1-6里比比皆是,第一本中,讀者跟著哈利的所見所想,絲毫不懷疑的認為斯內普想去偷魔法石,而奇洛教授在努力的阻止這一切,不料結局正好想法,哈利被自己的偏見誤導,我們也被帶入了彀中。這帶來了懸念:即誰會去偷魔法石?等等,也帶來了轉折:原來不是斯內普乾的,而是奇洛!而種種足以揭開這一轉折的線索,其實都藏在哈利看到的聽到的但是被他誤讀誤解了的一件件小事情里,這毫無疑問會讓我們大吃一驚,並覺得趣味盎然。

關於第三點好處,即這是一種符合當下潮流的態度,同時也在傳遞一種反對偏見的價值觀,也能很好的被充分顯露出來。當下符合較高工業標準的劇作,都要求在故事轉折上有「轉變之轉變」,誤導+釋疑,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技法;同時,現代人都相信一點,我們看到的只是真相的一部分或者說真想的影子,如果我們只相信我們的所想所見,那我們要麼就是太愚蠢,要麼就太自負,後現代的精神是適當的質疑,哪怕是哈利,我們可愛的主人公,也不見得都是對的。我們要體認到自己是有偏見的、被傲慢所局限的,這樣才能擁抱更大的真實。


伏筆!!!伏筆!!!伏筆!!!重要的是說三遍

看了好幾遍哈利波特,越看越發現一些伏筆,超級佩服羅琳對全書的把握能力。

舉兩個例子

1.熄燈器在鄧不理多送嬰兒哈利去女貞路的時候就用過,而在第七冊作為重要角色出現

2.哈利第一次抓住飛賊用的是嘴,這也在第七冊才出現作用

反正怎麼看都覺得羅琳好了不起


我覺得最重要的一個伏筆在於,哈利的生命是自己的母親lilypotter保護來的,而在最後一戰里,哈利獨自一人去見伏地魔,作為魂器的哈利必須死一次,不管自己是死是活都是唯一能戰勝伏地魔的最後一招。當哈利昏迷在地(其實是清醒的),是Draco的母親納西莎救了自己。羅琳自己說其實這就是一個環狀,lily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子而死,而納西莎也是為了自己的兒子而救了哈利。書中伏筆不少,但是真正關鍵的伏筆我認為應該是在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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