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發生那天,劉鑫和陳世峰聊了些什麼?

圖 / 視覺中國

陳世峰和劉鑫於2016年4月在大東文化大學相識,5月相戀,8月分手,11月發生命案,他們的關係一直是這個案件的模糊地帶。二人間究竟發生過什麼,陳世峰殺人的動機又是什麼?他到底是沖著劉鑫還是江歌去的?這一份長長的聊天記錄,也許能提供一些解釋。

文 | 羅婷

編輯 | 金匝

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江歌案庭審進入第二天。

今天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出庭作證。她的證言包括,命案發生時她的經歷、江歌與陳世峰的接觸、江歌離世前關於未來的打算。

下午,檢方展示了餘下的20件證據。包括劉鑫的供詞調查書、陳世峰威脅要發布的劉鑫照片、案中3人的微信聊天記錄、證人證言和水果刀等證物。

在作證環節,檢察官詢問江秋蓮,你有聽女兒說過有防身用的刀嗎?她說沒有。

檢察官再問,有聽說過劉鑫有護身用的刀嗎?答案依然是沒有。

檢察官第三次問,來日本期間,江秋蓮是否在女兒家裡看到過這把水果刀。「沒有。」

此時,一直低頭的陳世峰,突然抬頭,目光聚焦,望向證人席上的江秋蓮。

首次披露的15號證據

檢察官展示的第11份證據,即劉鑫的供詞調查書里,她講述了與陳世峰相識的過程。

2016年4月,陳世峰和劉鑫進入大東文化大學,成為同學。認識1個月後,陳世峰向劉鑫表白。劉鑫承認自己當時對他抱有好感,覺得這個男孩子「平時課上發言內容不錯,也經常受表揚」,於是接受,兩人很快同居。

陳世峰與劉鑫

7月,短暫的蜜月期結束。他們開始因為一些生活瑣事吵架。比如劉鑫覺得陳世峰做的飯不好吃,兩人看電影的品味不同。幾次吵架,劉鑫都覺得陳世峰死死盯著他,直到她道歉才作罷。

8月末的一次爭執後,陳世峰趕劉鑫出門,她便提出分手,陳世峰緊緊抓住她的手臂。她覺得害怕,逃了出來,在他們住的小區里大聲用日語呼救。陳收掉了她的手機,她說自己害怕家暴,不敢去拿。

此後,劉鑫搬離陳世峰的住所,在打工的中華料理店老闆家住了一段時間後,搬進了好友江歌家。

所有證據中,第15號證據尤為關鍵,此前也從未向外界披露。那就是陳世峰與劉鑫在最後一天(2016年11月2日)的聊天內容。劉鑫將聊天內容交給了日本警方。警方通過拍攝劉鑫的手機微信界面,留下了這份記錄。

這一對情侶,2016年4月在大東文化大學相識,5月相戀,8月分手,11月發生命案,他們的關係一直是這個案件的模糊地帶。二人間究竟發生過什麼,陳世峰殺人的動機又是什麼?他到底是沖著劉鑫還是江歌去的?這一份長長的聊天記錄,也許能提供一些解釋。

「你讓我的心情很糟糕」

2016年11月2日,周三,是劉鑫要去東京高島平地鐵站附近的拉麵館打工的日子。據拉麵館的同事說,劉鑫每周三、周六和周日都會在此工作。

根據劉鑫同事小林的供詞,大概在下午4:30,劉鑫給他發微信:「我快到店裡了,前男友要跟我到店裡,趕不走,想讓你幫幫我。」小林回答,好的。

檢方的證據顯示,這時候的劉鑫已經上了地鐵,陳世峰尾隨。

昨日首次開庭,檢方已經披露的3人行動軌跡是:正是在這一天中午,陳世峰去江歌家找過劉鑫,劉鑫沒有開門,並將此事告訴了江歌。江歌不放心,回家找劉鑫,隨後兩人一起出門,江歌前往法政大學,劉鑫到大東文化大學附近去打工,兩人搭乘不同的線路而分開。

陳世峰與劉鑫就讀的大東文化大學 圖 / 羅婷

下午4點48分,劉鑫收到了陳世峰發給她的3張照片。檢方用日語「不衣姿」(沒穿衣服)來描述這些照片。這3張照片是檢方的第13號證據。其中一張照片中,劉鑫穿著內衣,沒有露臉。發送完畢後,陳世峰又撤回了一張,並威脅劉鑫說,要把照片發給劉鑫父母。

劉鑫回復:「你拍吧,我不想理你。」

陳世峰又問:「還有錄像,你想看嗎?」劉鑫說:「不看,你的人品終於暴露了。」

過了會兒,陳世峰又說:「我從沒這麼愛過一個人,我想到你會生氣,但是沒想到你想把我刪了,還想報警。」劉鑫沒有回復。

5點11分,陳世峰再發一條:「我很後悔,真的不想承認失去了你,我的壓力很大,需要你來支持我。你又總是不回復我,造成一個惡性循環,你說我噁心,你才噁心呢。我每次都被你逼得這麼慘。我要上傳照片。」

劉鑫回復:「不要管我,我再也不會見你了。」

陳世峰再發:「你讓我的心情很糟糕。」劉鑫再回復了一句:「不要再聯繫了。」

到站後,劉鑫下了地鐵,兩人的對話就此結束。

「我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5點30分,劉鑫到了拉麵店。他的同事小林後來接受了警察的詢問,回憶了其後發生的細節。

小林記得,劉鑫是哭著進來的。當時小林在做飯,店長問劉鑫為什麼哭,劉鑫用日語哭訴,我的前男友為什麼會知道江歌家的地址啊?小林再去問,她又用中文回答了一次。

5點38分,陳世峰給劉鑫發來一條微信:「還沒打工吧?咱倆談談吧。要不出去說?」他還問劉鑫,怎麼才能複合。劉鑫回答,這是沒可能的。

根據現場的第11號證據,即劉鑫的供詞調查書顯示,劉鑫稱,陳世峰曾多次去找她,包括9月15日在學校,還有10月12日劉鑫生日時在她打工的拉麵店外。陳世峰反覆表達要挽回的想法,但劉鑫堅持,說自己已經沒感覺了。

5點42分,劉鑫說,要不(拉麵店)店口說吧。陳世峰要求去車站口。劉鑫說不想去。陳世峰妥協。

根據小林的證言,6點時,店員小林和店長準備出門,遇見了劉鑫和戴著口罩的陳世峰站在拉麵店門口。劉鑫跑到小林旁邊,指著小林說對陳世峰說,這是我的男朋友,是我喜歡的人。小林說,劉鑫是希望陳世峰能就此放棄,但陳世峰什麼話都沒說,掉頭就走了。

本案嫌疑人陳世峰

沒有等太久,6點10分,陳世峰再次給劉鑫發來微信:「為了把你追回來,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如果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也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劉鑫沒有回復。

這時,劉鑫和小林正在一家麥當勞里聊天。小林還記得,劉鑫對他哭訴,說不想複合。安撫好劉鑫的情緒後,小林把她送回了店裡。

半個小時後,陳世峰再次發來信息,要求第二天和劉鑫在學校的大禮堂見面。

7點到11點,是劉鑫在拉麵店的上班時間。她在這期間一直沒有回復陳世峰的微信。到了晚上11點9分,她回復說:「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有時間,你想幹什麼?你想談什麼?你能為我做什麼?」

「你和他到哪一步了?」

回復這條微信時,劉鑫應該是剛剛從拉麵店下班。

而陳世峰,這時候已經坐上了開往江歌家的地鐵。據檢方意見,他帶了一件用來換的衣服,背了雙肩包,戴了口罩,還帶了一瓶威士忌。檢方還指出,他帶走了大學研究室里一把橘紅色外殼、塑料刀鞘的水果刀。

江歌案中涉及的兇器水果刀,和這把類似 圖 / 鳳凰網

收到劉鑫回復後,陳世峰馬上回答:「真愛要如何表達?」

劉鑫說:「我已經回不來了,你開始新的生活吧。」

陳世峰發了一條長長的語音:「我想調整自己的心理,但是做不到,我一直很痛苦,一直做夢夢到你。我想從這種痛苦中解脫出來。我都這麼努力了,你能拒絕嗎?我很痛苦,我解脫不了。」

接著又是一條語音,很短:「你和他到哪一步了?」這個「他」,指的是幫劉鑫假扮男友的小林。

劉鑫回答:「這是我的隱私,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是2016年11月2日晚上11時37分,劉鑫與陳世峰的最後一次聊天。

監控顯示,11時40分,陳世峰下了地鐵,走出車站。到達江歌家所在的公寓後,他藏在了公寓3樓。隨後江歌和劉鑫也到了家。

半個多小時後,命案發生。

註:以上微信聊天記錄,均由日本檢察官用日語念出,再由翻譯幫助記者翻譯成中文,措辭或有商量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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