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擔保辦理過程中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知外君帶你躲坑系列 · 第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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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擔保不踩坑俱樂部說,知外君邀請的專家把僱主擔保說得那麼恐怖,感覺自己再走下去就是羊入虎口了!
知外君想說,僱主擔保還是有人成功移民的。只不過大家需要在整個申請過程中要謹慎點,在申請後期多注意一些,才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今天跟大家講關於僱主擔保移民後期,如果你已經開始或者即將開始,有哪些注意的事項?今天講一下四個問題:
1、關於繳費的問題。如果你已經在看合同,要開始辦了,到底該怎麼繳費比較合理。
2、如果你正在看合同,簽合同本身有哪些注意事項。
3、有些機構是不讓你隨便改合同的,但允許你做補充協議的補充,到底該怎麼補充?提供什麼協議加進去比較重要呢?
4、已經入坑了,到底該怎麼辦?
一、繳費問題
如果你已經要開始做僱主擔保移民了,繳費到底該怎麼做會比較合理?
在很多用戶的潛意識裡面,國內的機構一般付款方式都比較坑,今天跟大家談的合理繳費方式,大家跟自己了解過的機構進行一番對比,看下有什麼差別。
一般辦理僱主擔保移民我們會把費用分成四部分,首先是定金。
什麼是定金?就是在跟你聊完你的基本情況之後,確認你到底能不能辦。如果機構判斷能夠辦,你也確認能辦並且要開始辦,機構就會開始收定金。
定金是什麼作用?就是幫你去尋找比較合適的僱主,幫你介紹一份工作,看僱主是否能跟你看對眼。這個是定金,定金金額一般是5-10萬人民幣。
定金的特點就是可退還,找到僱主、找不到僱主、找到的僱主你不喜歡,定金都是fully refund,不會扣一毛錢,全退。這個是很主觀的,機構把這個權利完全授權給客人,定金階段非常主觀,你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跟機構說你要停止這個服務,把定金退給你。
定金付完之後,幫你找到僱主,從哪一刻開始定金會被扣掉呢?就是你確認這個僱主之後,開始交了首期款就不能變了,如果你突然再變,這個定金的費用就不退了。
首期款主要是針對什麼呢?看你選擇的移民方式,如果你是457、186、187,一般來說都是分三步Sponsorship、Nomination、Visa。187稍微有點不同,第一步是RCB,然後是Nomination、Visa。機構就是用這三步天然地形成了三期。在遞交第一步(Sponsorship或RCB)之前,你要把第一期款交了,可能是30%或者是百分之幾十,看每個機構不一樣。
這一步辦上去之後,如果是成功,RCB批了,你要在遞交Nomination之前把第二筆款付了。Nomination批了,你就把第三筆Visa的錢付了。整個費用就付完了。
當然,如果過程中任何一步出現了失敗,就從這一步開始退費,扣除掉一些涉及的費用,然後進行退費就行了。關於具體怎麼退費,我等會兒會具體談,但總體來說付款的流程是這樣。
我們不建議大家一次性付過大的比例,你先通過機構做Sponsorship、RCB這種比較簡單的事情,看移民顧問辦事的方式靠不靠譜,說的話跟執行力是不是相同,先判斷一下。如果沒有什麼問題就接著往下走,如果發現有問題,考慮終止的話,你的損失可能相對還少一些。
二、注意事項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看哪些注意事項。
有的移民中介的合同很短,沒什麼好看的,有的中介的特別長,你又分不清重點,你到底重點需要確認的是哪些信息呢?
1、明確成功和失敗的定義。
首先,在合同里需要跟你明確一點:對於成功和失敗的明確的定義是什麼。因為僱主擔保移民一定是有風險的,說這件事是百分之百成功是不可能的。如果沒有說明白成功和失敗的定義,那我們就沒辦法確定對應的費用什麼時候交、什麼時候退。這點很重要。
說白了,機構一般對成功和失敗的定義是結果導向的,成功下籤就是成功,沒有成功拿到簽證就是失敗,不管這個過程中中介做了多少努力,律師做了多少努力,僱主做了多少努力,只要沒拿到綠卡就是失敗。同樣也不管申請者到底做錯了什麼,只要你沒有拿到簽證就是失敗,拿到簽證了就是成功。
這樣往往會讓申請者比較放心,就是中介不會隨意地轉嫁一些什麼事到申請者這兒。從申請者角度來講,申請者也是會玩命地配合中介,畢竟花那麼多錢,是不可能消極對待這件事。
但是為了讓申請順利,機構也會要求申請者不能提供虛假的材料,如果提供假材料被發現是不行的,可能會涉及到費用不退的情況。
2、有時間線。
大家在看合同的時候應該有一個約定的時間,就是每一步有一個時間線告訴我,有可能是口頭上的,有的人比較細,想要寫在合同里,我覺得都可以。
時間線的好處是:
A、如果時間線內搞定了自然好,如果時間外搞不定,機構和申請者應該有一個溝通,終止或者退費。在之前溝通的時候,申請者可以跟中介把時間線拉長一點,長於一個正常的時間都可以,最好規定一個時間軸,這樣子會比較放心。
B、當你有一個規定好的時間線之後,你辦理整個流程會比較放心,不會很恐慌說怎麼這麼久還沒有下來。你之前如果定好了時間線,整個操作過程你會覺得是在你的掌控之下。比如說187最長也就15個月,你給自己18個月足矣,18個月下不來基本上可以當沒戲了。所以,大家有這樣的定義相對來說會比較好。
三、關於退費
最後,我們來談退費,這是合同里大家一定要看清楚的。
這個事天然有風險,有風險不怕,我們怕的是到底風險背後帶來多少損失,因為這不是一筆小數目。申請者損失了錢,到底會損失多少錢,機構要提前明確,應該在退費里明確看到。
首先,你明確了什麼是成功,什麼是失敗,失敗就出現了規則,失敗後到底怎麼退。
當我們明確了什麼是失敗之後,我們就來看一下怎麼退。我們在辦理收費的時候是按照步驟來的,我們就在每一步的時候明確,如果失敗了,扣除掉什麼費用,成功了接著往下走,把這個都進行明晰。到時候出了問題,我們按照這個執行就行了,哪怕你給我多說點都可以,但是我想要有一個大概的心理了解。
一般來說,如果僱主擔保申請失敗了,你的損失最多不超過15萬人民幣,這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數字。
如果你現在的服務機構不允許你對合同本身的條款進行修改,你不如考慮一下補充協議里作一些添加。
具體怎麼談補充協議呢?補充協議起草起來比較容易,你就根據本文前面提到的收費流程、怎麼退費、怎麼定義成功、各種時間周期在協議里明確,寫清楚,這也可以作為一個考量。
關於協議這件事,這是君子協議,我覺得所有協議都是君子協議,為什麼?真的是很難走上對簿公堂,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打官司都是非常耗成本的,有可能是耗錢,也有可能是耗時間,真的很累。所以,要跟他們把提前的協議寫清楚,大家到時候按照這個儘可能地執行,高一點、低一點都無所謂,但是偏差不要太大,大家都比較容易接受。就是這樣的情況,我覺得就可以了。
四、已入坑,怎麼辦?
「我已經在坑裡了,我到底該怎麼辦?」很多人問知外君這個問題,今天詳細談談。
首先,你要判斷自己入坑的深度,你的身體已經被埋到哪了?是埋到頭,還是埋到胸了,還是埋到踝關節了?這是很重要的。
怎麼進行這個判斷呢?你可以找其他的第三方(另外的中介機構)進行確認,把你的基本情況告訴第三方,判斷一下僱主的坑在哪個地方、有沒有修正的機會、你自己的偏差在哪、你的基本情況到底能不能調整。判斷清楚之後,才能分清楚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你判斷清楚自己的深度之後,那就可以開始尋找解決方案。
因為大家辦移民一般來說排名第一位的考慮是拿到綠卡,我們絕對不是為了省錢來做這件事,排第一位的是為了拿到綠卡。所以,即使發現自己已經入坑了,最好也讓這件事情和平解決,最好是不影響你拿綠卡,這是首要的因素。而不是急著要跟機構撕逼、翻臉、退費,這不應該是首要的思考。當你遇到問題的時候,你反而應該更有勁,應該做更多的升級。
給大家舉個例子:
有一位朋友之前找了一個機構是做Custom Service Manager,就當那個公司規模還不錯,但是Custom Service Manager這個崗位以律師的理解是需要有專門的Call Center的公司才能做。
沒有辦法,事已如此,他合同已經簽了,錢也交了一部分,怎麼辦呢?我建議他先冷靜冷靜,了解一下,跟中介溝通我得到這樣的消息,你們怎麼看。中介給他的回復是沒什麼問題,之前我們公司有做下來了的經驗。
我又建議他進一步了解一下當時那個人的背景是什麼情況,具體什麼時間拿到的,因為移民局的政策不斷在變,難度也在不斷地提升。你把這些信息都搜集起來作一個全面的了解,我們就知道是這麼回事。
但了解之後會發現風險依然在,我跟他說你沒有辦法了,已經走上這條路了,不如提前再溝通溝通。如果不行的話,後面該怎麼處理,有沒有別的僱主或者該怎麼退費,把這些做一個妥善的安排,這是比較好的流程。
總的來說,如果你發現自己已經在坑裡了,最重要的還是先冷靜下來,對自己的情況作一個完整的剖析,然後作一個計劃。你發現入坑已經很深,已經沒有辦法解決的時候,不如就開始考慮跟這個中介談退費。因為你明明之前在套路我,很多東西已經很清楚了,這時候就有很多陰謀、陽謀了。我們主要採用陽謀先跟他們談,跟公司說你們這樣的情況套路我了,我也不是要怎麼著,你把我的錢多退一點就完事了,大家開開心心的,這樣就是比較好的流程。
如果發現已經無法挽回,把這個事了了之後,不如重頭再看看有沒有找別的機構重新開始的機會。
最後一點,如果你發現已經入坑了,我強調一下,我依然覺得錢不應該成為大家最關注的問題,真的有很多事比錢更重要的。我前面說了,綠卡本身應該是最重要的,而不是錢,千萬不要因為錢沖昏了頭腦,急於跟他們翻臉,可能事情沒那麼嚴重。可能只是我的一面之詞,只是我的律師過於保守的理解,如果就把你的內心刺痛了,把關係搞得不好了有可能得不償失。所以先冷靜下來,不要太在乎錢。
如果談到錢怎麼辦?關於失敗之後退費這件事,大家不要搞得太難看,因為搞得太難看大家都不太好。你可能後面會損失掉一點錢,這些錢損失掉你應該是能承受的。
第一就是服務費(律師費、其他的服務費),這些錢損失掉我覺得基本上是可以忍受。
第二就是第三方費用,這肯定是要賠給別人的。或者你的信用卡已經刷掉了,這是沒辦法的,或者僱主替你刷的,你把這個錢扣掉。
第三,如果僱主稍微要一些補償,因為他確實配合你的工作做了很多努力,稍微給一些補償也是合理的。但這建立在第一步的Sponsorship或Nomination批下來的情況下做這個事情會相對比較合理,因為代表這個僱主的基本情況還可以,可能只是在Nomination或Visa的時候你的情況不匹配崗位,可能比較難。
所以,我覺得這三方面進行扣除後你拿到手是比較能理解的。如果你真的是輸不起,壓根兒就不要開始僱主擔保移民這件事,因為它真的不是百分之百,想技術移民、讀書移民,這些才是相對可控的。
最後,關於澳洲移民再強調一下,我對於辦理澳洲移民有一個優先順序。
我建議大家首先考慮技術移民對應的路線,比如說讀書移民,比如說通過州移民的Job Offer或Small Business Plan。這些移民方式優點要不就是周期短,要不就是費用小,要不就是相對比較穩定,我會建議大家首選這些。
排名第二是可以考慮僱主擔保移民,僱主擔保移民首選187,一步到位。剛才有一個朋友,他之前辦了457,由於各種原因當時不得不辦457,最後出現了一些問題。如果上來就辦187、186這種一步到位的,拿到綠卡,落袋為安就沒事了。首選186、187,最後是457。
這些都辦不了再考慮投資移民,比如說188A系列或132。
這個流程大家記在心裡,你做選擇的時候才會相對比較理性。如果你辦僱主擔保卡一半,入坑了,怎麼辦?不如重新再思考一下這個流程再做選擇,可能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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