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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變化人

從前面三篇文章聖經里的神、從聖經認識人和神成為人的經歷到今天這篇文章,這個階段的文章,我都是為著把《聖經》裡面的主線「神成為人-人活成神」說清楚,今天的主題是人怎樣活成神。

如果問我們相不相信有神?這個問題就好像問我們相不相信有外星人是一樣的,沒有人能證明。我的本意也並非是要費力說服人相信有神,因為這樣做是浪費時間。

我來到香港之後,身邊有很多信仰基督的人,他們每個人都過得十分幸福、快樂;他們不去刻意地追求富足的生活,生活也都厚待他們使之得以飽足。這不禁讓我常常在想,有信仰和沒有信仰的人有什麼區別、讓我思考信仰是什麼?

維基百科中解釋,信仰是對人(同樣對人的能力)、事物、神、宗教的教條或教導、沒有經驗證據的觀點(例如擁有強烈的政治信仰)抱有信心和信任。而從字面上看,信仰是一個歸屬問題,它提供了人信賴、仰望的對象。人人都需要一點歸屬感和安全感,自然就有了可信賴與仰望的對象。

能成為人信賴、仰望的對象有很多,有些人是工作、財富,還有些人是家庭、孩子,或者是理想、愛好,抑或是佛教道教裡面的禪宗道祖。

中國是一個無神論的國家,我和大陸過來的人一談論基督信仰,大家第一反應都是信基督教。基督教是宗教,宗教是人創造的,人創造的就總會有不完美的地方,一個人歸屬於某種宗教可能是被道理吸引,這也僅僅是道理,不能為人解決永恆的問題、罪與死亡以及苦難的問題,不等於有信仰。

從《聖經》來看的話,信基督耶穌,所信的是一個生命的源頭,和信基督教是不一樣的。

屬靈的生命這篇文章已經談過了,神創造人有靈、魂、體三個部分。有基督信仰的人,靈就活了,擁有了屬靈的生命,這個生命是不死的、永遠的、不被朽壞的、不被玷污的、不會衰殘的、不會犯罪的,是充滿光、公義、聖潔、信、愛、和平的,是能夠給人帶來永遠的滿足的。

羅馬書十二章1~節,「弟兄們,我借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侍奉。不要模仿這世代,反要借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叫你們驗證何為神那美好、可喜悅、並純全的旨意。」接受並相信有神的人,才剛剛擁有這個屬靈的生命,像才出生的嬰孩,這個生命長大成熟,人就活成一個新人。這個過程從理性層面來講,需要心思的更新變化,打個比方就像一個沒有知識文化的人成了一個有知識文化的人。心思更新之後,情感和意志也隨之更新,在這樣的過程里,人會隨之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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