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女員工隱瞞懷孕,到底錯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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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女員工入職才3天就宣布懷孕 產假結束提出辭職》新聞里,事情的爭議點圍繞以下幾點:
孫小姐在應聘時表示:自己並沒有結婚,短期也不打算結婚。所以公司才與她簽訂了勞動合同。
她才入職三天,就告訴主管自己懷孕了,要保胎休息。懷孕期間,因種種原因,經常請假。公司照樣給其發工資,繳納社 保,並派人在其產後去探望。
產假一結束,孫小姐就打電話來說辭職不幹了。公司負責人張先生表示:「1年多時間裡,她幾乎沒有為公司創造勞動價值,單位卻要照發工資、照交社保。」
這個案例真的挺奇葩的,網友們紛紛都罵這個女孩子是:「害群之馬」「因為她可能導致以後女生找工作更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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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我曾經歷過的故事
故事1:
一個姑娘剛加入新公司,不久就意外懷孕了。自覺理虧的她不敢耽誤工作,在孕早期連續加了一周班。因為加班忙,也沒好好吃飯,吃飯都是外賣快餐,而且新公司還是剛裝修不久,油漆味道還蠻大。
持續了十來天見紅了,被家人送去醫院,醫生要求她必須休息,否則孩子可能保不住。
她很心虛地向老闆請假。老闆的回復是:「不就懷孕嗎?加幾天班就不行了?就你最嬌貴。你知不知道誰誰誰到生之前最後一天還在上班嗎?」
姑娘委屈得不行。
故事2:
我曾待過一個大國企,大領導是個女的。
按理來說,女人應該更加理解心疼女人吧,但就是這位女領導,要求公司的所有女員工懷孕要提前一年打報告。
一旦沒有「按規定」意外懷孕了,將被調到邊緣部門。
即使是遵循規則正常懷孕,在懷孕和哺乳期間,依然無法做核心崗位工作,沒有績效和獎金。
一位剛生完孩子的女同事跟我訴苦說:「生完才3個月,還在哺乳期,本來婆婆每天中午會把寶寶抱到公司門口車上,我出去餵奶。結果經理根本無視我的情況,讓我連續十幾天去郊縣的庫房,一干就是一整天。不但沒辦法給寶寶餵奶,天氣熱庫房也沒地方擠奶存奶,每天胸口都漲到發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女孩眼睛紅紅的,我也心塞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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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真實的故事,也並不是個例。我認識好多姑娘,懷孕不久就辭職了,原因是:一懷孕就被百般刁難,各種找茬,心情很糟糕。為了不在孕期心情差影響胎兒,工資和生育保險金也不要了,索性辭職。
所以我覺得,這個新聞之所以爆熱,是因為過去企業歧視和刁難懷孕員工的例子比比皆是,突然出現一個反過來的例子,就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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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隱孕,誰之過?
新聞里的孫小姐固然討厭,但這種人畢竟還是少數。
現在很多公司,就算沒有孫小姐這個人的出現,依然也不會聘用女性的。
導致職場性別歧視的核心是什麼?大家都清楚。
懷胎10月、產假4月,白白養這個員工1年多,對企業來說,都是用人成本啊。
我們假設國家出台一條規定:女性生孩子產假2個月,丈夫強制休假8個月。 老闆招聘還會有性別歧視嗎?
或者,企業有懷孕女員工的,用出生證來換取抵稅資格,生孩子的女員工越多,稅優政策力度越大。
可能到時候,老闆會關切地詢問女員工:「你都25了怎麼還不生孩子?」「你結婚兩年了是可以考慮起來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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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話說得有點犀利,但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企業是追求利益的,不願意養閑人,我很理解。
站在企業的角度,如果員工剛入職就懷孕,損失其實蠻大,在沒怎麼創造勞動價值的情況下,企業要給員工產假、病假,調整其作息安排。
女性生孩子需要足夠的經濟和安全保障,我也理解。
站在員工的角度,懷孕本來就是自己的權利,而且孕期的在職狀態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障,所以有時隱瞞懷孕情況,大部分情況可能真的是迫不得已。
所以新聞歸新聞,希望大家理智地去看待,不要一邊倒,不要過分誇大個體帶來的影響。
弄清楚事實背後的本質,保護絕大部分遵紀守法的女性職工的利益,也讚賞那些維護員工利益的良心企業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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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面試時被問生孩子計劃怎麼辦?
如果你遇到面試的時候公司問你:打算什麼時候要孩子?
應該怎麼回答?
送給大家一句話:實話實說!
展現出真實的自己、專業水平、性格、履歷等。用你的能力和優勢去爭取自己應有的職位,不僅是對公司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一旦對方看重了你的才華和本事,認為你是值得留的人才,而且你為公司創造了價值,公司也會在你懷孕的時候提供真正的關心和愛護。
而對那些不尊重你權益的公司,也不值得久留,你自然是可以拒絕的。
我為你付出,你為我思量,我們都是彼此值得的選擇。
這樣的關係,才是積極正向的職業女性和現代企業的關係。
(首發分.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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