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被性騷擾了,對不起
下午要買點東西,出了趟門。
在市中心的地下通道過馬路,靠著右邊下樓梯的時候,迎面走來一個男人,盯著我看。
樓梯很寬,他本來在左側,卻開始朝著我的方向走。
雖然我有些警惕,又怕是我想過頭,也許他只是隨便走的,怕他覺得我刻意避讓,有些不太禮貌。
我放慢腳步,貼著樓梯右邊靠牆走,他居然盯著我開始咧嘴笑,然後迎著我加快腳步走過來,就差一兩個台階。
我趕緊往左邊一閃往下跑,回頭看他還在原來那個地方站著看我。
地下通道里,城管在趕賣東西的小販,他從城管的方向過來的肯定有看到城管,我不知道讓他放手的原因是我跑開了,還是有城管在。
進入商場,我趕緊找了個奶茶店坐下來,怕別人看到我在哭。
除了對剛才的遭遇感到後怕,更多是因為勾起了我曾經的陰影,初中的時候我被性騷擾過。
那是冬天的早上,出門天還是黑的,我起得早,一個人在等公交車。迎面走來一個大叔,雖然當時也有點警惕,但是對性騷擾完全沒概念也不知道要防備,他盯著我走過來,說了句「妹子,摸一下」,手就伸了過來。
後來上高中,有次上學路上,我戴著耳機在聽歌,走過來一個老大爺,我以為是要問路,停下來摘掉耳機,結果聽到對方不像是問路,他向我靠近,手朝我伸過來,我趕緊跑掉了。
工作之後,我又碰上了很殷勤的滴滴司機,打聽我的工作和感情,到了目的地之後,不停車接著開,要我給五星好評才停車,反鎖了車門,看到我給完評價後,才放我下車。
初中的遭遇,我沒有跟任何人講過,連我閨蜜也不知道,儘管我們倆都是老司機,私下交流房事的時候也不覺得害臊,但這件事我一直不敢說。
性騷擾和性不同,它讓我覺得自己變髒了。恐懼、無助、厭惡、羞恥,這些一直伴隨著我。
因為是一個陌生男人,帶著最齷齪最骯髒的想法,去侵犯我的身體,儘管那是別人的過錯,卻讓我背負了心理負擔。
平時不會去想起這回事,但碰到類似的遭遇,那個男子當時說話的聲音,他的手碰到我羽絨服摩擦的聲音,儘管過了十年依然像夢魘一樣揮之不去,像一個埋在內心最深的陰影一樣,一觸即發。
我像是沒有被影響一樣,平安健康地長大了,但我知道這個坎邁不過去。
拿外賣的時候,我都是躲在門後,開一條縫伸手去拿。
坐陌生人的車我從來不坐副駕駛,送女生朋友上車,我都會記下車牌號。
走夜路的時候,步伐很快,有時會給朋友打電話,會經常回頭看。
從來不在不熟悉的環境下,跟陌生男人聊天。
出去旅遊,寧可多花錢,絕對不住小旅館。
對滿口葷段子,拿女性身體開玩笑的男生感到排斥。
在沒有經歷過性騷擾的人眼裡,它只是「騷擾」,不是傷害,甚至有男人覺得,這是對女性魅力的認可。
不過是摸了一下,不過是捏了一下屁股,不過是開了幾句玩笑,搞得一副受害者的樣子,真是矯情。還有些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女性,居然還要告到人事處去,真是不團結同事感情。
他們認為沒有實質的傷害,就不是傷害。
前陣子自殺的林肯公園主唱Chester Bennington,幼年曾遭遇過性侵,後來得了抑鬱症,他寫了那麼多鼓入人心的歌,卻還是沒能說服自己。
十年之後當我回想起第一次被性騷擾的時候,依然讓我淚流滿面。
這些傷害,會伴隨人的一生,不止是心理負擔,也讓受侵害的人對自我產生懷疑和否定。
直到今天,在碰到性騷擾後,我的第一反應居然是反省自身。
哪怕我在網上寫過這麼多關於女性安全、女性尊嚴的文章,哪怕我平時看上去像是個女權鬥士,在遭遇性騷擾後,我下意識還是覺得我有問題。
在跑下樓梯的那一刻,我想的都是今天的裙子有沒有暴露,領口沒過鎖骨,裙擺也超過了膝蓋,我又開始因為胸大感到恥辱,我的身體,在一個陌生人眼裡,代表了最下流的想法。
我不敢告訴我最親密的人我曾經的遭遇,我相信他們不會因此看輕我,但是我依然覺得難以啟齒。
我「僅僅」是被隔著三層衣服摸了一下,那那些被強姦的、遭遇校園暴力被拖到廁所里拍裸照傳到網上的女生,她們遭遇的傷害程度比我大得多,連我都不敢跟人說,她們又何處去維權呢?
實施性侵犯和校園暴力的人,根本不會悔過,日後提起,也只當是年輕時的頑劣不懂事一笑帶過。而被侵害的人,她們除了要背負心理陰影,還會遭受別人的口舌。
媒體對於性侵案件的報道,都喜歡把受害者的照片發出來,讓人把受害者的容貌和她所遭受的侵害掛鉤,所以常常能看到「穿這麼騷,一看就不是正經女人。」的評論。
有些記者,甚至一些本不應該被提及的無關消息放進來,特意放大,讓人把責任歸因放到受害者身上。
最後誰會記得,是哪個男人對別人性騷擾了呢,人們可能連他的長相和身份都不知道,倒是受害者被扒了個底朝天。
性騷擾和性侵害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施害者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平時在網上看到那些草木皆兵的女生,暈車以為是迷魂藥,低血糖以為是迷魂藥,大家都當做段子笑笑,但當自己真的遭遇到性騷擾的時候,不得不草木皆兵。
因為大部分女生對性騷擾,只能防範,不能抵抗。
就算平時再怎麼以女漢子自居,碰到男性的暴力時,才深知體能差距有多大,那種無助和恐懼,讓女生不得不提起十二分的警惕。
我寧可防範過頭被當做笑話笑笑,也不想遭受侵害後再來彌補。
法律對性騷擾的制裁實在太輕,就算被抓,面臨的不過是口頭教育或者賠禮道歉,而每一個被性騷擾過的女性,則要帶著屈辱和恐懼過一生。
所以我今天碰到的男子敢在市中心,敢在人來人往的地下通道對我伸手,因為他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就能滿足他猥瑣的想法。
性騷擾根本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法,對施害者的懲罰和對受害者的傷害,完全不對等。這就是為什麼,當外賣員猥褻自己的女兒之後,這位父親最終捅死了外賣員。
法律能彌補他女兒什麼呢?給外賣員一個口頭教育嗎?
來自職場和親屬的性騷擾,就更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那是上司對你的器重,要好好把握機會;
那是伯伯對你的疼愛,怎麼會有別的想法?
憑什麼我的身體要成為你們的玩物?
憑什麼你們侵犯我的身體可以不付出任何代價?
憑什麼我要背負心理負擔?
憑什麼我不能為自己討回公道?
我如果把這當做一個秘密繼續隱瞞迴避,我可能還會一直活在性騷擾的陰影之下,我不想再一個人擔著了,也不想跟我有同樣遭遇的女生,選擇沉默跟退讓,退讓得越多,他們會越囂張。
作為性騷擾的旁觀者,也不要抱著「性騷擾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的想法,你不知道下一個遭遇侵害的人,會不會是你心愛的人。
看了一下評論,補充兩句。
我不漂亮,我也不暴露,我第一次被性騷擾穿的還是羽絨服,第二次是高中校服,第三次是過膝連衣裙。如果這些都能怪我對他們產生了不該有的吸引,是不是我穿黑紗才能算清白?
性騷擾根本不分長相,被騷擾的對象也不光是漂亮女生,有可能就是背著書包的小學生,你們低估了性騷擾有多普遍。越是弱勢,越容易被騷擾。
評論區的女孩子很多都是小學的時候就遭遇過性騷擾,我不知道對於一個兒童來說,有什麼「女性吸引」和「挑戰男性底限」這樣的借口,去為性騷擾辯解。我們勾引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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