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願:版權的固定許可權歸誰所有

微博的新版用戶協議已經更新了,再討論是否微博是否侵犯用戶原創權利的問題似乎沒有什麼意義了,但我的這個文章卻更有意義了,因為我討論的,不是【是否侵犯用戶版權】,而是【版權】怎麼認定的問題:

對於微博霸王條款,我有些不同的看法:

1.實際上,現在平台才成為了原創的容器。譬如說你在微信公眾號發了一篇帶【原創標識】的文章,同樣的文字你又發到微博上,這個版權是算自動分割嗎?還是無論發什麼東西,版權都屬於你呢?

2.上面這個邏輯可能很多人不懂,我換個例子大家就懂了:假如你在網易雲音樂【買了一首歌】,是否說明你就【徹底擁有了】那首歌呢?如果是,那網易雲音樂的這首歌版權失效被騰訊音樂拿走,你得網易雲音樂里的這首歌就不應該變成灰色。或有人說,那你把我買歌的錢退給我,倘若這首歌以前沒收費,現在收費了,後來又下架了呢?這歌怎麼算呢?

4.我們把音樂換成【文章】【視頻】【美術】也是一樣的,有很多人說轉成推特和樂乎,是不是說在推特和樂乎發的內容,它就保你全部版權呢?不是,他是保護你【不重複】的版權,除非你選擇【共享】而不選擇【獨家】。

我喜歡的黃執中的文章里有一篇是【自由和傷害邊界】的,這是他當時最新的網易博客的文章,後來不見了,我發現他刪了後放到微博里去了,這就是一種版權轉移。

5.微博的條款實際上是保護獨有渠道。它的意思是:我支持你首發我的平台,在沒被侵權前的收益歸你,被侵權後我告死他,但侵權後收益就歸我了,這樣微博才有動力幫你告死他。這個做法可謂是保護原創版權的一大狠招,堪比和小三分手也要分走家產一半一樣。

或曰,我首發其他平台,放個鏈接(俗稱二轉)行不行。可以,微博會保護你的鏈接版權。在微博看來,哪怕是一根草,一隻花,一句話,一個段子,都是值錢的,哦,不是,都是有版權的。什麼意思呢,微博引入外鏈,如果想用該文圖,總不至於說通過微博三次轉入吧。你會怎麼做呢?截圖。

譬如把別人的知乎文章轉到微博,有以下幾個途徑:

一.向作者要版權。

二.向作者和平台要版權。

三.向平台要版權。

四.不聲不響偷掉原文。

五.給鏈接。

六.截圖。

這裡就有一個問題,如果你多平台的ID是不同的譬如,我的P站叫dandoliya(歡迎大家在P站發小說),我的微博叫但願君,我多平台發布同一篇內容,且沒有在自我介紹中說明【多平台ID是本人】,別的人看到別的平台的文章,覺得是抄襲,他是找到你本人告訴你,還是直接點別的平台舉報抄襲呢?

當然,這裡還有大小號的問題,我們私心覺得小號發大號文章沒問題,可第三方怎麼來判斷呢?

7.我預言,在不久的將來,所有成規模的平台將一定會沿用微博的這種辦法。今後一定會出現這樣這個趨勢:要求所有平台成員只允許使用同一ID,或在顯著位置標註出不同ID,大小號的關係。(那不同ID和大小號的存在意義就沒有了)

8.我不是為微博辯護,我想說的是什麼是原創版權?你們逐漸會發現,不是【文字】【圖片】【聲音】是原創,而是【微博文章】【頭條問答】【P站圖片】【優酷電影】是原創版權。歸根結底,不是格式是原創,而是平台是原創了。

(該段文字整理後會首發微博文章,次發知乎微信和空間,請問:知乎微信和空間是否擁有分發版權?)

這段話我簡單總結下:版權不保護想法,只保護格式,是當下的模式。今後會逐漸變成,版權保護平台。當你把想法寫在word上,微軟不會保護你的版權,當你把想法寫在微博上(網易微信推特樂乎,anyway),他們會保護你的版權。簡單說,就是平台正在從媒介手中奪取版權。

我再舉個例子:

在貓眼發影評,貓眼是否擁有【默認】使用你的文章做宣發的權利,也就是貓眼可以用可以不用,不需要你分次允許,只是多一條,貓眼用了要告訴你,並給你報酬罷了。

我在所有電影評論平台都發了同樣的內容,貓眼神經病了才會用我的影評搞宣傳,因為怕是豆瓣或其他平台會告……

什麼意思呢?

逼你在【產出】時使用【獨家】,在其他平台【宣傳】。

順便再多說一點,什麼是【內容】,在日常生活中,不是po個自拍發個星星就是內容的,這頂多算流水賬。

可是,如果別家平台發了你的自拍去做商業宣發,你認不認它是內容?當然認了。

你不能說【我難道發個自拍都要去公證處公證嗎?】

你會直接把【發的自拍所在的平台時間和本人ID主頁】給他看,看吧,這就是我的【內容版權】。

這時,微博代表了公證處。

微博也絕對不會事先給你結【你日常發自拍】的稿費,不給你要公證費就不錯了……

當然,我說的不只是【微博】,我說的是【所有社交平台】,都是一個道理。

有很多非常複雜的令人窒息的操作:

1.樂視擁有甄嬛傳的全視頻版權,其中後20集需要會員,請問:我作為出品方是否可以單獨發任意一集到B站?我作為網友,是否可以任意剪裁其中片段到微博?我用視頻製作軟體重新做了個片,還為CP配上字幕,我是否可以傳到優酷?

2.我是一個網紅模特,我自己拍了張超好看的產品圖,我沒有傳到任何平台,我傳到某個平台上後獲得了大量粉絲和轉發,有了影響力,我後來又傳到其他平台上,有一個商人從其他平台看到我傳的圖,要買完全版權,讓我必須刪掉第一次傳平台的圖,該平台是否可以伸張其版權部分權利?

3.一個大V在微信寫了一篇超級棒的文章,我轉發到微博後,用全文複製了該大V的話,後面附加上鏈接,即:看到我文章的人,不用再點開微信鏈接(不用訪問微信伺服器),請問我是否侵犯了該大V的版權?我如果是侵犯了,那麼該大V伸張其版權時,是說【這字是我打我發的】還是說【這是經由微信認證後的在公眾號發布的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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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給微博洗白的意思,相反,微博海外版和知乎明目地寫出了【版權歸作者所有】。微博大陸版就是學的百度,你懂的,百度海外版(有這玩意兒嗎?)也會好好說話不耍流氓。

我的意思是:你的原創內容,要獲得【版權】固定,以前是以某種格式存在,隨著網路的技術不斷發展,【版權】固定的許可權,正在逐漸轉給平台——即從根本上說【從媒介向平台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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