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關於「偶像」的「本質」討論
註:本節內容應該是整個專欄中最抽象的一篇
上一節裡面提到「偶像」這個詞在不同語言中的原意,其中總結出的一個重點就是:「偶像」是高高在上,令人崇拜的。
「偶像」這個詞最初之所以被承襲到現代流行文化里,就與「令人崇拜」這一點有關。演藝明星憑藉著姣好的外貌,出眾的氣質,優秀的專業素養以及具有說服力的作品,很容易成為大眾,主要是年輕人傾慕、敬仰的對象。
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把一個人當做偶像,是一個「對人不對事」的行為。所謂對人不對事,正如字面的意思,喜歡「偶像」,崇拜「偶像」,一定是對承載「偶像」的那個個體(藝人)產生了興趣,而絕對不僅僅是停留在對於那個藝人專業素質、作品的欣賞與肯定。而與此相反的,「對事不對人」是指針對「偶像」依附的那個個體並沒有太大的興趣,僅僅是喜歡ta的作品。
比如說,張三十分喜歡聽周杰倫的歌,每次出新專輯必去購買,會唱他的每一首歌。然而,ta對周杰倫這個人本身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情感,平時也並不關注周杰倫的動向。對於張三這樣的人,我們一般稱ta為「周杰倫」的歌迷,ta喜歡的是周杰倫的作品,而並非這個人本身(或者說周杰倫的形象)。
和張三不一樣,李四的房間里掛滿了周杰倫的海報,ta關注著周杰倫的所有動向,從各種渠道(合法的)了解有關周杰倫的信息,周杰倫的成就與失利都會使ta的情緒產生波動。對於李四這樣的人,我們一般稱ta為周杰倫的粉絲,而周杰倫則顯然是ta的偶像。
張三關注的是有關「周杰倫」的事(作品),而李四實際上更關注「周杰倫」這個人格形象。「周杰倫」是李四的偶像,從本質上來說,不是因為李四喜歡周杰倫的作品(這不是說李四不喜歡周杰倫的作品),而是因為ta已經與名為「周杰倫」的這樣一個人格形象產生了某種「單向牽動」的關係。
有了上面的例子,接下來筆者就直接擺出本專欄對流行文化語境下的「偶像」的定義:
所謂「偶像」,乃是一種有意、或無意之間,由「像源」與「像匯」所共同建構出來的一個「人格形象」。一般來說,我們把「像匯」稱為這個「偶像」的粉絲(飯、fan)。
這個定義有些抽象,給大家舉例說明一下:
首先,「像源」指的就是客觀上塑造「偶像」這個形象的團隊或個人(一般就是藝人和藝人背後的運營團隊)。比如說「tfboys」是一個偶像組合,那麼客觀上打造這個「偶像組合」的人有王俊凱、王源、易烊千璽這三個男生,還有他們背後的運營團隊。這裡需要注意區分兩個概念,即「偶像」與「偶像的載體」。以「tfboys」來說,王俊凱、王源、和易烊千璽這三個個體並不是「偶像」,他們三個人,以及他們背後的團隊共同合作,呈現在公眾視野里的那三個「男生形象」才是「偶像」。而凱、源、千璽這三個男生只是三個「男生形象」的載體而已。為什麼說「偶像」是「形象」而不是真實的「人」,而「人」只是「偶像的載體」,下面的段落里提到,這裡暫且不表。
三個小男生和他們背後的團隊共同打造了「tfboys」這個三個年輕男性形象,因而他們被稱為「像源」,即生產「偶像」的來源。而這些「形象」最終會集中作用在一群特殊的觀眾群體之上,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偶像的粉絲,在這裡我把他們稱為「像匯」,當然,這只是一個名詞術語,在後面我還是會用「粉絲」或者「飯」來指代這個概念。
那麼為什麼在定義里說「偶像」是「像源」和「粉絲」共同建構的呢?上面說到,藝人和運營團隊共同打造出「偶像」,「偶像」就產生了,這裡有「粉絲」什麼事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要回到周杰倫。大家都知道,周杰倫的本職工作是一個創作型歌手,他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寫歌、唱歌、出專輯等等,而不是去「有意」地塑造一個名為「周杰倫」的形象。然而,雖然他不有意的去塑造,但是基於職業特點,他還是會在公眾面前客觀地留下「某種印象」,這個印象的來源有二:
其一是周杰倫要出席很多公共活動,而在活動中的言行必然會在觀眾面前留下印象;其二就是他的工作是創作、演繹歌曲,而這一過程就必然地會將他本人的「靈魂」展現給大家(通過作品),從而使得大眾對他產生某種印象。同樣,演員就更是如此。演員們的工作內容也不是去塑造一個「形象」,而是去表演電影或電視劇里的特定角色。然而和歌手一樣,演員們也通過作品、和出席公共活動,使得自己在公眾面前留下一種形象。
總結一下,演員和歌手雖然並非「有意」去塑造一個「形象」,但他們的工作性質會使得他們給「觀眾」留下一個「人格印象」。
然而這個「人格印象」與「偶像」還並不一樣。周杰倫這樣的歌手,或者像楊冪這樣的演員,他們的日常工作只能客觀上給觀眾留下一個「形象」,而他們本身是不做「偶像塑造」的。因而,想要把「楊冪的形象」,或者「周杰倫的形象」轉變為「偶像」,還需要最後一步,即「粉絲」的出現。具體說來,就是需要有人去「喜愛、崇拜」周杰倫、楊冪的形象,他們的「形象」才會轉變為「那些喜歡這些形象的人」眼中的「偶像」。
看起來十分拗口,其實並沒有多複雜,就是「周杰倫」在大眾眼中留下了「一個形象」,李四喜歡這個「形象」,於是這個「形象」就變成了李四的「偶像」,而張三對這個沒什麼感覺,從而對於張三來說,周杰倫在公眾前的「形象」就是一個「形象」,而不是ta的「偶像」(崇拜、傾慕的對象)。
而粉絲的「喜愛」這一個主觀過程,就是構建「偶像」的最後一步。
有人會說,按你的說法,「tfboys」要是沒有粉絲的「喜愛」,也就談不上「偶像」了嗎?
按照上面的說法,答案是:是的,如果沒有一部分觀眾,把「tfboys」這三個男生的形象內化為「偶像」,那麼「tfboys」這個形象也就不是「偶像」。
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為什麼說「偶像」是一個形象,而不是一個具體的「人」。原因之一來自於「偶像」的原意,翻看上一節裡面提到的偶像的原意,偶像本來指的就是「神像、雕像」、進一步引申為「膜拜、崇拜、傾慕的對象」,不管是在哪一個語言里,其都不針對具體的「人」。
原因之二,仔細想一想粉絲們所崇拜的,是那個真實的藝人嗎?粉絲們所接觸到的,其實僅僅是屏幕之前,藝人們呈現出來的一個「形象」,這個形象有可能和ta本人很一致、也可能和ta本人私下真實情況相去甚遠,但不可否認的是,粉絲們基本沒有實際接觸藝人的渠道,他們對於一人的了解幾乎完全出自屏幕。因而粉絲們其實幾乎是沒有和真實的「藝人」,進行作為「人」的接觸的(比如面對面交流、一起吃飯、相處等等),其大多數時間接觸到的,是一個呈現出來的「形象」。
綜上所述,與其說「偶像」是真實的「人」,不如說「偶像」是一個「形象」。
最後、再提一下定義裡面的「建構」,這個概念,以及「有意與無意」。所謂「建構」,其實就是兩個步驟,第一步、藝人和運營把「形象」生產出來,然後觀眾們完成第二步,即把這個「形象」通過主觀判斷內化為自己的「偶像」。而所謂的「有意與無意」,其實在上文也已經提到了,像周杰倫、楊冪這樣的歌手、演員,其工作內容並不是去「塑造」形象,而是去唱歌、演戲,從而他們在觀眾心裡客觀留下來的那個「印象」就是「無意間建構的形象」;而與此相對的,諸如tfboys、snh48,他們的本職工作不是演戲、歌舞,而就是塑造形象」本身。對於把「塑造形象」本身作為工作內容的藝人,我們成為「職業偶像」,而職業偶像和他們本後的運營團隊所做的「形象建構」,就被稱為是「有意的」(刻意的)。
簡而言之,周杰倫、楊冪是歌手以及演員,他們的工作內容是唱歌和演戲,他們販賣的是歌曲作品和影視作品,然而在工作做的過程之中他們會「必然」地給觀眾們留下一個「人格印象」。
而像akb48、tfboys是職業偶像,他們的工作就是給觀眾塑造各種各樣的「人格形象」,他們販賣的就是這些塑造出來的「人格形象」,而在其過程之中,唱歌、演戲、跳舞只不過是用來塑造形象的手段。
這兩類職業,工作內容不同,但本質上不分高低上下。在下一節中,我會展開討論職業偶像,詳細地分析他們的工作內容、工作特點,以及和其它娛樂圈行業(演員、歌手、搞笑藝人)的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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