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脫的幻覺
佛法的精髓在於解脫。但什麼是解脫呢?可能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十分清晰的概念。
解脫分狹義的解脫和廣義的解脫。狹義的解脫特指佛教所說的了生死,我前面說過了生死,但是還沒有說透,這篇帖子將繼續這個話題。
先說廣義的解脫。
我們的身體被繩子綁住了,很不舒服(有痛苦),繩子解開了,我們舒服了(痛苦解除了),我們解脫了。這是被動束縛的情況。
還有主動束縛的情況。比如對美食、美景、美色的貪戀和攀援。很多學佛的人說我要解脫、我要成佛,可是讓他不吃肉,他不肯、捨不得,說佛法允許佛教徒吃三凈肉。這樣做並沒有不妥,只是不要欺騙自己。佛教有很多清規戒律,從形式上先斷絕,然後再把心中的攀援拔除。當然我自己也不完全做得到,只是我心裡明白很多地方我並沒有斷根,但我不欺騙自己。學佛者的基本態度是不自欺,如果自欺,則無有解脫之日。這就是為什麼佛教說要「捨得」。
佛陀說人類有八萬四千煩惱絲,所有這些煩惱都是我們攀援和執著所導致的,因為我們的貪常常不能獲得實現,不能得到就會有痛苦。我們要首先看到自己的這些或粗重或細微的煩惱絲,把它們給拔掉,一根一根拔掉。這不容易,但只要看得到,就有盡頭。拔掉一根就獲得一點的自由自在,不再痛苦。比如我徹底戒了煙,吸不吸煙已經不能對我形成任何的誘惑和痛苦,與我無關,我在吸煙這個事情上獲得了自在。(如果為了幫助某人必須吸煙,或者演員演電影的角色所要求,他還可以吸煙,但他沒有癮,這就是自由)
再說狹義的了生死的解脫。我不知道大部分的人怎麼看了生死,但我猜測很多人會想,了生死之後,跳出六道輪迴,自己的靈魂(心識)會去到一個好地方,比如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在那裡,我們獲得了永生,不再有痛苦,有享受不盡的快樂和幸福。然而,真正的了生死、真正的解脫是「無」,也就是獲得了完全的解脫之後,我不復存在。
當我們把全部的煩惱絲都解決之後,對這個世界、對三千大千世界、甚至西方極樂世界並不在感興趣,它們無論有多麼的好,也不過是自己心識的反映,再也對我們沒有了吸引力,於是我「可以」不復存在,我不需要存在。為什麼呢?因為世界本來就是「本來無」的,是空的、幻的,世界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有幻覺和執著。
那觀世音菩薩呢?她老人家是否存在?為什麼我們遇到災難的時候念她老人家的名號會得救?並沒有一個特定的觀世音菩薩存在,她即存在又不存在。當有人求助的時候,她存在,並以某種方式提供幫助;當無人求救的時候,她處於寂滅的狀態,也就是空,就是本來無。
學佛的人如果不肯把自己修沒了,沒有決心把自己重歸於本來無、空,那麼說明我們的內心還有執著和攀援,還捨不得這個世界的許多東西,我們也就只好在六道中不停地打轉了,這就是輪迴。或者有人說,還是輪迴好,至少自己存在著。問題是,輪迴有時候不是我們能夠把控。的,你可能因為某個執著變成了動物、甚至變成了微生物,who k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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