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醫院孕婦跳樓事件:我們要補的課太多了
8月31日晚八點左右,待產孕婦馬茸茸從陝西榆林市第一醫院婦產科的窗檯跳下五樓,結束了自己和腹中胎兒的生命。在醫院給出的聲明中,馬茸茸曾多次要求剖腹產,醫院也曾「3次建議剖腹產」,但均被家屬拒絕。而在馬茸茸家屬發表的聲明中,在他們已同意剖腹產的前提下,醫院仍然聲稱可以順產,最後釀成悲劇。
陝西榆林孕婦墜樓事發病房/來源:華商報
對此,有很多種不同的聲音:
以上截圖來自新浪微博
南京大學法學院邱鷺風教授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如果情況屬實,產婦家屬有莫大道德瑕疵,該被譴責。但是醫院也應承擔部分責任。因為在產婦自身清醒的情況下,就該讓產婦自己簽字。人身權是專屬權利,夫妻人格並不合一,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
「醫院在這種情形下非要家屬簽字,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反而構成侵權。醫院為了推卸可能的醫患風險和責任,擅自做主給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設置所謂的監護人,是一種侵權行為。這叫做過猶不及,自以為是。」(見現代快報《產婦墜樓悲劇中,剖腹產和法律責任六大權威答案來了》)
在這次討論中,有一個平時不太被提及的詞被擺上檯面:手術自主權。《榆林產婦墜樓事件,誰握有剖宮產決定權?》提及了法律角度的解讀:
多位法學人士均認為,從法律上講,患者擁有決定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認為,產婦對是否進行剖宮產有決定權,醫生負責提供信息,家屬在產婦本人無法表達或者喪失意識的情況下才可代行權力……假如在產婦和家屬都要求進行剖宮產、而醫生判斷不需要剖宮產的情況下,醫院一定要有比較充分的醫學理由,向產婦和家屬交待清楚進行手術可能造成的危害。
現在,真相仍在調查中。但要在現實中行使患者自決權並非易事。在醫鬧愈演愈烈的當下,無數次的扯皮、衝突乃至對簿公堂,讓醫院選擇了採取最保守的姿態,來應對患者的需求。
醫生們不知道最佳治療方案嗎?當然不是。但隨著醫患雙方的互不信任日益加劇,醫生把它稱作「沒有辦法的辦法」。
目前,涉事主治醫生被停職,警方也已介入調查,責任在誰、在哪一環出現了疏失,需要一份調查報告來解惑。
除此之外,不得不再問一個問題:哪怕順產了,或者剖腹產成功了,馬茸茸的人生就會變好嗎?微博用戶@睿的繪本育 問:「假設生的是個女孩呢?」馬茸茸墜樓事件,也再度激起關於女性地位的討論。
在《從產婦之死,看這個時代女性的生殖恐懼》中,侯虹斌這樣說:
這個事件,引起了太多女性的恐慌。關鍵還不是怕疼,不是怕死;而是不知道生死關頭,自己的命決定在誰的手裡;更不知道,你那握在主動權的所謂「家屬」,是不是根本不在乎你去死。這是何等的絕望。
在由馬茸茸丈夫延壯壯簽署的手術同意書上,有這麼一句簽字人的承諾:「情況已知,要求經陰道分娩,諒解意外。」哪怕意外可以被諒解,人禍呢?
在這場悲劇中,我們才發現,對於剖腹產、無痛分娩等減輕孕婦壓力的措施,以及「手術自主權」,我們知之甚少。
關於剖腹產、無痛分娩和手術自主權
你需要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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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手術自主權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如遇緊急情況,也可以在家屬不簽字情況下手術。
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在緊急情況下為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不屬於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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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剖腹產
為了降低產婦(和嬰兒)的死亡率,1876年,義大利醫生Porro開始進行現代醫學意義上的剖宮產(即人們常說的「剖腹產」)。隨後的一個世紀中,西方醫生一步步控制出血和感染、保留子宮、縮小刀口、縮短手術時間,1988年,以色列醫生Stark提出「下腹壁橫切口子宮下段剖宮產術」,剖腹產技術基本成熟。(鄭惟,「剖宮產的歷史發展及我國剖宮產手術指征的變遷」,2010年)
1892年,中國廣州博濟醫院的美國醫生已經為中國產婦進行過剖腹產。
但在20世界50、60年代,中國的剖腹產率也僅有5%左右,手術所需的高昂費用和匱乏的醫療資源限制了剖腹產的推廣。
而當時間進入21世紀,世界衛生組織在2010年的調查報告中卻驚訝地發現,中國有著高達46%的剖腹產率,遠高於15%的警戒線,位居世界第一。
與西方病例不同,英國醫學雜誌《柳葉刀》指出,中國25%的剖腹產手術不是出於醫療需要,而是社會因素。
其中的「中國特殊國情」大概有以下幾種情況:
產婦家屬方面
1. 產婦及家屬盲目相信剖腹比順產安全2. 剖腹產可以控制出生時間,使嬰兒降生在「良辰吉日」3. 產婦及家屬擔心順產後性生活受影響4. 一次剖腹產後,再次生產擔心刀口撕裂而再次選擇剖腹產5. 產婦畏懼生產的劇烈疼痛醫院方面1. 剖腹產作為一台手術,從時間利用和經濟收益來說較為高效2. 避免承擔順產分娩導致的醫療糾紛
3. 順產率下降導致年輕醫生對順產方面的技能下降,更偏向選擇剖腹產(孟鶴玲,「剖宮產手術指征變遷的因素研究」,2012年)
於是,中國關於剖腹產率畸高也進行了一系列的糾偏措施:
1. 醫院方面會在全部產婦中規定一定的順產率並要求達標。如非醫療必需,醫生會儘可能地勸說家屬選擇順產。
2. 在順產優勢和剖腹產弊端的宣傳攻勢下,部分產婦和家屬開始篤信順產對孩子的好處。3. 開放二胎生育之後,因為擔心影響今後二胎生育的問題,很多產婦在頭胎時也會優先考慮順產。
然而,這種所謂的糾偏,帶來的問題並不比「剖腹產率畸高」來的少。
《鳳凰WEELY》曾撰文指出,隨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們對疼痛的忍耐率愈發下降。面對極端疼痛的極端表現,「醫生面對這種狀況當然是司空見慣,但對產婦家屬來說則無法理性。
在發生在鹽城建湖縣醫院一個極端的例子里,由於家屬對醫生告知胎兒在母腹中死亡的消息不能接受,雙方爭吵不已。產婦就在手術台上躺了七個小時,才把腹中的死嬰從母體中取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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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無痛分娩
1847年,分娩鎮痛歷史在《柳葉刀》上有了學術記載。1938年,美國的Graffagnino和Seyler進行腰部硬膜外阻滯完成了分娩鎮痛。1961年,Bromage證明了分娩時產痛的脊髓傳入通路,推動了腰部硬膜外鎮痛技術的應用。目前,「無痛分娩」多採用「硬膜外麻醉」。
從此,西方開始臨床應用產時鎮痛,無痛分娩的比例高達80%以上。其中英國在1970年後,分娩鎮痛率達98%。(徐先明,「剖宮產手術指征變遷的因素研究」,2016)
不過,將目光轉向中國,丁香醫生的作者李珊珊指出,「儘管相關技術 20 年前就已經成熟,但中國享受無痛分娩的產婦,比例不到 1%」。
另據中國婦產科網於2014年的統計,中國能夠進行無痛分娩的醫院只有248家。
然而,順產究竟有多疼?丁香醫生作者李珊珊在知乎收集了各種答案:斷了十二根肋骨的疼痛、小腹曲線型爆炸疼、被人用大鎚掄小腹,掄了八小時……在她親歷的一次分娩痛體驗活動中,兩位準爸爸中的一個堅持到 4級,另一個是7級。而分娩期間,產婦可能要面對的是持續數小時、甚至數天10 級疼痛,「跟捅你一刀的痛不太一樣,沒有什麼疼痛點,就像是跟著你心跳的痛。」一位準爸爸這麼說。
由於推行無痛分娩技術最大的益處是減少痛苦,而不是降低死亡率——這對中國社會來說,就變成了一件「不划算」的事,李珊珊寫道。在部分偏遠地區,除了傳承香火,產婦的生命甚至不被家屬考慮,更遑論她們的感受。
即使暫時擱置中國部分地區的社會文化對女性的嚴重歧視和物化,僅從政策來說,分娩鎮痛的推廣也遠遠沒有到位。
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前院長段濤曾對澎湃新聞分析過,由於分娩鎮痛沒有額外的收費標準,醫院只能按照硬膜外麻醉的標準來收費,「分娩過程卻需要麻醉師和醫生耗費十幾個小時。」
對醫院來說,這造成了機構的入不敷出,麻醉師群體甚至出現了因為過於勞累而死亡率上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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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痛分娩的普及從來不是坦途
早年間,除了將女性當做生育工具,西方基督教和猶太教甚至認為產痛是原罪的一種,普利策獎圖書《天空的另一半》中寫道,「麻醉劑被研發出來後,幾十年來不讓分娩婦女使用,因為婦女受苦被認為理所應當」。
1853 年,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在生育第八子時選擇了吸入氯仿來緩解產痛,女王的權威大大推進了無痛分娩的進程。
另外,在分娩鎮痛技術出現不久,美國和英國的婦女便發起了社會運動——要求所有的女性都能享受到這種人性化的分娩方式,而非只是有錢人。
正如李銀河說過的,「產婦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為產婦減輕痛苦,是對生命個體的尊重,也反映了一種生育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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