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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遛狗不牽繩,女主持人遭暴打,不要讓低情商的行為害了你

最近,成都一位女主持人丹娜被人暴打,她將事情發到網上求同情,結果遭到了網友的一致鄙視。大家紛紛表示,出門遛狗不牽繩,遭到報道屬活該。

首先,打人肯定是不對的,目前警方已經介入,打人者必將承擔法律責任,但這位受害人得不到同情,並不是網友太冷血,就算是在法律上,她同樣負有「受害人過錯。」

《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如果糾紛是因被侵權人的過錯而引起,或者被侵權人對矛盾的激化有積極的促進作用,會被認定為存在被侵權人過錯,此時我們對侵權人往往不會抱有同情,法律上侵權人也可以減免一部分責任。

在本案當中,事情的完全是因為丹娜的過錯而起。

《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攜犬出戶應當「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而丹娜則放任金毛自己四處亂躥,理由是「狗狗還小」並且「我家的狗不咬人」。

6個月的金毛算小狗嗎?6月齡的金毛犬標準體重為45斤,站起來有一個人那麼高,大人看了都要退避三舍,更不要說小孩了。從丹娜的微博也可以看出來,她的金毛已經很大隻了,絕不是她自己說的什麼「小狗」。

至於「我家的狗不咬人」,這句話我經常聽到,可以說是不要臉之極。

凡是狗都具有攻擊性,因此法律規定了養犬人的注意義務,尤其是像金毛這種烈性犬,注意義務非常高。這也符合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的原則。

然而,我們經常看到有人帶著金毛、德牧上街不牽繩,當別人提醒他的時候,就厚著臉皮來一句:「我家的狗不咬人。」把自己的照顧義務推卸得一乾二淨,但說這種話的人,不但不懂法律,而且情商一定很低。

你家的狗現在不咬人,所以你不牽繩,但你不用繩子管教你家狗,別人就只好用腳來幫忙管教了。

從視頻中我們也可以看到,當金毛從屏幕外飛奔向孩子,孩子嚇了一跳,金毛還想往孩子身上撲,爺爺踢了金毛幾腳,把金毛給踢開了,這是自衛性質的,不會對金毛造成傷害。

如果是有情商的正常人,自己家狗嚇到了別人家孩子,就該上前賠禮道歉了,就算是再無禮的人,也得趕緊牽著狗跑了,然而狗主人丹娜卻向我們展示了情商的下限——她上前跟爺爺吵了起來。

面對兩個老人和一個孩子,她罵起來一點都手軟,等到孩子的爸爸出來的時候,也沒有收斂的意思,反而吵得更凶了。不會審時度勢,可見低情商的人,在什麼時候情商都低。

她在微博中聲稱是對方先動的手,但視頻卻顯示是她先上前推搡,別人才推的她,而她在挨打之後,也馬上抄起一把椅子朝對方扔過去,但她顯然不認為自己動手了,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我的凳子沒有砸到人。」

低情商的人,她的情商低會貫徹在方方面面,對狗,她認為只要自己的狗不咬人,就不能說狗危險,對自己,她認為只要自己凳子沒有砸到人,就不能算她動手打人。這樣的就算今天不挨打,也早晚要被打,因為遛狗不牽繩被打,要我說她不冤。

她在被打之後,也一點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把事情發到微博上,希望博取網友的同情,還一副楚楚可憐的弱勢群體模樣。然而網友在發現事情是因她而起之後,毫不留情地路人轉黑,這個時候她又一次展示了自己的低情商,詛咒起了網友的兒子。

根據爆料,這個女主持人在當地屬於高收入群體,月收入在5萬以上,卻因為自己低情商的行為,臉部受到了傷害,作為女主持人,未來的收入想必會有一定的影響,希望她能夠吸取教訓,做好自我反省。

法理不外人情,法律的規定,有時候看起來很繁瑣,但實際上背後都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違反法律的人不但知識結構有欠缺,人情世故肯定也不怎麼樣,而在城市飼養狗的朋友,也一定要遵循當地的養犬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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