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天50人:斯坦德邁爾,我們再也看不到你和納什一起力劈華山了
今天破個例,說一說已經退役的「小斯」,斯坦德邁爾。
小斯今天宣布,正式告別籃球這項運動。
他在我腦海中第一個跳出來的名詞是「野獸」,他的打法,身體素質,一瞬間從禁區起飛點燃現場的能力,可能只有巔峰霍華德能與之一比。
從頭說起的話,小斯算是「命途多舛,天賦異稟」。
小斯有個兄弟,小哈澤爾,兩人的身體素質都不錯。
他們的父母,哈澤爾和卡麗爾,早早就離婚了,母親卡麗爾一個人在弗羅里達幫農場主摘些桔子為生,到了秋天,她會趕去紐約採摘蘋果,薪水微薄。
小斯12歲的時候,父親哈澤爾得心臟病死了,從此他們兄弟倆成了沒有父親的人,更糟糕的是,那段時間卡麗爾因為生計問題,常常去幹些偷竊的事,被抓住就進監獄待段時間。
等於說,兩個小傢伙,正值叛逆期,父母都不在身邊。
好在有一個長相壯實,孔武有力但是心地善良的警察會常常過來和他們聊天,疏導小斯的青春期困惑,小斯的AAU教練也經常他一起住,算是順利度過了童年尾端的這段時間。
上了高中後,由於母親的問題,惹人非議,而且你知道的,沒有人想雇一個有前科的女人幹活。
於是小斯被迫換了5所高中,東奔西走,最後在奧蘭多的一所高中順利畢業,那年是2002年,也就是要去NBA的同一年。
如果說籃球這項運動存在天才的話,小斯興許就是。
他高一一整年沒怎麼碰過籃球,因為幾乎到了一個新學校,加入籃球隊,好的,下一個禮拜通知你要轉校了。
「在奧蘭多的塞普勒斯克里克高中,當時我還是一個高一新生,但已經開始走向一條不歸之路。我和奇怪的人交朋友,並且由於頻繁的翹課,導致成績直線下滑。」
於是他在高二,才開始正兒八經的打上學校比賽。
然後一發不可收拾,先是在耐克舉辦的夏季訓練營拿了個MVP(許多NBA球員都是這裡出來的),接著高中最後一年場均29.1分+15板+6.1蓋帽+2.1搶斷,在場上表現的像一個怪物。
順帶一提,他的偶像是奧尼爾,小斯高中那幾年每天看著奧尼爾的比賽,看著他如何把NBA裡面的中鋒們摧殘個遍,在高中,小斯儼然就是奧尼爾了。
小斯如果沒有意外,應該會是2002年的狀元(姚明跳了出來,那就沒辦法了),他也是那年首輪,唯一一個被選中的高中生。
第一個賽季,他場均13.5分+8.8板,順帶在和森林狼的比賽中,瘋狂衝擊內線得了38分,高中生新秀得分記錄,不過只保持了一年,因為一年後也有個十年一遇的高中生進到了NBA。
對了,他進NBA就遇到了馬布里,可以說是他進入NBA的第一個良師益友,他們加上馬里昂,約翰遜,一起衝進了季後賽,惜敗給後來的冠軍馬刺。
「當我還是新秀的時候,馬布里是我的老大哥,並且給我指明了道路。
很多人忘記了他是一個全明星,一個拿過頂薪的球員,如此偉大的一個球員願意照顧我,讓我非常的感動。」
小斯的第二年,馬布里被交易到了尼克斯,球隊後場立馬空缺了一大塊,整個賽季只有29勝。
那年的小斯有過單場10蓋帽的神跡,然後在夏天跟著美國隊去奧運會走了一圈,每場上7分鐘,一個沒人注意的小角色,隨隊拿到了銅牌。
他真正為人所知,在全聯盟翻江倒海的日子,就是第三年,04-05賽季,遇到了納什,一輩子的兄弟。
「當納什來到這支球隊後,我們直接質變到了新境界,想起納什的傳球時,依然會覺得自己活在夢中」
他和納什,馬里昂,巴博薩,像一陣暴風一樣,摧枯拉朽,每次刮過屍骨不剩,單賽季62勝。
小斯場均26分,單場50分,第一次入選全明星,西決跟馬刺大戰5場,場均37分,連對面史上最偉大的大前鋒鄧肯都說
「這傢伙的進攻能力......真是瘋了」
他和納什,打出了很久未見的擋拆配合,經典,實用,讓人瞬間穿越到了爵士馬龍和斯托克頓的鐵血時代。
常見的,就是納什在弧頂運球,交叉變向,以瘦小身軀一個加速突入禁區,總是快對方防守者一個身位,然後吸引對方大個衝上來協防。
納什跳在空中,明眼人都看出來了「這傢伙就是要自己上」,然後一窩蜂的圍追堵截,狠狠的擠壓這個小個子,把他淹沒在刀山火海之中。
沒有任何角度可以上籃,這球死定了。
突然,從一個奇怪到不易發現的空間,伸出一隻手,納什的手,將球拋出。
然後落到了早已等候多時的小斯手裡。
氣氛頓時冷卻,安靜十分之一秒,然後小斯開始加速,兩大步跳進內線,眾人反應不過來。
他已經起飛,將球霸王舉鼎般高高舉起,沒有人可以夠得到。
嘭!籃球從高空順劈而下,直穿籃網,回合結束,納什小斯相視一笑。
這就是那些年,最好的雙人配合。
可惜,時運不濟,他們的進攻屢屢被這個時代否定:只有速度,沒有防守,效率太低。
直到今年,納什在勇士隊見到金杯,回想兩年前也是這支隊奪得冠軍,跟當年的太陽異曲同工,打得就是輕,快,靈。
太陽的快攻打法,才又被人提起,承認「拋開時運不濟,快攻打法也是可以奪得冠軍的」。
當然,小斯之後去到尼克斯打球(他一度成為MVP候選人),在熱火老驥伏櫪,甚至在以色列為自家球隊效力,奪冠。
都不是那個打球最條順的小斯了,快,野,順風而燒的劈扣衝擊,太陽之後總感覺差點什麼。
他曾經讓菲尼克斯和紐約煥發生機,大家都相信他會成為那個救世主,帶著球隊去對抗全聯盟。
他跟霍華德很像,早年靠著身體素質遊走禁區無人可擋,但是年紀一大,爆發力缺失,沒有足夠小技巧和策應能力可以幫助球隊,就很難再被放在主力位置。
但他比霍華德幸運一點的是,他遇到了納什。
納什說「小斯是我遇見過最偉大的大個內線,他在內線的進攻能力是最優秀的」
小斯說「沒有人可以比納什傳球傳得更好,我就是拼了命,也要為他贏得總冠軍」
如今,一個在以色列正式退役,安度餘生,另一個在勇士隊任職,培養年輕人。
他們的青春,也是許多人的青春,他們讓比賽迅疾得像是颱風過境,觀賞性十足。
他們讓人幡然醒悟:
原來,籃球可以打得這麼快。
原來,時間可以走得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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