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爾:人的存在與死的追逼

作者繆川|節選自《海德格爾的死亡觀》|《黑龍江史志》 2009年

「存在」,古代形而上學認為是靜態的,是對各種存在的抽象;海德格爾恰恰相反,認為是動態的,是使「存在者」成為「有」。

存在的形態有多種,外部物質世界的存在,人所創造的精神產品的存在。這些存在只是存在物,只是不能意識到自己存在的存在物。海德格爾稱之為「在者」。而人作為特殊的存在物,不但能意識到自己的存在,且還能意識到萬物的存在。人的存在被他稱為「親在」,是存在的看護者。

但人的存在並不是人的本質規定。人的本質規定有兩個幅度,一個是深層的、內在的本質存在,「「親在」自由返回到這裡才能獲得自由」。另一個是「阻礙返回內在的規定人的存在」在這兩個幅度中。前者被稱為「此在」,後者被稱為「共在」。

因此,人的存在模式也有兩種,「本真的存在」與「非本真的存在」。所謂「本真的存在」就是「親在」先行到死亡中去,面對死亡,把死亡作為可能性加以展開,去突顯生命的意義,從而獲得內在自由。而「非本真的存在」則是與此相反,不是面對死亡,而是逃避死亡沉淪到世界中。死亡在非本真的「共在」中被理解成是自身之外的客觀、客體可能。

「共在」是非本真的存在,人的存在之所以願意進入「共在」狀態,海德格爾認為是由於「親在」為了逃避死亡,逃避本質狀態,而沉淪到常人中尋求安寧。而人之所以選擇「共在」去尋獲安寧,願意成為普通人,常人。是因為常人有許多功能,可以不負責,「成有功敗無責,法不責眾」。

進而常人也可以不必盡責,去發展個性,去與內在的、深層的、重要的自我接觸。也不必為社會盡責。正因為常人功能如此重大,「親在」選擇躲入常人堆中尋求安寧。但是「親在」一旦「沉淪」其中,常人的可愛、可誘的優點就成為問題所在。因為「共在」是一種誘惑。許給「親在」與常人一致後可以取得一種安寧,誘使「親在」往常人堆中奔跑。但「親在」在常人社會中,人的個性消失了,公眾的意見主宰一切。任何優秀的東西都被一聲不響地壓下去。於是,「親在」在「沉淪」中等於放棄了選擇個性的種種可能,等於不直面人的本真存在。

但是,「共在」的存在狀態並不代表每個人的利益、觀點等完全相同。於是,這裡就出現了悖論。「親在」在「共在」的誘惑下,渴望在常人堆中與眾人同而獲得安寧。而真正沉淪到常人中時卻發現,在名、利、勢等的驅使下,現實當中的各個「親在」不盡相同,且在「共在」狀態得不到安寧。表面上的同,實質上卻是一場常人之間不斷地相互矛盾。

於是,「煩」就在此成為人的存在狀態。煩包括「煩心」與「煩神」。海德格爾認為當人的存在沉淪到日常俗世,與眾人相同的「共在」狀態時,首先面對物質與慾望的關係。即如何取捨外界橫流的物質世界、物質利益,又如何權衡自身內在的慾望。是把物當成物來使,還是人被物所驅使;物是人的工具,還是人成了物的工具等等,人陷入了煩心狀態。人與物的關係必然會涉及到人與人的關係。當人在煩心中而不能抽身而退時,人與人的關係就更複雜

這時人與人之間相互傾軋,相互算計就突顯出來。於是人又處於煩神的存在狀態。煩是人的存在狀態,是人與物,人與人之間的這種煩心、煩神狀態。是「親在」向外尋找一份安寧,卻又不得安寧的矛盾狀態。這種矛盾逼迫「親在」進行對意義的追問。因為「親在」在「共在」的狀態中謀劃著他們所煩心又煩神的功名利祿時,這些無限的東西對終有一死的有限生命來說意義在哪裡。

對意義的追問,即追求的這些短暫東西的意義在哪裡?人的存在的意義又在哪裡?當人的存在在「共在」中去謀劃時,生命卻尋不到生之可以為生的意義所在。海德格爾把人的這種狀態稱為「無家可歸的狀態」。「畏」是這種存在狀態的基本情緒。「親在」在世必然是畏的狀態。畏是被拋到這個世界,而又找不到意義歸宿產生的恐懼。人一被拋到這個世界,畏已經展開。因為人面對的世界是「親在」不知的世界,「親在」處於無知的狀態。於是茫然失據而惶惶不可終日,使「親在」產生「不在家」的狀態。然而畏還是不斷地逼近,逼迫「親在」去尋找可以為之安之樂命的價值意義所在。

外在的物質、名利已經在煩的沉淪中失去了作為人生的最後依據。而內在求索,能作為終極價值,可以為生之為生的最後目的,排除一切不可排除,剩下的就是一個確定無疑的可能性——死。

於是,畏的追逼,又是死的追逼。因為人是走向死的存在,死隨人的生命展開時就開始追逼,死才是最後的價值所在。人的存在是死的追逼過程,就是人的存在趨向死亡的過程。

這就是海德格爾所說的「趨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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