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與科學對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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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科學?科學是一套建基於嚴格的實證與邏輯的認識世界、了解世界的方法,核心在於人的主觀能動性,在於「通過實驗和推演,人類整體能夠最終把握世界的規律並且將其利用」,也就是說,科學,排斥一切的「奧秘」和「未知」,只有「尚未知」而無「不可知」。
即使是測不準原理,也只是不能同時知道二者,況且對於這一原理的認識正是科學的巨大成果。波普爾的科學哲學認為科學的特性是可證偽性,就算這一理論仍舊存在著爭議,但至少點出了一個事實:不斷自我否定又自我前進的科學體系,是由人在推動著,是一代一代人的集體智慧的發展過程。
而基督教,或者說得精確一些,是保羅——奧古斯丁——路德——加爾文這一脈傳承的正統基督教,其核心恰恰在於對人的能力的全盤否定:
人是上帝創造的,他的一切能力、智慧也都是因為上帝而存在,而墮落之後,這些東西,連帶著整個宇宙的運轉和萬物的存在都被罪所扭曲了,從此有了病有了苦有了弱肉強食和你爭我奪,有了人必要下地獄的事實,只是上帝憐憫人,許可人在苦難中繼續有些微的認識和管理世界的能力,好維持世界和人類的繼續存在,預備接受基督的救恩。
這樣,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強調人的認知能力,一個堅持人的全然敗壞,從根本上講,基督教與科學,基督教與其他的所有宗教,都是本質不相容的,這是世界觀和預設立場的根本不同。
但是,即便這樣,基督教也不是一個「反智主義」的宗教,基督教本著聖經,相信人即使墮落了,因為上帝一開始的吩咐和墮落之後的憐憫,也仍然有義務有能力去在一定的程度上認識這個世界,理性和學問是必不可少的,對於被基督拯救、重生了的基督徒更是如此。
而基督徒的學術態度,因為上帝是真實的,那麼也就要求我們是真實可信的,就必然帶來對人證、物證、實驗、參考文獻、合理正當的寫作方法和推演手段及邏輯的強烈要求,絕不可作假見證就要求嚴格治學,不傳謠不造謠不歪曲事實就成了基督徒從事學術工作的基本素養,而這與大部分人所理解的「科學精神」其實不謀而合。
而且,面對與聖經直接衝突的理論,比如進化論等,基督徒因著誠信真實的原則,絕不會盲目果斷拒絕傾聽,而是要勤于思辯,在福音的根基上去審慎判斷。舉個例子,如何用聖道去解釋「環物種」和基因突變?如何看待「階級衝突」?怎麼理解「化石的分層和年代測定結果」?不學無術,只會捂起耳朵說「你的解釋我不聽我不聽」「都是假的,都是錯的,都是特技」,這和法利賽人何異呢?
可惜的是,現代、後現代的教會,培養的往往都是一群真?精神鴉片的盲從者,他們不關心什麼是基督教,什麼是福音,什麼是聖潔敬虔,什麼是真實誠信,只要「有個神拜拜,有個人講講,一起唱唱歌跳跳舞,你好我好大家好,你愛我我愛你,我們不撒謊不罵人不打架」就好,簡直完美,至於學術?那是什麼?還說要學習研究進化論「哼,一定都是撒旦!」
當然,還有另外一些人,他們也信福音,也願意和人分享,但是他們就是忘了「全然墮落」四個字,忘了上帝的永不可證明和永不可證偽,急於用一些自己學藝不精、道聽途說的「科學證據」來「證明上帝存在」,包括但不限於熱力學第二定律、生殖隔離、智能設計痕迹(眼球)等等,落在有心人的眼裡,卻仍是徒增笑耳,也實質上還是違背了基督徒誠信真實、詳細考察的原則。
哀哉!願真實誠信之旗再度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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