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悟 道德經 第17章 上無為,下自化
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貴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相對性之真解:
最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其領導的民眾不知道他幹了啥;
其次的領導人,其領導的民眾會爭著親近他,讚美他;
再次一等的領導人,其領導的民眾會害怕他;
最次等的領導人,其領導的民眾會輕視他。
領導的信用不足,是因為他對民眾做了沒能實現的承諾。
領導人說話因該小心翼翼考慮全面啊,就像不舍的做出任何承諾那樣。
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成功完成使命之後,民眾應該是對其行為毫無知覺的,而是認為是自己這麼做的,不是被領導人影響而這麼做的。
相對性之真悟: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太上,指的是最符合自然法則的上級領導。這樣的領導,他做事像自然法則一樣,沒有具體的行為,也不會人為扭曲相對性變幻的類別,只是通過變幻相對性來讓萬物處在自然法則的平衡狀態,所以民眾看不到他的具體施政行為。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心中不會有「我」vs「非我」的相對性,所以對待所有民眾和萬物都會一致,民眾就無法把自己受到的影響和領導的行為關聯起來,所以就不知道他對民眾做了什麼影響。
次一級的領導人,行為就偏離了自然法則一點。他心中會存在「我」vs「非我」的相對性,對待萬事萬物就不能完全一致。比如說,他可能會把天下民眾劃分為 「受我管理的民眾」vs「不受我管理的民眾」,他可能就會為了自己管理下的民眾的利益,而去傷害其他不受他管理的民眾的利益,或者去傷害其他生靈的利益。因為他的民眾只看到領導給自己帶來了利益,所以這些民眾就會對他親近,並讚美他。
再次一級的領導人,行為就更失衡了。他心中的的相對性就更多更細了。比如說,他可能會把自己管理下的民眾,劃分為「和自己比較親近的人」vs「和自己不太親近的人」,這樣他就會去侵害哪些「和自己不太親近的民眾」。這樣一來,大部分民眾就會懼怕他。
再次一級的領導人,行為就是完全失衡了。他心中已經充滿了 「自己」vs「其他人」的相對性了。這樣的人就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權力而去侵害天下所有人的利益。這樣天下的民眾都會輕視他的身份,再嚴重的就會進而反抗、奪回他的領導權利。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貴言。
領導人在民眾心中會信用不足,是因為他對民眾做出過未能達成的承諾。前面我們講過,領導對應民眾,要扮演的是自然法則的角色。法則的一個特性就是 必然性。所以領導做的承諾,發布的政令就一樣要體現出必然性。如果不能做到必然性,民眾就會漸漸不信任這個領導,不受他的治理。
所以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在對待承諾時,是表現的非常小心,就好像捨不得做出任何承諾那樣,因為只要做出承諾或發布政令,就一定要能體現出必然性,否則就會失信於民。舉個例子,大家都知道 商鞅變法的故事,商鞅發布了政令,給搬木頭的人賞賜五十兩黃金。大家都覺得這個投入產出比太高了,高的不能相信這是真的。但是商鞅最終體現了他政令的必然性,從而在民眾心中樹立了信用。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在施政完成之後,民眾是不會知道領導人的功勞的。因為領導人的行為是不具體的,並且沒有相對性的,所以民眾看不到「自己受到的影響」和「領導人」之間的關聯。這些受相對性變幻而影響的民眾只會認為是自己自然而然做出的改變,和領導人無關。舉個例子,人們都知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們會覺得自己這麼安排,是因為太陽要讓自己這麼做嗎?人們只會覺得,自己這麼安排,是利用了陽光和黑暗,做出了對自己有利的安排。
相對性之總結:
老子在這一章,列舉了4種層次的領導人治理下的民眾,分別會做出的表現。然後告訴我們,符合自然法則的領導人,要保證其言行如法則般的必然性。因為其不做具體的行為,並且做事沒有相對性,所以在其領導下的民眾,無法把領導人的行為n和 自己受到的影響做出任何關聯,只會覺得是自己自發這麼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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