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日評】20170713 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來襲,央行MLF操作,貿易數據超預期

一、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兩部門發布了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1、【定義】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地方政府為發展政府收費公路舉借,以項目對應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車輛通行費收入、專項收入償還的專項債券。

2、【意義】政府收費公路「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需要相應調整,改為政府發行專項債券方式籌措建設資金。發行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有利於拓展公路建設籌資渠道,也有利於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有利於防範和化解交通領域新增債務風險。

3、【發行主體】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

4、【發行期限】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期限應當與政府收費公路收費期限相適應,原則上單次發行不超過15年。

5、【發行額度】據媒體報道,2017年全國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總額度為730億元。其中,浙江省的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發行額度為130億元,佔比達17.8%,為專項債券額度最高的省份。

6、【資金用途】收費公路專項債券資金專項用於政府收費公路項目建設,優先用於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重點支持「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三大戰略規劃的政府收費公路項目建設。收費公路專項債券資金不得用於經營性收費公路,也不得用於非收費公路項目建設,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和公路養護支出,也不得用於償還存量債務。

7、【還款來源】債券對應項目形成的廣告收入、服務設施收入等專項收入全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除根據省級財政部門規定支付必需的日常運轉經費外,專門用於償還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本息。(能否做到一一對應,假設A項目無法還款,能否用B項目還款;能否約束落實市縣責任;)

8、【影響】目前政府還貸公路主要由各省市的各類交通融資平台管理運營。粗略看,有利於減輕政府還貸公路運營平台的負債壓力,後續也要看如何和現有平台進行銜接。

二、央行續作MLF

央行進行1年期MLF操作,規模3600億元,利率持平於3.2%。央行未行逆回購操作,當日有600億逆回購操作到期,此外還有1795億MLF到期。

整體來看,續作量基本與本月MLF到期一致,不易過渡解讀。市場流動性繼續保持寬鬆,目前看市場對三季度資金面預期較好。

三、貿易數據超預期

整體來看,6月進出口增速好於預期。二季度發達經濟體復甦帶動外需持續改善,大宗回暖支撐內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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