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匯AR牌照如此盛行,究竟何為AR牌照?
外匯交易如此流行,很多人不再滿足做交易,而是希望建立自己獨立的外匯經紀公司和平台,比如客戶資源豐富的資深人士或介紹經紀商(IB)。做外匯交易也許能夠盈利,但是經紀商才是永遠的贏家。美國加州有句老話:「人人都在熱衷淘金的年代,賣鎬和鏟子才最賺錢。」
不過,要啟動自己的經紀公司談何容易。第一步便是要考慮牌照的問題。全球外匯交易沒有一個中心監管,為了讓交易客戶安心,經紀商通常會申請一個及數個監管牌照。
不過,現在申請牌照已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美國和日本牌照申請門檻太高,幾乎不太可能;塞普勒斯、馬爾他等國家門檻低,但是難以滿足客戶挑剔的胃口。英國和澳大利亞等嚴苛監管國家成了最佳選擇。
對一些資金較少的公司或個人來說,負擔一張全牌的成本實在太高,因此與持有全牌的經紀商合作,成為其授權代表似乎成了國內新外匯公司非常熱門的選擇。今天FXword匯眾向大家介紹英國和澳大利亞的一種牌照類型——授權代表(appointed representative/AR),也稱之為「傘形牌照」。
英國AR牌照制度
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CA)的定義是:AR指的是扮演FCA直接監管經紀商代理的一家公司或個人。那麼FCA直接監管經紀商就成為AR的主體。
AR和主體經紀商之間必須有書面合約,主體經紀商將對AR的合規性完全負責,包括AR提供的產品服務、諮詢建議和公平對待客戶,因此,主體經紀商必須充分考察一家公司或個人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和能力成為其AR。
通常來說,成為AR的個人不需要獲得FCA的授權。不過,成為AR的公司則按照運營模式的不同,可能需要獲得授權。這取決於這個AR是否有自己獨立的運營和業務、如何處理客戶交易、以及從主體經紀商獲得多少許可權。
從AR的角度來看,想要成為AR的公司或個人必須首先確定運營範疇,再與主體經紀商進行匹配。如果AR想要運營多方面的業務,它甚至可以有兩個以上的主體公司。而對主體經紀商來說,它需要不斷監控AR的活動隨著AR的增加,它會面臨更多運營上的風險。
FCA監管下AR的運營
AR大致上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介紹型AR(introducer appointed representative/IAR),它僅將客戶介紹到主體經紀商。還有一種是獨立運營的AR。獨立運營的AR使用自己的品牌開展業務,它需要獲得FCA的授權,即拿到AR牌照,必須在英國有註冊合法的公司,有運營辦公室。
由於主體經紀商對AR的所有活動負責,AR的客戶開戶需要通過主體經紀商的合規審核。客戶的交易訂單通常也是由主體經紀商處理。也因為此,只要主體經紀商受到英國FCA的監管,那麼AR的客戶也可以享受到FCA和英國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的保護。
ASIC有關AR的制度
澳大利亞的監管框架很大程度上模仿了英國,AR的定義幾乎一致,即代表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AFSL)持有方提供特定金融服務的授權代表。
· 誰可以成為AR?
ASIC監管下的AR可以是個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合作夥伴和受託人。信託基金無法成為AR,不過基金的受託人可以獲得AR授權。ASIC監管下的AFSL持有方無法稱為另一家公司的AR。
· 分授權
在ASIC制度下,AR為提供金融服務,還會對其內部主管和員工進行分授權,這種授權需要獲得AFSL持有方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分授權」的AR被稱為「授權人」。
一個人可以獲得2個及以上的AFSL持有方的AR授權,但是他必須向這些AFSL持有方公開其它主體經紀商,並徵得它們互相之間的同意。
ASIC規定,任何時候AFSL持有方或者「授權人」向AR出具書面通知要求停止服務,那麼該AR授權即自動撤銷。
總結
正如前文提到,很多國內新興的外匯公司熱衷於英國FCA或澳洲ASIC的AR牌照,因在複雜多變的寰球監管及行業混亂髮展背景下,他們急於需要FCA或ASIC做背書,以獲取投資者的信任,以此期望在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下,迅速開疆拓土。儘管主體經紀商對被授權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負責,但我們仍不應該忽視其中存在的法律及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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