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一十三、我不是貪官

君臣之間的遇合併非毫無規律可循。看一些人用生命總結出來的規律,我們可以看出:始於信任,終於懷疑。這一點在名臣張湯的身上體現的可謂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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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張湯,在武帝一朝的酷吏中,他是躲不開的一個。而且無論是在當時還是在後世,人們對他的評價也非常分裂,甚至截然對立。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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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這位張湯張大人的底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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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出生在一個小官僚的家庭,父親曾任長安丞。據《史記》記載,幼年時的張湯就頗有獄吏之風,寫出來的文書就很老到,於是父親送他去學習辦案。但是在一個「階層固化」的時代,即使你再會辦案,也要有機會接觸案子,這就需要有人提攜。張湯雖然算是個「小官二代」,但是實際上資源有限,所以蹉跎了很久,直到後來遇到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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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勝大家一定都遺忘了,但是您一定不會忘了國舅爺田蚡。田勝就是田蚡的兄弟。同樣也是武帝的舅舅。當年田勝身為九卿,卻因罪被關押,那段時間張湯始終為田勝奔走。出獄之後的田勝被封為侯,投桃報李,張湯也得以認識了長安城的高官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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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陳皇后巫蠱事件爆發,又是在這位國舅爺的力薦之下,張湯得到了處理這個案子的機會。史載:張湯「窮究黨羽,帝以為能。」這次事件最終導致陳皇后被廢,受其牽連的有數百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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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幹的人很多,但是讓皇帝喜歡的卻不多。張湯的美好時代來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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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任命太中大夫,和另一位「酷吏」趙禹一起修訂律令。西漢建政之初,崇尚黃老之術,法網稀疏,務求寬大,曾創下一年之中「斷獄四百」的奇蹟。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早年間的一套辦法已經漸漸不適應新的形勢了,改變勢在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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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和趙禹把過去的法律細緻化、條文化,並增補了很多內容。還專門設置了用來約束在職官吏的兩條新法:「見知故縱法」和「監臨部主法」。這兩條法律對那些知而不報或是對罪犯從輕發落的貴族豪強有極大的約束意義。新律令得到漢武帝的批准,張湯也因此而名列九卿,元朔三年(前126年),張湯升任廷尉,成為掌管全國司法的最高官吏,掌握全國最高審理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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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得到信任的張湯處理了他人生當中的第二個重要案件:淮南王劉安、衡山王劉賜和江都王劉建謀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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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位不甘心只做王爺的王爺,私造兵車弓箭,偷刻皇帝玉璽和將相等文武官員印章,甚至派人刺殺大將軍衛青。事件暴露,漢武帝命令張湯審理此案。在查辦此案中,張湯不避貴戚,按律誅殺參與謀反的列侯、二千石、豪傑共數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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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曾任武帝內朝大臣的嚴助、淮南王府中郎將伍被都參與了淮南王劉安的謀反活動,因為二人都非常有才華,武帝本打算給予赦免。但張湯力爭,「伍被本造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腹心之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對漢武帝說明不可以姑息養奸的道理,最後取得了武帝同意,將二人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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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此案,張湯進位三公,任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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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御史大夫任上,有一件案子真正讓張湯的「酷吏」名聲流傳千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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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漢武帝開疆拓土對外用兵,國家財政十分困難。打仗打的是錢,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這時候,桑弘羊提出了:統鑄貨幣、鹽鐵官營、推行平準均輸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要知道在西漢初年,這些權力政府都是不掌握的,說起來漢初的政府真是個「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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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改革,政府的財政狀況得到了極大改善。由原來的「賦稅即竭」,轉變為各種費用「以億萬計」,「戰士以奉,饑民以賑」。當然需要說明的是,這一切都是在民賦增加不多的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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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舉措都得到了張湯大力支持。《通鑒》記載:張湯每次上朝奏事,談論國家的財用,常至日暮,武帝甚至忘記吃飯。在這種情況下,丞相形同虛設,國家大事都聽張湯的意見。也正因為此,張湯得罪了很多人,尤其是貴族豪強、富商巨賈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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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這期間發生了著名的「腹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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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為了防止百姓私鑄錢幣,朝廷將鑄幣原料由銅改用銀、錫,並且還專門創製了一種新的貨幣:白鹿幣。就是用上林苑中稀有的白鹿的皮經過加工當作貨幣使用。並且要求諸侯王在進獻宗廟祭品時必須用白鹿幣鋪墊,可是這玩意貴的厲害,一張就要四十萬,明顯就是宰人的,新政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這裡面就有大農令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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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就是對抗。在武帝和張湯那裡,處理他勢在必行。但是顏異很聰明,不公開抵抗,所以抓不住直接把柄。這時候,張湯發揮他的酷吏本色,向武帝指出:顏異曾在下屬批評朝政時「不應,微反唇」,即不說話,只撇嘴。於是,上告其「不入言而腹誹,論死」,意思是沒說話但在心裡誹謗,應該處以死刑,武帝批准,顏異即被處死。這樁罪案可是西漢建政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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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話,不做事也能被殺,大臣們都嚇壞了。「自是後有腹誹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也就是說,效果好極了。從此以後,別說直接反對的,就算是心裡反對的也不敢了。政策的推行變得順暢多了。但是惡名再也別想擺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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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他大力推行的一系列為朝廷創造收入的法令更是讓國庫充盈,但富商大賈們卻苦不堪言。最厲害的要數「告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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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朝廷規定全國一律按財產徵稅,商人加倍。為了保證這一政策的實行,張湯制定法令:如果誰隱匿財產數目不交稅,有人告發,就沒收其財產,一半入國庫,一半賞給告發者。於是趨利之徒紛紛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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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這個辦法,政府共沒收「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國庫是滿了,張湯把人也全得罪完了,上至公卿,下至百姓都怨恨張湯。元鼎二年(前115年)張湯有罪自殺——「是歲,湯死而民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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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湯死後,一搜查,家裡竟然只有「五百金」還是武帝賞賜的。可以說,張湯絕對是一個清官。武帝後悔了,殺了告發的三個丞相屬官,連丞相庄青翟也被逼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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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算夠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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