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洲成家暴事件,妻子做錯了4點

今天上午,至上勵合組合成員劉洲成妻子在微博公開發布離婚聲明,斥責丈夫家暴,先後6次在孕期和月子內對其實施嚴重家暴行為:

在妻子懷孕3個月期間毆打至其流產,事後雙方離婚。劉洲成聲稱追悔莫及、痛改前非,徵得妻子諒解後再次復婚。

復婚後一個月再次施行家暴,反覆6次,近日終於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惡魔公之於眾,妻子不必在陰影下苟且,過程波折,但總歸了斷。這是值得慶祝的事。離婚是100%正確的選擇,但我還是想談談妻子這一年間不該犯的錯:

1.沒有警惕瘋狂的愛情。據劉洲成姐姐透露,劉洲成為了娶妻,和母親反目成仇幾年,直到現在仍是陌路人。妻子不該感動,應當警惕。今天為了愛情敵視母親,明天會為了私慾敵視愛人。要考慮這一點。

2.離婚後不該復婚。復婚不是原諒,而是妥協,是手無縛雞之力的弱者向家暴實施者的妥協,等同於告訴對方:「沒關係的,你折磨我吧,我會原諒你的。」

3.婚後不該立即懷孕。要有觀察期,判斷對方是否有家暴的可能。只給一次機會,苗頭出現,立即離婚,堅決拒絕複合,心腸要狠,要做到對方聲淚俱下抽自己嘴巴也無動於衷。

4.不該為了孩子繼續忍受家暴。健康的家庭,以夫妻關係為主,而非親子關係。家暴會使妻子得不到愛情,孩子得不到親情。這樣的家庭,解散即止損。

家暴有三階段:

1.潛伏期。他對你很好、百依百順,完全無法察覺對方有家暴可能。此時要做的,是觀察他對父母、陌生人(如服務員)的態度。態度極其惡劣的,需要警惕。

2.孤立期。施暴者會逐漸斬斷你與他人的聯繫。以愛情為借口,慫恿你辭職,或遠離朋友,使你成為他的附屬品,無法獨立生活,無法逃離。

3.施暴期。起初輕微施暴,如言語挑釁、推搡。受害者不反抗或反抗力度不夠,施暴行為會進一步嚴重,毆打、侮辱並進入死循環:施暴——道歉——女方原諒——繼續施暴。

完全可以從循環理論證明:施暴只存在零次和無數次。

珍愛生命,遠離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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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我的私人微信公眾號。

在公眾號中回復「知乎」,為你講述一個我永遠也不會在知乎上講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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