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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小事沒必要爭高下是非

最近,我爺爺住院,我從北京回到老家。一天吃飯時,我爸說,他以前跟護士長吵過架,有事也不太方便直接找她。

我說,咱們住院,你怎麼還跟人家吵起來了?他就給我講了原委。

大概是去年,我爺爺身體不舒服,去住院,剛好了一點,就鬧著要出院。實在沒辦法,只好依他。科室主任是我爸的朋友,本來很難辦提前出院的手續,因為是熟人,就給辦了。

雖然辦了出院,但已經開好卻沒有用的葯,護士長不同意退。我爸覺得,既然沒用,就該退掉。

跟護士長商量半天,護士長還是不同意,說,本來連提前出院都是不行的,是看在主任面子上才給你辦理,葯是不可能退的。

我爸也急了,說:好,你說規定不讓退,我找院長去,問問有沒有這個規定。你們院長不就是誰誰嗎,我找他去。

縣城本來就很小,院長年紀跟我爸差不多,之前也認識,也是熟人。護士長最後沒辦法,還是把葯給退了。

我聽了之後,就對我爸說,這事兒,咱做得不合適。

本來,咱通過關係優先住進來,就佔了便宜。提前出院,又給別人添了麻煩。這就不合適。求人辦事,跟人吵起來,那就更不合適了。吵起來吧,還想通過院長的關係解決,那就太不合適了。

這麼做,是給院長出難題。無論規定能不能退,人家是同事關係,平常需要接觸相處。如果確實不能退,院長怎麼好給你方便呢。即使規定能退,這麼一點小事去找院長,給院長帶來麻煩不說,還會影響人家的同事關係。對護士長來說,人家照顧咱們,咱又把人家得罪了,這不太好。

你可能覺得,幾百塊錢是小事,但就想把規定搞明白,看看規定到底能不能退。其實,在這件事上,非常沒有必要。就算規定能退,醫院的工作也很忙,開了葯再退,是給醫院增加工作量。

尤其是,因為意氣爭起來,非要壓人家一頭,這就不太明智了。能不動用關係解決的事,盡量不要動用關係。動用了,也是對關係的損耗。關係不是不能動用,但有個前提,盡量少給人添麻煩,盡量不給人出難題。

什麼事適合動用關係呢?本來就在別人職責範圍之內,別人輕輕鬆鬆能解決,既沒有違反規定,又不損害任何人的利益和面子,還能給你帶來不少實惠。這樣的忙,誰不願意幫呢?

但如果為了幫你,給自己帶來麻煩,給其他人帶來麻煩,就讓人家不方便了。你下次再找人家,就不容易了。雖然有友情在,盡量去增益它,不要去損耗它。

其實,這事兒,有更善巧的解決辦法。

葯既然開了,藥費該多少,就支付多少。結完賬,對人家說:這些葯,我們拿回去也用不上,與其白白浪費掉,不如就放在醫院,誰需要同樣的葯,就給誰用,有不少鄉下的患者,欠著醫院的賬,又急等著用藥,把葯留給需要的人,既避免了浪費,又能給人家一點小方便。不很好嗎?

很多小事,如果能夠心平氣和些,避免不必要的意氣之爭,彼此間的通融和理解並不難。很多人喜歡講,「人活一口氣」。這話也對,不過,這一口氣應該是志氣,而不是意氣;應該是儘可能讓彼此融洽和睦相處的氣,而不是要爭高低對錯的氣。在必要不大的細節上爭高低對錯,很多閑氣就憑空滋生了。

(完)

一年多沒出書的我,終於又出新書了——

《沉住氣,吃硬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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