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體的第一次考察
發展經濟學的作業,是一篇讀後感。因為只是讓寫感想,所以比較水。啊……其實是學得不好啦,問題沒有想通,就先放在這裡。胡思亂想真的不太好……
人的意識是主觀的,價值判斷也是主觀的。而發展經濟學,無論其採用的方法多麼地形而上,多麼努力地向實證科學靠攏,作為根基之一的價值判斷一定具有主觀性。而涉及到主觀性的聚合的系統,採用共同體的解釋方法,應該是比較通用的嘗試。閱讀 1990 年世界發展報告的時候,除了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可以解釋的一些方面,如價值創造和價值分配的規律,社群的作用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一個群落的互幫互助,共同養老,共享資源,以及不成文的規矩,這些似乎可以用新制度經濟學的方式去解釋,比如產權的界定方式不同而產生不同的交易成本乃至於不同的生產效率和分配結果,但是從這些群落和相關現象產生的源頭的角度,只有考慮到了人的主觀性,考慮到了群落作為系統其成分之間的相互作用,才能理解這些共同體的構建、解構、重構、再解構、再重構的過程,而整個經濟發展的過程,如果說成是共同體的解構和重構交替發生的過程,似乎也不算錯。比方說簡單的城鎮化的過程,是村落作為封閉系統的共同體的解構,其中的各種關係和規矩制度逐漸地消解,經由個體與外界的關係的建立,重構出一個新的村落與城市相互作用的更大的系統,乃至於村落整體的消解和融入城市以徹底地變成一個城市共同體,而這個新的城市共同體和原先的城市共同體,定然也是不同的。
n我們可以從現象入手,去試圖獲得一個共同體的定義,即使這個共同體的定義只能應用於這一個語境,在其他地方可能就是不準確的了。首先,一個人是我們所討論的社會的最小單位,所謂的最小,就是簡單的不可分割的基本單位。人的身體可以分割為系統、器官、組織、細胞乃至於分子原子,然而人作為社會關係的節點卻只是一個。儘管有些人具有多重的人格,但她在社會上只能被認為是一個人,她也只有一個也許是分裂的意識。因而,在本文中,人是簡單的不可分割的東西。我們可以把一個人看作是最簡單的共同體。人和共同體的關係就好比是數和數集的關係,除開空集不論,一個數便可以構成一個最簡單的數集,而任何的數集都是由一個一個的數所構成的,人也是同理,一個人可以構成一個最簡單的共同體,而任何的共同體都是由一個一個的人所構成的。換句話說,人是共同體的基本元素,一個人可以看作共同體的元素,也可以看做一個共同體。社會是由關係構成的,也是由人構成的,馬克思說,人是一切關係的總和,怎麼理解這句話呢?理想地說,既然人是我們研究的問題的簡單的不可分割的單位,那麼每個人都和其他的每一個人產生著聯繫,一個人的狀態的變化必然牽扯到其他所有人的狀態的變化,無論變化大小,即使很多情況下這種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我們也要說,這個現象中的每一個元素都和其他的每一個元素建立著關係。而作為觀察者和思考者的我是主觀的,這就意味著什麼呢?絕對的他人是不可知的,絕對的他人就是指我們在理想中建立的他人的圖像,而這個他人的圖像是怎麼建立起來的呢?這個他人的圖像一定是靠我們可以感知到的東西所建立起來的,這個可感知到的東西,按照德國現象學的概念來說,就是主體、客體、主體間性這三個基本元素。所謂的主體間性就是我所感知到的關係,因此說人是一切關係的總和,相當於是說,形而上的人的圖像是由非形而上的主體間性所構成的。人作為一個最簡單的共同體,她的基本性質是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和外界發生關係,換句話說,她是價值的轉移與實現的動作發出者或者說實施者。我們說,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意思是說,如果人不和物體發生關係,那麼物體是沒有價值的,人和物體建立了關係,無論這個關係是簡單的發現,還是複雜的改造,都算是人的勞動,而經由這個發生關係也就是勞動的過程,一個物體才具有價值。但是如果我們把人的總和當成一個系統看待,人和物體的關係就應當說成是人與人之間的關於物體的關係,因此,上面說的東西重述一遍,就是,如果關於一個物體沒有建立起任何產權,那麼物體是沒有價值的,關於這個物體建立起了產權,無論這個產權是使用權還是收益權,還是其他的什麼產權,建立產權的過程是勞動,而經由產權的建立過程也就是勞動的過程,一個物體才具有價值。雖然說法比較複雜,但是意思和前面是一樣的,就是說沒有關係就沒有價值,因為有關係才有了價值的可能性,而因為關係的變化過程才有了價值的創造和流轉。價值是一個主觀的概念,它本身就是一種關係。或者至少是依賴於關係。
n從人到家庭,從家庭到氏族,從氏族到村落,從村落到集市,從集市到城市,從城市到國家,從國家到全球化。從個人勞動到家庭作坊,從家庭作坊到氏族作坊,從氏族作坊到農村合作社,從農村合作社到村鎮企業。這些都是共同體,而共同體遠不止這些。共同體作為生產者和外界發生關係,共同體的內部可以共用一些資源以節省成本,比如一個村落的作坊集落可以共用電路,而不用每家每戶都去修一個專門的變壓站。再比如一個氏族可以共用勞動工具,而不用每個勞動者都去置辦自己的工具。這些是非常原始的共同體行為,但是如果我們從簡單的共同體推導到複雜的共同體,或許就可以獲得一些方法,去分析共同體的發展現象甚至是規律。而現在在社會上熱議的城鄉之間的生活方式的矛盾,比如城裡的孩子不理解鄉下的親戚的各種講究,甚至常有人說什麼窮山惡水出刁民,雖然說這些話的人一定能舉出一些事例和道理,但這不是面對社會矛盾的可行辦法。如果我們試圖用共同體的方法去理解鄉民的行為,也許會容易許多,也不至於完全的隔絕。比如鄉民對於城裡親戚的索取,屬於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的發展,關係處於變化之中,無時不刻不在發展,而鄉民的關係發展和城裡人的關係發展之間的矛盾,其實是鄉民共同體產生一個破洞或者說與城裡人共同體發生了一個聯繫之後的必然結果,這個破洞的背後是兩個共同體乃至其他所有共同體的發展變化。共同體的發展變化簡單地我們可以說是共同體的解構和重構,但是這兩個詞語並不能描述共同體的真實發展變化。城鎮化是個大問題,也是發展經濟學中的主要問題,所謂的城鎮化必然伴隨著鄉民共同體的解構,但是這個解構可以是徹底的解體,比如經過幾代人的發展,一些村落的移民完全演變成了城市的居民,他們的鄉民關係也完全不復存在,也可以是不徹底的解體,比如拆遷戶遷移到了城市,但是鄉民關係基本上維持原樣,或者只是一個破洞,一個對於原有秩序的破壞,比如山溝里走出來的大學生。這些是對於鄉民共同體來說的,對於城裡人共同體來說,又是另外的意義,在我們國家也是很常見的,比如鳳凰男的矛盾,在近幾年的網路上也是熱點。解構和重構是同時進行的,一個山溝里走出一個大學生,對於鄉民共同體來說既是解構,也是重構,這個大學生和城裡人發生了關係之後,對於城裡人共同里來說,既是解構,也是重構。因此我們不能說城鎮化就是鄉民共同體的解構,或者城裡人共同體的重構,它應該是兩個共同體的發展變化和兩個共同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也可以看成是一個新的共同體的建立過程。和生物學的系統觀點相類比應該是有用的,比如我們討論的問題中,共同體的最簡單形式是一個人,生物學中,系統的最簡單層面是一個細胞。由於我對共同體這一概念的理解還不夠清晰,我希望在本文中,通過對於不同層面的共同體在發展經濟學中的意義的收集,輔以世界發展報告中在各個層面上的描述,嘗試建立一個簡單的共同體發展變化的分層模型,以用於今後對不同層面的發展經濟學的現象的觀看與理解。
n現在我們考慮結構主義發展經濟學的溢出勞動的概念。它認為當農業的勞動力的邊際產出下降到零的時候,多餘的勞動力就沒有價值了,這些多餘的勞動力就會遷移到城市,成為工業的勞動力。即 dP = F (L + dL, K) - F (L, K) = 0.
n價值判斷是主觀的,但是形而上的使用價值一定是同質的,它不產生也不消失,只是轉移,類似於熱量。勞動是使用價值的轉移過程,分配也是使用價值的轉移過程。考慮一個封閉的農村,它的所有勞動力都只能從事小農經濟的生產活動,這個狀態和發展過程應該怎麼描述呢?在它的發展過程中任意取一個截面,這個封閉的系統可以看作是一個鄉民共同體,這是在村落層面上的共同體。鄉民共同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由不同的家庭構成的,在村落層面和家庭層面之間可能會有家族層面,在這裡簡化成鄉民共同體之下就是家庭共同體,而家庭共同體是由個人共同體構成的,個人共同體就是我們討論的問題中最基本的元素,即人作為主體。所以我們看到這個村落的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截面,首先,它是一個鄉民共同體,它是多個家庭共同體的集合,由於它是封閉的,所以我們認為這個鄉民共同體不和外界發生關係,那麼最高層級的關係就是家庭共同體之間的關係。家庭作為共同體,是怎樣面對外界的呢?
n家庭內部的關係是非常複雜的,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是家庭和外界發生關係的時候,在現象上,至少是不太受家庭內部矛盾的影響的,比如一個買房的決策,無論在家庭內部爭吵得多麼激烈,最終它還是有個買或不買的結果,或者是家庭破裂了。因而如果在這裡假設,家庭共同體可以做到產權共有和決策共行,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所謂的產權共有,就是家庭的其中一個成員所擁有的產權,可以看作是這個家庭所擁有的產權,比如一個人的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在家庭層面上可以看成是所屬家庭的勞動力的使用價值,而家庭的產權等於各成員的產權的總和。所謂的決策共行,就是家庭的其中一個成員所做出的決策,在家庭層面上可以看成是所屬家庭的決策。在一個家庭的內部,產權是怎麼分配,決策是怎麼做出,都可以忽略不計,因此家庭在面對外界的時候,和勞動者個體區別不大。
n
現在來考慮劉易斯結構增長模型中農業部門的生產函數。在資本總量和技術水平不變的情況下,產出首先隨著勞動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增加得愈來愈緩慢,最後不增加,產生多餘的勞動力。如果把鄉民共同體看成是一個系統,那麼它作為一個共同體來說可以是封閉的,即不與其他共同體發生關係,但是它作為一個系統來說不可能是封閉的,因為它必須依靠源源不斷地注入的能量,如太陽能等自然資源。資本作為社會關係來說相當於產權,作為抽象意義上的機器來說,則是使用價值的一個中轉站,它可以捕獲和轉化使用價值。以人的勞動力為例,一個人的勞動力是她的腦力和體力的總和,腦力和體力不是天生就有的,她必須通過吃飯喝水來維持自己的生命,那麼這個把食物轉化成體力的過程,就是一個使用價值的轉化的過程,而如果這食物是她自己種植的,那麼這個種植過程,一方面是捕獲了太陽能等自然資源,一方面是把體力、種子、工具等使用價值轉化成了食物的使用價值,也就是說,這個種植過程是捕獲和轉化使用價值的過程。因此,資本是捕獲和轉化使用價值的機器。但是關係為什麼可以和機器等同起來呢?難道收益權也可以捕獲和轉化使用價值嗎?我想應該是有的,因為產權的明晰程度畢竟是和生產的效率有關,那麼承擔收益權的人,對於產權的明晰,是有影響的,至少是間接地作用於使用價值的捕獲和轉化上。
n我們已經知道,資本是捕獲和轉化使用價值的機器,也能夠和產權劃等號,那麼資本總量和技術水平不變這兩個假設分別意味著什麼呢?如果我們取一個鄉民共同體的發展過程的一個截面,那麼的確有一個資本總量,是所有的產權構成的現象。但是這個產權現象持續地在發生變化,所以任意兩個截面的資本總量不可能是相等的,比如人的體力隨時在消耗,土地的肥沃程度隨時在改變,與之相對應的產權關係即使主體沒有改變,也會因為客體的變化而變化。dP = F (L + dL, K) - F (L, K) 中,勞動和資本是兩個東西,但是我在這裡認為產出、勞動、資本,都是資本,那麼相應的說法也要調整。考慮兩個相鄰的截面,後一個是前一個的結果,每一個截面分為勞動力使用價值和非勞動力使用價值兩個部分。勞動力使用價值的邊際產出就等於是勞動力使用價值的改變除以使用價值的改變。而勞動力的邊際產出下降到零,對應的就是勞動力使用價值不變的情況。所以我們需要找的是這樣兩個相鄰的狀態,在這兩個相鄰的狀態下,鄉民共同體的資本總量發生改變,勞動力總量不變。鄉民共同體的勞動力總量不應該是所有個體的勞動力的簡單相加,這個和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因是一樣的,增加一個個體,對於其他個體都有影響,從而對於整體的影響就不僅是一個增量,而是其他所有個體的變化加上這個個體的勞動力使用價值。在什麼情況下,一個新的腦力和體力加入共同體,會導致其他的腦力和體力下降呢?比如說,村裡的一個小孩子長大了,她加入勞動,而且勞動得很好,其他人看到她這麼能幹,就可能怠惰了,怠惰的人,自己的腦力和體力就可能拿去做別的事,比如在河邊發獃,思考思考宇宙的意義,那麼這個共同體的勞動力價值就有可能持平,然而由於怠惰的人仍然要吃那麼多飯,這個資本總量仍然是在改變的,不會像勞動力價值一樣持平。換句話說,這個小孩子的加入勞動,造成的結果是,取她加入前的一個狀態和加入後的一個狀態,勞動力使用價值的改變為零。
n2. 暫時的結語
n寫到這裡我的思路陷入了泥沼,而字數已經夠要求了。所以暫時畫個句點吧!
n這篇文章本應是 1990 年世界發展報告的讀後感。這份報告主要是關於貧窮問題的。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非洲一個村落,它的原始組織方式比現代組織方式更有效率,因為居民之間可以互相幫助,勞動能力較弱的成員也會得到照顧。這讓我想到現在我們身邊的很多農村和城市之間的矛盾,比如一個城裡的女孩子,她的父輩有鄉下的親戚,有時候不得不按照一些鄉下的規矩辦事,那麼這個城裡長大的女孩子對於她的父親和鄉下親戚的行為,就會非常不理解,甚至感到不愉快。但是你不理解的就是不正確的嗎?我們這一代,很多人會認為一個家庭就管好自己這個家庭就夠了,不需要對三大姑八大姨盡什麼責任,比如說鄉下的親戚到城裡來,如果要住到城裡親戚的家裡,很有可能會引起矛盾的,因為城裡人覺得這是給自己添了很大的麻煩。這樣的關係習慣,對於城市的生活,可能是有效的,但是落後的習慣也有它的成因,比如 1990 年世界發展報告中提到的那個非洲村落,如果他們的居民不能以一種古老的族長制度保障每一個有勞動能力的人都能接觸到勞動工具,那麼在那樣的生產能力下,整個村落可能都無法存續。可能誇張了點吧,而在我們的身邊,我們的父輩所習慣的家族和村落的關係,在一個貧窮的環境下,可能就是最好的制度。前述的非洲村落和我們父輩的農村,產權都比較模糊,一來肯定是因為劃分產權的成本很高,但是一個制度,它刻入了每一個成員的精神里,屬於是社會關係塑造了一個人,而當人被社會關係所塑造,就不能簡單地把她當成做選擇的機器,她應該是更大的共同體的一個部分,很多個她,構成了一個系統,成為了一個現象。貧窮問題,赤貧問題,城鎮化問題,我希望想通這些問題可是基礎知識不夠紮實,所以我會繼續學習,爭取把發展經濟學的知識系統化地裝在腦子裡,再來看這樣的視點能不能向自己解釋得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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