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二十三歲的大男孩,現在怎麼樣了
作者:原野
他滿手鮮血,他內心純凈。
血案的發生時間是2016年4月的一個深夜,時至今日,已經近一年的時間。微博、微信、知乎等各大網路平台的呼聲鋪天蓋地而來。沸沸揚揚中,大家在討論法律的公正,討論保護母親是不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有討論一個惡人的死是否死有餘辜等等。
媒體在這樣一個時代的力量是不容小覷的,可曾記得《熔爐》這部電影造成的影響力,甚至改變了多年前不公正的判決,正義得以伸張,壞人受到懲罰。
而作為一個心理學工作者,我們最關切的,是那個二十三歲的大男孩,他現在怎麼樣了?在冰冷的鐵窗里,他是否還能感受到來自這個世界的一絲暖意。
於歡,1994年8月出生,他可能從來未曾想到自己二十三歲的生日會是在監獄度過。
救人和救心,同樣重要。
面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該有人伸出手,拉一把這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
他或許已經懷揣著對這個世界的絕望,心如死灰。如果心已經上了鎖,那麼,是外面自由的世界,還是監獄,又有什麼區別!
再猛烈的軒然大波也是要歸於平靜的,而事件中的當事人還要生活下去,他們只是消失在人們的議論中了。
於歡是一個守規則的青年,在等待警察到來的過程中,他忍耐了侮辱和暴力。是警察的那句:「討債可以,別動手打人」讓他孤立無援中只能以身犯險。遵守規則,卻發現眼前無路。
在一個人面臨如此巨大而又慘烈的命運轉折的時候,他會體驗到一種強烈的孤獨感。對這種孤獨感,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共情。
共情是指能夠站在對方的角度,體驗對方的感受。想其所想,感其所感。
通過共情,可以讓對方感受到被理解,並減少這種被整個世界遺棄的孤獨感。
可是我們沒有經歷過這樣激烈的內心掙扎,我們沒有面臨如此不堪的兩難處境,如何能理解於歡的感受?
共情,還有另外一種說法,你哭,我陪你哭,而不是逼迫你去成為我期待的樣子。
不評判,不塑造,無條件的理解。也許一句輕輕的「如果我是你,我也會這樣做的」,抵過千言萬語。
其次,於歡內心一定還是有憤怒的,他因憤怒而舉刀殺人,而殘餘的憤怒卻再無處宣洩。怒火可以傷人,也會燒傷自己。
憤怒會把一個人的靈魂撕碎。
至親被辱,生而為人的尊嚴被踐踏在惡魔的腳下,而自己還面臨著法律無情的審判。
復仇,是法律的先驅。
但仇恨也可能成為一個人一生走不出的魔咒,二十三歲的生命不能一輩子囚禁於此。
情緒不能得到合理和及時的宣洩是危險的,所以如何幫助於歡通過合理的渠道發泄內心的憤怒是至關重要的。
我不懂法律,暫且不管法律如何判決,但也許法律也是可以有情感的。
比如找最優秀的心理專家去為於歡在獄中做心理輔導,我想這是任何一個優秀的心理學工作者都會義不容辭的事情。
這才是,真正的,對人性的關懷。
於歡,不止是人們口中「辱母殺人案」的男主角,他更是一個活生生的需要關懷的大男孩。
重塑對這個世界的信任是艱難的,這會是一條很漫長而又坎坷的道路。或許有人會說,這個世界對於歡來說還存在信任嗎?
也許信任就是一個偽命題,但生於這個世界,這個時代,我們總得讓自己活出自己本該有的樣子吧。
我曾經最恐懼的,就是害怕有一天被一個突發事件毀掉自己的人生。
人生被毀掉的感覺,我未曾感受到,僅僅是想像,已經讓我充滿恐慌。
絕望的人生,只剩兩條路可走:死亡和苟延殘喘的活著。
拯救於歡的絕望,就是拯救一個年輕的生命。
但是,不要以救世主的心態,不要指手畫腳。
此外,這個案件中的另外一個人,蘇銀霞,請暫且拋開她女企業家的身份,也不去討論她借高利貸的行為。作為一個女人和一個母親,她經歷的屈辱與掙扎,內心的煎熬可想而知。
前幾天讀新聞,讀到於歡的辯護律師決定申請鑒定於歡傷人時的精神狀態,如果可以鑒定為精神異常,那麼或許還有輕判的希望。
這不失為一個好的方式,但是難免讓人覺得可悲。
一個正常人要被扭曲為一個精神疾病患者,才可以免於罪責,這背後的邏輯思考不禁讓人心寒。
難怪中國人對精神疾病如此諱莫如深,這種污名化最終只會導致惡性循環。
最狠毒的,莫過於殺人誅心。而最善意的,莫過於使一顆純凈的心靈免於哀傷。
拯救一顆絕望的心,拯救這個二十三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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