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支招:政府該如何解決孝子復仇?

文/鬼子六(歷史研習社專欄作者)

唐朝發生過一起命案,鬧得沸沸揚揚。不僅輿論嘩然,官府兩難,扮演最高仲裁者的皇帝也頗為糾結。

案子說起來很簡單。唐憲宗元和六年(811年),有個叫梁悅的父親被人殺了,梁悅替父報仇,殺了仇人,自己到縣衙里投案自首。根據《唐律》的規定,父母被人打了,子孫還擊致人死的,按照常律判決,也就是要殺人償命。

△遇到這事皇帝也一臉懵逼

法律條文雖然這麼寫,但真遇到子復父仇的事情就難辦了。皇帝把自己的困惑昭告天下,這也是所有古代政府在處理血親復仇案時的困惑。

「復仇,據《禮經》,則義不同天,征法令,則殺人者死。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異同,固資論辯。」

我們知道,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古代的王朝政權樹立了儒家意識形態。儒家的倫理體系中,孝道十分重要,是建構社會人倫秩序的根本。父母為人所殺,孝子當然要為血親復仇,也算盡了孝道。

這在儒家的經典文本中,一直都有明確的記載。《禮記》記載,殺害父親的仇不共戴天,子為父報仇,天經地義。但法律又規定,殺人者必須死。一邊是禮儀、一邊是法律,都是治國的重要基石,兩者起了衝突該怎麼辦?

再往深一層次說,政府推崇的意識形態跟具體的法律條文起了衝突,到底該維護意識形態,還是該遵守法律?

意識形態與法律條文,二者一表一里,一剛一柔,本是互相配合的,這件事卻把二者之間的矛盾激化了。官府處於一個兩難的困境,無論選擇哪個,都是在打對方的臉。而誠如皇帝所說,「禮、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哪個都開罪不起。

韓愈當然也明白這層關係的厲害,任何一個讀聖賢書又入仕為官的人都明白,這幾乎是個無解的悖論。

韓愈做為一個當世大儒,當然非常清楚儒家的理念。兒子給父親報仇,《春秋》《禮記》《周官》這些儒家經典文本都有提到,數不勝數,這些著述都沒有去怪罪為父報仇的兒子。

韓愈發現了一個奇怪的地方。子復父仇這點既然官方的意識形態如此推崇,那麼就該在法律條文里明白寫出,為什麼他翻閱了《唐律》沒有相應的表述?

這個顯而易見的缺失,恰恰表明了歷代制定法律的官員都明白這個衝突,大家共同面對著一個國家意識形態與法律的矛盾,這個矛盾來源於帝國根深蒂固的治理模式,絕非一兩個官員能夠解決的。

如果法律規定不准許復仇,那就會傷了孝子的心,傷了老百姓的心,政府提倡的倫理道德就會被打臉。如果准許了復仇,那以後人人都會鑽法律條文的空子去殺人,天下豈不是要大亂?政府連民眾生殺大權都管不了,何談治國平天下?

為什麼准許子復父仇沒有寫入法律條文?韓愈猜測,制定法律的官員是故意不寫的。這麼棘手的問題,偏向於任何一方,都要承擔滔天罵名。不如自動屏蔽掉,留給後世的人解決。

當然,這是韓愈的說辭。其實,在唐代的法律史上,關於血親復仇有先例可以遵循。

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有兩個兄弟為父報仇,不用說該如何判刑又成為朝野討論的焦點。有人同情二位孝子替父報仇,主張寬赦,但宰相作為政府官員的代表卻堅持「國法不可縱復仇」。唐玄宗最後也表示同意,頒布詔書陳述將兩人正法的道理。

這樣的案例選擇性地被韓愈忽視,其實也從側面說明朝野內外對於唐玄宗的這個判例並不完全贊同。就連後代的唐憲宗,恐怕也並不敢完全依照唐玄宗的決定來判案,天下儒家的經義、輿論的聲音都是皇帝不得不考慮的事情。

這才有了開頭皇帝下詔,請朝野上下共同商議的一幕。

韓愈會如何破解此局?

他認為,法律也是聖人制定的,但是負責執行法律的確是些官吏。儒家意識形態用來制衡政府,反覆告誡政府法律不能違背經典,但在法律條文中又隱藏起來這些意思。官吏不可能全都深通經典,那就讓他們嚴格遵守法律條文,但「經術之士」能夠根據經典來討論具體的案例。

韓愈從官員的立場上,為儒家經典鼓勵復仇尋求合理性。他解釋儒家經典所說的復仇無罪是有限定的,並不是任何為血親復仇都被允許。

《周官》里有規定,凡是殺人合乎道義,就不準後人去復仇,復仇就要被殺。《公羊傳》里更進一步明確,如果父親不當死而死,兒子才可以復仇。當然,這樣民間的互相復仇會激起社會動蕩,儒家也不是不知道。《周官》就提出了一條解決策略,凡是要報仇的人,先給政府做報備,復仇就不追究罪過。

復仇事前報備,看起來能同時兼顧政府的面子與儒家的倫理。這是儒生主動調和意識形態與法律矛盾的嘗試,但可操作性不強啊!

△春秋時推崇復仇故事

韓愈自己也看出來了,復仇有時是一時血熱,見辱而怒,怒而復仇,哪有時間先到政府去報備?韓愈直言不諱,這種預先報備的方式行不通。那些貧弱無依的百姓,想要復仇何其難也,預先告知官府就等於走漏了風聲,敵人會事先警惕,讓復仇變得難上加難。

事前報備不行,韓愈就建議,這事等事後發生後,再商量具體的解決辦法。凡是有為血親復仇的,事情發生後可以把案子交到中央(尚書省),由中央的官員們召集碩學大儒、法律界的官員們成立個委員會,大家反覆磋商拿出個意見,斟酌最為妥當的處理方式,再報給皇帝定奪。爭取既不違背法律,又不違背儒家意識形態,隨機應變。

最後,梁悅被減刑,杖一百,流放到南蠻之地。後來運氣後,遇到皇帝大赦天下,他又回到了故鄉,這事算是完了。

慢著,韓愈解決問題了?

退一步想想,韓愈鬼才啊!

這不是又把問題拋回給了政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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