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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我不講媒體人該怎麼做,我講人該怎麼做

昨天的文章發布,收到很多罵聲,很多不同的意見。有人說,你作為媒體人,「獨闢蹊徑」,宣揚以暴制暴,吃人血饅頭,云云。還有人說,有本事別刪。

除非系統刪,我是不會刪的。我不僅不刪,還有必要再回應一些說法。

—————————評論回復(原評論中錯別字不改)———————————

問:昨天開始看到這條新聞,十分同學,不忍卒讀。今天看到這條新聞在各個平台刷屏,每次都不忍打開。我想這大概就是惻隱之心,也是人之常情。王路先生經常在公眾號里談佛,談慈悲之心,但是先生的這篇文章,我看不出半點慈悲。我不知道真正的佛教弟子會怎麼評論新聞中的兒子,但我相信絕不會像是王先生這個樣子的。沒有了慈悲之心,談出來的金剛手段也許是人血饅頭。

答:你不懂得什麼叫慈悲。僧團中,有人犯戒,難道要包庇他嗎?要檢舉出來,這是幫助他懺悔清凈。世間的惡人,不知悔改,要阻止他作惡,必要時,哪怕用殺他來阻止他,也是對他慈悲。於歡當時沒有儘力阻止,事後才報復,已經錯了。

問:怎麼叫當時沒有儘力阻止?

答:你活著,你沒受傷,就是沒有儘力阻止。

問:看了王路此篇,十分震驚,沒想王路如此血性。在這起悲劇中,也覺得某些人真該死。可是從佛法因緣觀來看,似乎不應殺人,應作酬債想(這種說法會招罵的)。每當遇到此類情形,往往佛法與現實就打成了兩截,不知如何是好,王老師怎看?

答:菩薩也殺人的。阻止惡人作惡,是度他。寧可自己犯殺人罪,承擔殺人的業報,也要阻止別人作惡。

問:菩薩度人心懷慈悲,但此案中的兒子是心懷嗔恨(當然很同情,甚至與他採取同樣的行動),似乎不可為比。

答:對自己的無能,也應該起慚愧心。慚和愧,是善法。先前的慚和愧生不起,事後的悔、嗔就難免了。

問:路總終於不講菩薩心腸,改用雷霆手段了,看來你這還是以儒御佛、佛表儒里啊。

答:佛教也講金剛手段啊。十八地獄不是虛設。

問:轉此文是因為,1補充了事發地點,2看平和佛法教化下的王老師觀點,3有點詫異沒談到佛法,也許是在王老師看來(我的理解)事件本身已人神共憤,4這是受害人(對,我認為殺人者於歡是受害人)累生累世的業報所積嗎,流淚,我不懂。

答:智慧和勇敢,都是佛法追求的。

問:不是兒子的錯,是媽媽的錯!沒有教會兒子如何去面對外來的壓力與誘惑,除了血勇(雖然是逼了又逼的自我覺醒)和茫然。也許媽媽以為自己能夠永遠撐起一個世界,卻被生活教訓得丟盔卸甲。一開始就接受這樣的借款條件,我不知道這個媽媽有什麼能力去賭一把?我也是一個母親,孩子也已經成年,我要教育孩子的是自己要首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讓別人買單。換來了同情又如何?孩子的未來被你賭沒了!

答:你說得很好,但母親作為被侮辱的受害人,怎麼去苛責她呢。

問:同意,但是如果法律認定是正當防衛的話 他就沒你說的這些錯了,對不?

答:當然不是,這件事發生了,他就有錯,跟法律怎麼判沒關係。

問:社會有大量的資金需求,但是:1.不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2.不允許利率市場化。如此,自然會催生非法的借貸市場,高風險才導致高利貸。資產不能資本化,《物權法》雖出台,在促進經濟方面尚未發力。制度層面的缺失,才會有高利貸悲劇此起彼伏。執著於這一個案例,見木不見林。記得王老師是學經濟學專業的,何必求全責備於個人?

答:學問方面,不必深究。道德智慧方面,不能不求全責備。

問:遇到這種事要「靠自己」不靠國家設立公檢法機構?佛法不是要求佛弟子遵從世間法么?

答:世間法,不是世間法律。靠得上的地方靠,靠不上的地方,還得靠自己。佛教講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

問:這次的邏輯就不能認同了…如果要說錯,兒子沒拼死拼活幫母親還那17萬算不算錯呢?兒子沒及時阻止母親借高利貸算不算錯呢?母親自己有沒有錯呢?母親自己沒能承擔起一切,害兒子一起受辱做出過激反抗有沒有錯呢?這些問題和後果都是人的貪婪、驕傲、自私、懦弱等等罪導致,最後只有一聲嘆息。還說什麼有錯沒錯呢?他們中哪一個沒有罪?而隨從肉體和罪之道路的人,他們早晚必哀哭痛苦。

答:都算錯。只是那些不是最直接的,就不說了。

問:先生是否可以把此事與武松殺嫂和楊志賣刀的事件一起做個對比。

答:武松做得好啊,殺人前都算好了,有罪的人一個都不饒。

問:看了這邊文章就想取關了...sorry

答:趕緊取關,不歡迎你這樣的讀者。

問:我以為會說不該殺,沒想到是說殺少了~

答:不是說殺少了,是說殺晚了。早點行動,可以不殺人的。

問:但這不是主要矛盾啊,這種未雨綢繆的機智與智慧只是存在於少數人身上,誰又能說就一定能比於歡做的好。而社會的責任在於怎樣建構一個合理到位的秩序保證每個普通公民的權利及時得以保障。

答:所以很多人就是愚蠢和怯懦啊。

問:王老師啊,南方周末的妓者什麼時候可信過?何妨待子彈再飛會再加評論?此案判決書網上已經有了,和南方周末寫的內容大相徑庭。蘇某公司已被扒出系老賴公司。

答:哪怕母親是老賴公司,作為兒子也該盡他的本分。絕不是說老賴公司的女老闆,就該被人這麼侮辱。

問:支持王老師 在明知對方是涉黑高利貸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借款 從一開始母親的行為就該讓人反思 被她非法吸收存款的家庭又何嘗不是弱勢者?

答:是的。所以這樣的家庭遭遇這樣的事,也難免。

問:同意!!!可是為什麼我們的法律這麼不人性化,如果有陪審團制度,不至於無期徒刑!!!不禁該思考設置法律到底是為了什麼?

答:法律有疏漏,人心中是有神明的!

問:不同意。因為兒子和母親對警察法院政府還有幻想,所以你說究竟最大的錯在哪裡?

答:靠得上法律就靠,靠不上,就得靠自己。

問:分析了著許多,那你覺得是不是應該無期?

答:做好自己該做的,怎麼判,自己管不了,也不要指望。

問:路,這件事誰都能評論,唯獨你不能。

答:這件事我必須評論。

問:若是王老師會怎麼做?

答:除非自己先死,否則不會讓這種事發生。

問:王老師,說的也有道理,母親受辱這是個過程,於歡的莽撞刺死,也不是正當防衛。

答:這雖不符合正當防衛的律條,但這絕對是正當防衛的精神。第一時間制止,就是正當防衛;事後再殺人,就慢了。

問:「新法治」和舊道德的衝突,你法治不行。為何不允許別人拿起刀?

答:法治總有不盡完善處,但道德和智慧會為每個人指明道路。做對的事情,就夠了。生命都是次要的,何況法律。

問:其實應該連夜跑路的。見過太多欠債跑路的人了。他們太實在了。

答:欠錢該還,但碰到無賴,有這種危險的情況下,跑路是明智的。

問:「我相信正義,但在正義之前,我要保護我的母親。」albert camus

答:保護母親就是最大的正義。不要相信外在的正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該是正義的示範。當然,還得有智慧,沒有智慧,正義是不完善的。

問:這篇文章有著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太單純,一個問題太邪惡。其單純在於,過於誇大一個人的暴力「懲戒」的能力,彷彿於歡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跟歹徒搏命就不是真男兒一樣。其邪惡之處在於,媒體人奇技淫巧挖空心思奪人眼球的行徑。

答:該站出來卻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就不是真男兒,沒有什麼好彷彿的。沒有本事保護好家人就是無能和怯懦。我不講媒體人該怎麼做,我講人該怎麼做。

問:枉顧社會道德的大是大非,以其巧技博人眼球,此類嘩眾的行為,真真噁心到家了。

答:你有你的道德,我有我的道德。

問:你吃人血饅頭。

答:照你的說法,司馬光寫《資治通鑒》也是吃人血饅頭。我寫文章,你跑來看,就算是人血饅頭,也是我做,你吃。

問:你宣揚以暴制暴。

答:我不宣揚以暴制暴。暴力應該被制止。事後報復是下策,事前制止是上策;用暴力制止是下策,用智慧制止是上策。

問:但是一開始就強硬對方就會有了準備,說不定你用刀最後死的還是你。

答:強硬不能沒有智慧。如果被捅,那是為自己的愚蠢付代價。

問:你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答:居易以俟命,一切都不複雜。複雜無非因為愚蠢和怯懦。

問:你這不是學佛的樣子。

答:佛教不是教人做縮頭烏龜。

—————————總結昨天觀點———————————

於歡殺人,是不錯的。雖然如此,我還想談談於歡的錯。

1、只殺了催債的杜志浩,沒有殺背後指使的吳學占,甚至沒能動吳學佔一根汗毛。這是第一個錯。

2、催債現場有11人,於歡捅了4個,剩下7個沒捅。這是第二個錯。

3、2016年4月13日,母親已經遭受被按到馬桶的侮辱,於歡沒有行動,次日,母親遭受更大的侮辱,於歡才行動。這是第三個錯。

4、2016年4月14日,於歡和母親被困在財務室,母親遭受侮辱,於歡有所反抗,挨了一巴掌,沒再行動,直到拿起刀才行動。這是第四個錯。

5、杜志浩被捅後說,「這小子玩真的來。」 一開始沒讓杜志浩清楚自己敢殺人,沒有威懾住他。這是第五個錯。

6、在逼債開始後,侮辱發生前,於歡沒有把母親安排到安全的地方,又和母親去公司,暴露在危險中。這是第六個錯。

7、在前一天發生過侮辱的情況下,第二天陪母親去公司,身上沒有備好防範工具,以至在侮辱下束手無策。這是第七個錯。

說這些,似乎過於求全責備。我把意見發在知乎、豆瓣,很多人罵我,有人說我是事後諸葛亮、紙上談兵、「何不食肉糜」,說要態度強硬早就被做了。但我想強調的是,這種悲劇的發生,不是突如其來的,有逐步升級的過程。在事先該有充分的警惕!

作為當事的成年人,不能一早處理防範,不能保護好自己家人,事後再去砍人,是不夠的。很多人習慣在最初受到侮辱時示弱,被逼到忍無可忍再動手,這也是懦弱。雖然殺了侮辱者,卻讓指使者逍遙法外,沒受到任何懲戒,這是蠻勇。有命在,還要等有刀才行動,這是不夠勇敢。人固然該儘可能少與壞人打交道,但在不得不面對時,也該有智慧和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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