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都塞論馬克思的辯證法|城與邦
作者:馬達(南京大學哲學系碩士在讀,研究興趣:法左理論)
前言
在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特殊性問題上,阿爾都塞曾做出過不可磨滅的貢獻,這既表現在對以往「顛倒說」的批判上,又表現在對黑格爾一元決定論的拒斥上,同時還表現在通過毛澤東的《矛盾論》來重釋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意圖上。通過這一努力,阿爾都塞最後得出「多元決定」的結論。儘管埋下多元論的危險種子,這一結論仍然具有重要的政治價值,這就是對經濟決定論這一教條主義流毒的批駁。
▲ 矛盾論書影。
一
一般認為,在1845年初,馬克思實現了自己的哲學革命。這就是歷史唯物主義的誕生。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本人也對這一結論作了確認,他說,「1845年春······我們決定共同鑽研我們的見解與德國哲學思想體系的見解之間的對立,實際上是把我們從前的哲學信仰清算一下。」[1] 然而,對於這一斷裂的實質,或者說,這一思想革命的具體內容,歷來爭論不斷。其中,「兩個馬克思」的問題無疑也是發源於此。
對於這一問題,部分學者從辯證法的角度來進行思考。通過比較黑格爾的辯證法和馬克思的辯證法,他們發現,在前者那裡,辯證法是顛倒著的,因為真實世界的根據被認為是觀念的自我推演,而不是相反;與黑格爾不同,馬克思卻把辯證法運用於現實生活,而不是觀念,由此,唯物主義的基礎便確立下來。這就是著名的「顛倒說」。而且,這一說法,同樣得到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二版跋中的一段文字的確認。在那裡,馬克思說道:
我的辯證方法,從根本上來說,不僅和黑格爾的辨證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爾看來,思維過程,即甚至被他在觀念這一名稱下轉化為獨立主體的思維過程,是現實事物的創造主,而現實事物只是思維過程的外部表現。我的看法則相反,觀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
在他那裡,辯證法是倒立著的。必須把它倒過來,以便發現神秘外殼中的合理內核。[2]
但是,在《保衛馬克思》中,法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阿爾都塞對這一廣泛流行的說法進行了嚴厲的批駁。他認為,「顛倒說」包含著深刻的誤解;由此出發,阿爾都塞對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特殊性問題進行了一番獨特的解釋,其中尤為突出的,便是對毛主義的引入。在下文中,我將對這一問題進行細緻的梳理,並且探討這一具有阿爾都塞主義色彩的解釋所帶來的理論後果。
在《矛盾與多元決定》一文中,阿爾都塞認為,從根本上來說,「顛倒說」不適用於馬克思。如果說在黑格爾那裡,辯證法主要表現為觀念辯證法,而馬克思則第一次把它運用到社會現實生活中,這種對象的改變直接引起了辯證法的革命,那麼,這一理解未免過於簡單,因為實際上,儘管發生這種顛倒,辯證法的內核並沒有被觸動。阿爾都塞作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他說,無論「用腳立地」,還是「用頭立地」,本質上仍然是同一個人。比如,有一種看法認為,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由於馬克思將黑格爾關於「市民社會」和國家之間的關係顛倒過來,從而得出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結論,因而在這裡就已經包含了歷史唯物主義的萌芽,從而埋下了馬克思日後思想轉變的伏筆。然而,阿爾都塞批評道,首先,這種觀點本質上是一種目的論的閱讀方法 ,[3] 即從一開始就設定某一思想的終點,然後根據這一標尺倒過來追溯其起點,彷彿思想自其誕生之日起,就已經註定走向真理的結局。這一宿命論的解釋方法忽視了思想的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過程,其中包含著阻礙、轉折、斷裂和突變的種種可能。而這正是馬克思在其理論實踐中的真實經歷。同時,就具體內容而言,即使馬克思顛倒了黑格爾的說法,這一結論也無非是走向經濟主義或技術主義。因為按照這一結論,相比於政治和意識形態因素,經濟因素具有優先性。由此,黑格爾的精神決定論在這裡被顛倒為經濟的決定論,經濟因素取代絕對精神,成為人類社會的驅動器。而且,「手推磨產生的是封建主為首的社會,蒸汽磨產生的是工業資本家為首的社會」,馬克思的這一名言似乎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據。由此出發,歷史唯物主義的重要命題——人類歷史首先是一系列生產方式的辯證演進過程——便毫無阻礙地引申出來。這裡我們可以看到,歷史上的經濟主義或技術主義是如何與「顛倒說」形成一種共謀關係的。
「顛倒說」的支持者以為,單純改變辯證法的應用對象,我們就可以得出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理論。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阿爾都塞認為,除非辯證法的內部結構發生某種突變,否則,馬克思和黑格爾的辯證法之間決不能撇清關係。由此我們看到,關於「神秘外殼」(唯心主義)和「合理內核」(辯證法)的用語,同樣也就不成立了。因為黑格爾的體系和方法本質上同一的,決不能將二者分裂開來。這種虛假對立其實不過是預先假定,在黑格爾那裡,辯證法是純潔的,從未沾染唯心主義的神秘形式,因而馬克思的革命便在於將這一純潔內核偷取出來,還其一個獨立的地位。相反,阿爾都塞認為,所謂的「神秘外殼無非是辯證法本身的神秘形式而已,換句話說,它不是辯證法的一種相對外在的成分,而是與黑格爾辯證法同質的一種內在成分」。[4] 因此,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獨特性就在於,對辯證法的結構本身進行改造,從而使其煥然一新。這種改造觸及的是辯證法的內核,或者說是其內部成分的組成方式,而不僅僅是對象的變化,因為後者明顯只是一個相對外部的問題,屬於辯證法的「前身」。
▲ 阿爾都塞認為辯證法的內部結構才是問題判斷的依據,而非外在形式。
二
那麼,就其內部結構而言,究竟什麼才是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特殊性?阿爾都塞從精神分析學那裡借來一個術語「overdetermination」,然後說,這種特殊性就在於矛盾的「多元決定」。
要理解阿爾都塞提出的「多元決定」概念,首先就必須與黑格爾的一元決定觀進行比較。在黑格爾那裡,人類歷史被看做是精神的異化、外化以及回歸到自身的過程,因而現在無非是過去的一個迴音,是過去的未來形象,換言之,在過去那裡,現在已經以潛在的因素蘊含在它的身上,即作為預期或暗示表現出來。這就是作為真理的絕對精神。因此,儘管歷史現象變幻不定,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它始終都可以被還原為一個簡單的內在本原。也就是說,儘管黑格爾的歷史也表現為一個紛繁複雜的整體,其中包括家庭、市民社會、國家、宗教、哲學等各個方面,但是,它們都不過是絕對精神發展的各個階段,絕對精神作為內在的動力,貫穿這些彼此差異的現象,從而抵達歷史的終點。這就是所謂的「理性的詭計」。從這裡可以看出,在這一融貫的敘事中,歷史上的諸多矛盾、現象,無一例外都是內在本原的異化和自我表現,因而在本原面前,它們一律都是平等的,即無差異的。差異在這裡只具有暫時性的外衣,一旦它被絕對精神利用,便被拋棄,也就是說,它的被肯定恰恰只是為了被否定,只是為了作為工具而實現絕對精神的目的,因而並非實質性的東西。最後,錯綜複雜的歷史便只剩下唯一的本原、矛盾或動力,這就是絕對精神或真理。於是,在這種還原主義的視角下,一切被都嚴格決定,「真實歷史其實是從沒有真正的突變、結束和開端的」。[5]
與黑格爾不同,阿爾都塞認為,馬克思對辯證法的改造便是從「多元決定」的角度來思考歷史。為了論證他的觀點,一個經常為阿爾都塞引用的文本就是《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經過阿爾都塞的解讀,據說,在這個文本中,馬克思表達了一種重要的反本質主義或非還原主義觀念。通過對政治經濟學範疇的批判性分析,馬克思發現,從來就不存在一個原始的簡單過程,然後可以從中衍生出一個有結構的複雜整體。當我們面對社會現實時,首先遭遇的便是一個既與的複雜整體。因而,簡單過程只是作為一個從後往前的追溯,這種尋找母型或起源的努力只存在於複雜的結構之中。阿爾都塞說道,「因此,簡單過程不是原始過程;相反,正是有結構的整體才能賦予簡單範疇以意義。」[6] 由此,我們也可以看出,「經濟人」範疇同樣根據的是這一邏輯。因為我們不可能將複雜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還原到抽象的個人身上,這一神話的出現只是在今天才成為可能。換言之,經濟人並非社會經濟的源泉,相反,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作為一個後來的假定被鑲嵌到複雜的流通過程之中。
這樣,馬克思和黑格爾的區別就一目了然。但是,問題並沒有解決,在阿爾都塞的勾勒下,作為反本質主義者的馬克思,其理論基礎是什麼?這就是多元決定的矛盾。在《矛盾與多元決定》一文中,正如巴里巴爾在序言中所說,阿爾都塞主要是「從思考事件的角度得到多元決定的」。[7] 也就是說,在事件爆發的原因上,總是存在著許許多多的矛盾在共同發揮作用,而不只是某個單一因素或動力獨立運作;而且,儘管這些矛盾各自的意義可能不同,甚至相互對立,但是,它們一起匯合成為某一矛盾集合體,從而導致事件的出現。這樣,阿爾都塞就排斥了黑格爾的一元決定觀念。這裡,他以1917年俄國十月革命的例子進一步論證了這種反一元決定論的思想。一種看法認為,俄國十月革命不符合馬克思關於無產階級革命的預測,因為在馬克思那裡,無產階級革命被認為只有建立在具有發達經濟基礎的資本主義社會之上,才是可能的。因而,它是一個早產的革命,甚至是某些職業革命團體的陰謀。為了回應這一批評,並為十月革命進行辯護,列寧指出,作為一個革命政黨,當客觀形勢已經具備了奪取政權的條件而不去奪取政權,那隻能是一個笨蛋,沒有資格稱為革命黨。也就是說,當時的歷史條件為革命本身提供了種種契機。從這一「形勢說」出發,阿爾都塞進一步指出,俄國革命是一系列環境和潮流積聚的產物。這就是:
有占統治地位的封建剝削制度的矛盾······有在大城市、市郊、採礦區、採油區等得到大規模發展的資本主義剝削和帝國主義剝削的矛盾。有對殖民地人民進行殖民剝削和殖民戰爭的矛盾。有發達的資本主義生產方法和農村的中世紀狀態之間的巨大矛盾。階級鬥爭在全國進一步激化,不僅是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之間的階級鬥爭,而且是統治階級內部的鬥爭。此外,在事態發展的具體過程中,還有一些其他的『特殊』環境,這些特殊環境如果離開俄國內外矛盾『犬牙交錯』的複雜情形是不可理解的。[8]
因此,如果僅僅考慮純粹經濟因素的單獨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從一開始,經濟因素就不是單獨起作用的,矛盾的多元決定是社會歷史的一個普遍特徵。具體來說,除了經濟因素之外,政治和意識形態因素同樣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二者之間並非一種嚴格的決定關係,相反,它們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在整個社會有機體內部一起發揮作用。因此,阿爾都塞得出結論說道,「根據馬克思主義的歷史經驗,一切矛盾在歷史實踐中都以多元決定的矛盾而出現;這種多元決定正是馬克思的矛盾與黑格爾的矛盾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9]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殘餘」這一現象才能夠得到合理的解釋。也就是說,殘餘之所以可能,乃是由於諸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獨立的發展邏輯,這一自主成分只有在多元決定的結構中才能獲得理解。那麼,在這裡,阿爾都塞是否開始走向一種為我們所熟悉的多元論立場呢?
▲ 辯證法的特殊性在於矛盾的"多元決定"。
三
在《關於唯物辯證法》一文中,阿爾都塞對「多元決定」做了進一步的詳細描述,而其中最主要的理論工具便是毛主義。[10] 在這篇文章中,阿爾都塞大量援引毛澤東《矛盾論》中的段落和句子。他認為,毛澤東向我們提出了三個重要的新概念,這就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區別、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區別,以及矛盾的不平衡發展。[11] 如果說在毛澤東那裡,這三個抽象概念主要是以政治分析的形式出現,那麼,阿爾都塞則將它們直接挪用到社會歷史結構之中,從而實現與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按照阿爾都塞的說法,它指的是「關於社會形態發展的科學」——的對接。具體來說,社會有機體在這裡被看做是一個複雜無比的結構,其中經濟、政治上層建築、意識形態作為一個個矛盾因素出現;但是,它們並不是處於一種平衡的關係之中,因為矛盾的不平衡發展決定著,必定有一個矛盾因素處於主導地位,而其他矛盾則處於從屬地位。也就是說,在這個複雜的整體結構中,主要矛盾支配著其他矛盾,這一不平衡的支配關係是任何社會結構的必然特徵。與此同時,統一整體內部的這種關係必然滲透到矛盾的內部結構之中,換言之,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間的關係,無非是對諸矛盾之間關係的一個反映、再現。由此,恩格斯關於經濟在歸根結底的意義上起決定作用,在阿爾都塞的語境下就變成經濟因素在諸矛盾所組成的複雜結構中發揮著主要矛盾的地位和作用。通過運用這一套毛主義的公式,阿爾都塞既對強加於自身的多元論指控進行了澄清,同時也更好地解決了經濟在歸根結底的意義上起決定作用這一歷史難題。
然而,問題不止於此,在《矛盾論》中,毛澤東認為,諸矛盾之間並不是一種靜態的關係,相反,它們可以相互轉化、相互融合,從而實現結構的變更。在《關於唯物辯證法》中,阿爾都塞將矛盾的這種動態關係概括為兩類,一類是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向著其對立面發生轉化,從而實現諸矛盾之間和矛盾各方面之間地位的變化,即「轉移」;另一類是對立面在某個統一體內部發生融合,即「壓縮」。[12] 二者構成了矛盾內部的結構化運動。從這裡出發,阿爾都塞認為,在具體的歷史情境中,歸根結底起決定作用的經濟因素並非從始至終都佔據著主導地位,即並不必然就是主要矛盾。相反,歸根結底由經濟所起的決定作用在具體歷史中恰恰是通過經濟、政治、意識形態等交替起第一位作用而實現的。至於究竟以哪一形式爆發出來,這完全取決於矛盾的交替、轉移和壓縮,即矛盾內部的結構化運動的結果。阿爾都塞說道,「矛盾在複雜整體結構中的某些確定的地點引起了真實的鬥爭和衝突;衝突的地點可能根據當時各矛盾在主導結構中的關係而有所變化;鬥爭在某個戰略地點的凝聚同主導因素在矛盾中的轉移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13] 由此,我們也可以重新解釋,相比於經濟鬥爭,列寧更加重視政治鬥爭的原因。因為在列寧這裡,政治因素恰恰是反映複雜整體中經濟、政治和意識形態等因素的「真實壓縮和戰略要點」。這裡,我們是否可以說,儘管不是以一種極端的形式表現出來,阿爾都塞還是以另一種形式重新回到多元論立場上去了呢?這一質疑包含著某些真理性成分,但是,我認為,阿爾都塞的意圖或許更多地在於以一種動態的矛盾機制來取代教條主義的經濟決定論。這也正是阿爾都塞通過毛主義的中介來解釋馬克思的辯證法的原因。然而,這一舉動帶來的理論後果便是,阿爾都塞遲遲不敢越出的一步,即經濟在歸根結底上起決定作用這一「尾巴」,在他的學生那裡最終實現了,他們紛紛從經濟和階級範式中撤退,並且欣然走向多元論。
▲ 《矛盾論》提供了理解"矛盾"的不同形式。
結語
馬克思曾表達過這一想法,就是希望用幾個印張寫一本辯證法的作品。然而,這一想法到他去世一直都未實現。這就給後世留下了馬克思的辯證法的特殊性這一難題。通過對毛主義的運用,阿爾都塞確實給我們提供了一種新的解讀模式,儘管這一模式包含著一定的危險傾向。或者我們也可以說,與其說阿爾都塞提供了一個解讀馬克思的辯證法的新視角,不如說其政治效用更值得我們注意,這就是對經濟決定論這一教條主義流毒的批駁。
注釋
[德]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84頁。
[德]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第22頁。
[法]路易·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顧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10月第1版。第41頁。
同上,第80頁。
同上,第92頁。
同上,第190頁。
同上,見《1996年重版前言》第12頁。
同上,第83—4頁。
同上,第95頁。
這裡主要指毛澤東在《矛盾論》一文中提出來的矛盾理論。
[法]路易·阿爾都塞:《保衛馬克思》,顧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10月第1版。第187頁。
同上,第206頁。
同上,第2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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