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的本質,是人性暴力的映射
是的,這是泄漏出來的視頻,可是冰山下的黑暗海底有多深,誰也不知道。
校園的欺凌和性騷擾,究竟有多嚴重?
也許每個人的學生經歷里,都體驗過校園欺凌的可怕。但是與那種班級小混混挑釁滋事相比,更可怕的,是群體的暴力。一群人針對個體的欺凌,才是最黑暗又無從對抗的。
和很多人所想像的不同,外貌不佳、成績不好等,往往並不是遭到群體欺凌最直接的原因。真正導致某個個體長期被周圍群體的潛在原因,是被欺凌者的性格不合群。換言之,他們是校園裡看不見的弱勢群體。而他們遭到欺凌的起點,可能僅僅是因為「說話方式讓人不喜歡」,或者「看起來很不順眼,很欠扁」。
我還記得自己上中學時,班上有一個女生S,原本很正常,就是一個普普通通不多話的女生而已。但後來,因為她嘶啞而帶著方言的發音方式,在一次課堂上被老師公然嘲笑了之後,引發了全教室的哄堂大笑。這場始於不經意間的狂歡,在這次嘲弄之後開始發酵,此後這個女生幾乎任何課上開口,就會有其他學生在底下發出惡意地嘲諷。
久而久之,這種嘲諷發展成為了一場毫無保留的群體欺凌,任何時候只要有人提起S的名字,就會引發一場惡言惡語的嘲弄,更有人無中生有地把她編成了黃色段子,在班級里廣為流傳。
而S,從原本普通的正常學生,逐漸變成了一個更加沉默寡言,獨來獨往不和任何人打交道的女生。但是,這樣的孤立化,卻遭到了更多人變本加厲的欺凌。
在某堂體育課上,終於發生了這樣的一幕:幾個男生在教學樓後面的僻靜小花園裡,發現了躲在那裡看書的S。然後,他們幾個開始輪流拍打她的腦袋、肩膀、手臂……再後來,是胸部……喧鬧的笑聲引起更多人圍觀,有一些人也加入了欺凌的隊伍,更多的人在邊看邊笑。
可悲的是,這其中哈哈大笑的圍觀者,也包括我自己。
當時的我,也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欺凌別人。或者說,因為周圍的人都在這麼做,因此我默認為,自己在其中並不會有什麼大礙。而且,在這層群體行為的保護層之下,甚至有欺凌他人的快感不住地湧現出來。
更可悲的是,除非捅出了大簍子,否則校園欺凌最終從來只會以小孩子之間的瞎胡鬧大事化小。一如湛江這條新聞里,教育部門敷衍搪塞的話語一樣:「沒有對女生造成什麼影響,他們當時在嬉戲。」
然而他們都忽視了一點:校園並不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校園裡發生的一切,都只不過是人性暴力本能的映射罷了。
校園欺凌事件的每一個個體,無論是欺凌者、被欺凌者、抑或是旁觀者也好,都具有社會性的顯著特徵。譬如欺凌者,往往有著體格上的優勢,又藉助自己的武力建立了霸權式的威信,有一些甚至早早就開始混社會。而被欺凌者,多半屬於性格懦弱,有著自卑心理,寧願忍氣吞聲也不願意向他人傾訴,這種特點往往越受欺凌越是加深。
至於旁觀者,看似是處於一個第三者的位置,實則也是暴力的一部分。
我們都知道,當旁觀者無人作為的時候,施暴者會獲得更大的膽量去施加暴行。而當旁觀者對受欺凌一方報以嘲笑時,更是極大化地增加了施暴者的暴力傾向,畢竟,這等同於變相地支持其惡行。因此,旁觀者的暴力,是隱形的,更是可怕的。
況且,旁觀者並不會永遠是旁觀者。如果得不到正確的價值觀疏導,或許某天,旁觀者也會成為潛在的施暴者。正如臭名昭著的「斯坦福實驗」中那樣,到了最後,沒有人是正常人,在那種暴力得不到遏制的氛圍下,所有人都兩級分化成了我施暴者和受虐者。
然而,這一切畢竟只是我這個親歷者作為反省時的自我觀察,可是那年那月的自己,包括身邊看戲一樣發出笑聲的同學,都只是沉浸在暴力中無法自拔的一個個小混蛋罷了。
誰又可以說,兒童、青少年們就不會有暴力之心呢。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庇護下,校園暴力如同癌症一般悄悄地滋生、爆發,又在一次次妥協與草草了事中暫時終結。對於一個未成年而言,違法犯罪的代價如此之小,可能受到的懲罰如此之輕微,也許才是校園暴力如此大行其道的真正原因。
當《未成年人保護法》所保護的,更多是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時;當學校方面和教育部門對校園欺凌事件要麼視而不見,要麼只是一味地去做和事佬時,我們所缺乏的,是一個真正能保護所有未成年學生的體系。
我們迫切需要一個既能保護那些被欺凌者不受惡意欺負,又能保護那些欺凌者不走上歪路,還能讓旁觀者得到正確價值觀的體系。正如美國、日本的校園裡,由專業的社會工作人員及心理輔導人員所構成的完整保護體系那樣。
只是,這樣的體系似乎離我們還遙遙無期。
首發於公號:眾生尖叫(they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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