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1+1等於2,小孩說:我有一堆糖,你有一堆糖,合起來還是一堆糖。該怎麼引導他,或者說該如何反駁他?
合起來明明是一大堆糖啊
「恭喜你完成了一個或門!」
很好,這堆糖現在在你手上,我拿走一堆,你仍然擁有一堆糖,好不好啊?
謝邀。如果只是較勁,我覺得和小孩子較勁很無聊。如果是幼兒教育,沒學過幼兒教育,不太懂小孩子的心理。
「堆」不是量詞,是虛指的詞,描述的是物體給人的直觀感覺,比方說一灘水,面積為1平方米可以叫一灘水,1平方分米也可以叫一灘水,所以說是語文的用詞問題。你就跟小孩說「堆」這個字不能用來做加減法就行了,再問為什麼不能,就可以引出量詞的用法。或者問他,你說的一堆糖,幾個糖可以算一堆,假如10個算一堆,那麼11顆顯然不是一堆。現在有兩堆糖,每堆10顆,那合起來是20顆也就是兩堆,只是表現為一堆…啊好煩啊堆堆堆的
小朋友沒有正確理解「加法」的定義。
「合起來」這個動作不叫「加」而叫「並」,對集合的並。當然小朋友應該只是在逗你玩。我從數學角度嘗試一下回答
很簡單,因為兩個「加」根本不是一回事
首先體會一下下面兩個「加」的區別:
一加一等於二
紅加藍等於紫顯然兩個「加」的意義是不同的。我們熟知的加法(數學意義上)是一種運算,要在具體的一個集合能成立(準確的說法是一個集合和一種運算能組成一個群)。
這兩個「加」運算都連接了兩個元素,元素分別屬於實數集和「顏色集」。那麼很明顯地,作用於不同集合內的「加法」根本不是同一種運算,只不過恰好名字一樣而已。
後一句的「加」能改成「混合」,但前者的「加」用加號+表示。
如果對方是大學生我會推薦他去學一門課叫「離散數學」。這門課會講到各種運算在什麼集合里才成立(構成一個群)。
例如加法在整數集內成立,但除法在整數集內不成立(整數集是一個數環而非數域,即除法在整數集上不封閉)。
因此就算是同一個運算,到了新的集合內就不成立了。回到最初的問題,數學上的加法不能作用於「顏色集」。
PS 上文說的加法在某集合內「成立」,其中「成立」說法並不準確,事實上,我們是先有了對加法的概念,然後創造出了加法使其與數集形成一個群並與我們的先有概念相符。
對此,這也可以解釋「飛矢不動」的悖論,這個悖論換個表述就是:一條線段由無數的點組成,點的長度是0,但無數長度是0的點組成了有長度的線段。在此不展開贅述。還反駁什麼,趕緊趁熱打鐵教他極限、微積分。
你們只是在討論不同的代數, 沒有哪個對哪個錯, 題主可略為學一下群論, 只需要引導說明兩者不是同一個加法, 運運算元不是同一個即可.
這一堆糖就是個理想ideal,具有加法運算吸收性. 多少堆加起來都是一堆.挺好,孩子你可以管這種運算叫做連通和運算
引導他,然後小孩發現他定義了一個加法群的零元:比如兩堆糖加入一堆糖還是兩堆糖,加法還是加法,但是二元函數變了
讓他數顆數。
1 || 1 == 1
1個無窮,加一個無窮,還是一個無窮。(集合意義的無窮)
我想跑題強調一點,談小孩不說年齡,相當於談毒性不說劑量。
你要和他交代清楚加法和加號的定義。
加號是表達加法的符號。
加法是基本的四則運算之一,它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數、量合起來,變成一個數、量的計算。
我認為 @甲基橙 說的是不對的。這裡關鍵的地方並不在於所採用的量詞,因為1堆+1堆=2堆或1灘+1灘=2灘也是符合加法規則的。加法的定義也並沒有對量詞做出具體要求。
這裡的關鍵在於加法以及整個的代數運算的對象是抽象的「數字」或「數量」,而不是具體的事物。正如幾何的對象是抽象的「形狀」,而不是具體的事物。
加法對應的是數字或數量的「合」,而不是事物的「合」。更不是對應作為一個現實行為的「合」。
數學是一門需要抽象思維的學科,它只研究在給定的條件下可以產生怎樣的變化,而不去考慮是否必然符合現實。所以要學好數學一定要拋棄現實生活中那些先入為主的干擾,純粹地以給定的規則去思考問題。
這是題主可以教給愛抬杠的死小孩的關於數學的第一課。相信他會印象很深刻。(笑小時候的一個段子而已,小孩子自己肯定知道是開玩笑的,大人還較真了。。
你說1加1等於2這算什麼開頭?肯定是小孩問你知不知道1加1等於幾,你說2,他說後面的解釋,耍你玩兒。這是教他/她集合論的大好時機啊!直觀集合論公理集合論什麼的都能上了啊
這麼小就懂脫氧核糖了啊,後生可畏。
你可以給他講講集合論,告訴他後面的那一大堆糖的元素比較多
∞+∞還是∞
一個集合併一個集合還是一個集合有問題嗎?→_→
首先,都沒錯。一堆糖加一堆糖等於一堆糖,我覺的是在種類上思考的。那麼1+1=2 1和2都是數字 不是和一堆糖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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