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導處報告,法學院三年法學生王家衛,馬上到訓導處來。
01-30
1、其實了解一個人並不代表什麼,人是會變的,今天他喜歡兩階層,明天他可以喜歡四要件。
2、沒有什麼是不能在一瞬間決定的,如果下一秒便是不定項選擇題,你說匆匆不匆匆。
3、我聽別人說這世界上有一種人是學法律的,它只能一直學呀學呀,學累了就在書堆裡面睡覺,這種人一輩子只能休息一次,那邊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時候。
4、每天你都有機會和很多法條擦身而過,而你或者對它們一無所知,不過也許有一天你就會因為某一條進去了;
5、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發現很多事情都會有一個時限,我以前研究行政法律,新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行政複議的時效是60日,民事訴訟根據不同的情況,有著不同的時效設置,看著這些法條,我突然在想一個問題,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是沒有期限的呢?
6、當你剛開始學法的時候,以為什麼都有答案,可是老了的時候,你可能又覺得其實真實人生里並沒有所謂的答案。
7、所有的考點,都是久別重逢。
8、終於在一家書店,讓我找到了那本刑法修正案九。就在5月1號的早晨,我開始明白一件事情,在阿May的心中,我和這九個被取消了死刑的罪名沒有什麼分別。
9、我們最接近的時候,我跟正確選項之間的距離只有0.01公分,57個小時之後,我做錯了這道民法題。
10、 書桌上有買好的教材,另外我還買了幾本法條,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你就會弄丟法條,所以我偷偷藏起來了一個,到有一天你需要那本法條的時候,就打一個電話給我,我會告訴是你放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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