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流出,打虎也要拍蠅:個人購匯政策調整解讀

這幾天,最受大家關注的,除了霧霾,也就是個人購匯監管政策的變化了吧。

放假前一天,12月30日,央行更新了《關於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這是個06年下發的老辦法,最大的變化在於個人購匯的大額交易報告:

第二章 大額交易報告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銀行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累計交易金額以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支出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準

重點是第一點,調低了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的標準,原來是20萬人民幣,現在是5萬。外幣沒有變化,老辦法也是1萬美元。也就是說如果你去現金換匯,兌換等值5萬人民幣的外匯,就屬於大額交易,需要上報。如果你去銀行跨境匯款1萬美元以上,也屬於大額交易,需要上報。向誰報告?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這個規定半年之後執行。

好了,上面這個只是前菜,主菜要上來了:從1月1日起,個人客戶在購匯的時候,需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咳咳,即刻執行。

下面就是申請書的內容:

個人購匯申請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2號)、《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國務院令2013年第642號)、《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年第3號)、《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7]1號)等規定,個人購匯實行便利化額度(年度總額)管理,應當具有真實、合法的交易基礎,如實申報購匯信息。

一、依據法律法規,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

1. 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 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 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 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二、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對個人外匯業務進行監督檢查。對於存在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列入「關注名單」管理。「關注名單」個人列入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對於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外匯管理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等予以行政處罰,相關信息依法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三、個人購匯基本信息:

購匯人姓名____________

購匯人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購匯幣種/金額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_

外匯賬號____________

四、購匯用途說明(用匯時實際用途與原填寫的《個人購匯申請書》不一致的應重新填寫):

預計用匯時間 ____年____月

О因私旅遊

預計境外停留期限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旅行方式(О跟團О自由行)

О境外留學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留學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年學費幣種/金額____________

年生活費幣種/金額____________

О公務及商務出國

預計境外停留期限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О探親

預計境外停留期限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境外親屬姓名____________

與境外親屬關係____________

О境外就醫

預計境外停留期限____________

目的地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境外醫院名稱____________

О貨物貿易

交易對方名稱____________

對方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О非投資類保險

保險機構名稱____________

對方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О諮詢服務

提供諮詢方名稱____________

對方國家/地區____________

О其他

詳細說明購匯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交易對方名稱、具體購匯項目、交易所需金額/幣種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購匯用途分九大類,每一類信息都非常詳盡,比如大媽去網點換匯,說為了孩子留學,好,你說留學,請提供孩子留學的「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地區,年學費幣種、金額,年生活費幣種、金額」,估計連孩子都不知道一年生活費要多少,但必須報給外管局。

同時有一個必填項是「預計用匯時間」,這個精確到月。這個的作用一是邏輯上篩除不符合的申請,比如填寫9月去旅遊,停留1個月,用匯時間寫的12月。另外一個左右就是事後抽查,不排除銀行幾個月後抽查,你報7月用,結果到了年底還沒用,那麼報的就有問題,就有可能被納入「關注名單」。

「關注名單」有什麼影響?影響大了:關注名單個人列入名單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

可以說,這次對於個人購匯的政策調整,體現了「打虎拍蠅」的思路,是外匯儲備自14年6月峰值下降25%的一種應激性調整。如果抓大,放小,控流出的政策調整效果不會好,況且看似小的個人購匯,其實不小:假設1億人換匯,一人換1萬美元,這就會消耗1萬億美元的外儲。11月就只剩3萬億了,不能太大的折騰了。

在形勢嚴峻的時候,我們小老百姓能做的就是,別再給祖國母親添堵了。能不換就別換了,能不匯就別匯了,別去湊熱鬧了。擼起袖子加油干,才是正道。

(本文版權歸作者所有。本人已委託維權騎士(維權騎士_首家專為知乎原創者維權的網站)為我的文章進行維權行動)

我的微信公眾號:巴斯光年漫步金融街,可以搜索zhihuspoon,歡迎大家添加。

推薦閱讀:

從銀行跳槽到信託、麻煩大神們給點建議?
櫃員應該賠錢嗎?
了解客戶的融資情況-銀行流水運用之1
為什麼銀行監管機構遲遲不肯批複基於人臉識別的遠程開立結算賬戶

TAG:外汇 | 金融 |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