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謬誤千年!人類也無法絕對遵從
「虎毒不食子」這句話眾所周知,老虎雖然兇猛,尚且不吃虎崽,比喻人皆有愛子之心,出自北宋釋普濟的《五燈會元·杭州龍華寺靈照真覺禪師》:"山僧失口曰:惡習虎不食子。"此話說出至今,正好有千年,千年間常被人掛在口中,人盡皆知。
其實這一條看似顛簸不破的定律謬誤千年!就連人類世界都無法絕對遵從!2010年6月,在武漢動物園,虎媽媽將自己所生的三隻幼虎吃掉,至此「虎毒不食子」的定律徹底被自然界打破。
「食子行為」並不僅存於老虎,類似的情況還有貓、兔子、鯊魚、企鵝等,當老貓生下的小貓死掉,後者被人碰過讓貓聞不出來應有味道,這時候老貓便會吃掉小貓,而貓科猛獸中的雄性獅子會殺死和自己無血緣關係的幼獅。
「虎毒不食子」在動物界根本站不住腳!那麼在人類世界又如何?
在古希臘神話中,克洛諾斯是時間的創造和破壞力之神,擁有時空之力的他,創造宇宙、毀滅宇宙只不過是一念之間的事,他的父母是天神烏拉諾斯和地神蓋亞,他與姐姐瑞亞結婚,而瑞亞是掌管時光流逝與風霜的女神。
克洛諾斯在推翻父親的殘暴統治後,當上了眾神之王,而有預言他將被自己的孩子推翻,於是子女一出生,就被他吞進肚裡。五個孩子全部被克洛諾斯吃掉,當蓋亞產下第六個孩子時,她決心保護這個小生命,用布裹住一塊石頭謊稱是新生的嬰兒,克羅諾斯將石頭一口吞下肚裡。第六個孩子順利躲過了克洛諾斯的「食子」之口,他的名字是——宙斯!
希臘神話中的眾神之王克洛斯諾在權力的渴望下,竟然吃掉了自己的孩子,雖然是神話,但可以算上是「食子」的始作俑者!
中國古代也曾爆發過多次「吃人」的悲慘歷史,由於天災或戰禍造成嚴重的社會饑荒,人們為了生存被迫以同類相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一帶人肉被豬肉還便宜。行軍打仗時糧草不足,軍隊在攻破城池後,抓俘虜和城中百姓蒸熟吃肉。隋末,軍閥頭領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
春秋戰國時期有一典故「易牙烹子」,齊桓公嘗遍天下美味,唯獨沒有吃過人肉,臣子易牙為了討好齊桓公,於是殺了自己的兒子,取其肉烹煮給齊桓公嘗,從此齊桓公十分寵信易牙。
歷史上還有兩個名字一樣的「王莽」,他們都殺過自己的兒子,《漢書》中記載,漢武帝臨終前封了遺詔,涉及到霍光、上官桀等人封侯的事,衛尉王莽的兒子時任侍中,說:武帝駕崩時,我基本都在他身邊,哪有遺詔封侯的事呢,分明是這幫人自己抬舉自己。
這番話傳到霍光耳朵中,就去責備王莽,王莽用毒藥殺死了自己的兒子王忽。史書上關於這個王莽的記載,只有毒死兒子一件事,然而還有另外一個眾人皆知的王莽,是漢朝的謀權篡位者,也是新朝的開國者,他也殺死了自己的三個兒子,嚇死了最後一個兒子,最終鬧到沒有嫡子可以繼承王位的地步。
明代有個名叫王冠,熱衷於房中術。他有婢妾十餘人,恣意縱慾,婢妾懷孕快要分娩時,王冠就讓她服藥打胎。胎兒產出,王冠就把胎兒放在石臼中搗成肉醬,配製成藥丸。他還購買別人家的幼兒烹熟食肉。後來事情敗露,王冠被治罪,凌遲處死。
魯迅曾在《狂人日記》中抨擊封建社會「吃人的禮教」,認為封建社會麻痹人的靈魂,是中華民族的悲哀!社會進步到當今,人們的思想已經得到極大的改觀,物質生活條件也得到改善,但不可否認,仍存在「弒子」或者「賣娃」行為。
特別是年輕的未婚媽媽,在懵懂中產下孩子,不知道該如何撫養,於是下了狠心將剛誕生的嬰兒從高樓拋下,或者用塑料袋勒死,這樣的悲劇層出不窮,在法律上定性為故意殺人罪。
還有90後啃老族,沒有正當職業,專門靠生娃賣錢補貼開銷,網上甚至出現為還債賣四個娃、為蓋房賣11萬賣三個娃、兩萬元賣娃轉身2000元買寵物貓的父母,實在是枉為人父、枉為人母!即便是狡辯稱自己贈送給對方撫養,交易的錢是對方饋贈的營養費,但拐賣兒童的事實是毋庸置疑的,涉嫌拐賣兒童罪。
人與動物最大的差別就在於思想和情感,動物之間尚且有母愛,「虎毒不食子」是人類的底線,人變得利欲熏心之後,竟然心如鐵石一般冰冷,這樣的人存活在世上是社會的悲哀,只會耗損社會的價值,卻不能給社會創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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