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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利避害

所有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況下都有著趨利避害的本能。基於感官功能,眾生體驗到顏色、聲音、氣味、味道、觸感,並在這些體驗中感受到愉悅或是痛苦。儘可能地獲得愉悅體驗並規避痛苦體驗,這便是趨利避害的表現。

避害,即避免痛苦,不論是心理的痛苦還是肉體的痛苦。人們對肉體的痛苦比較熟悉,像是疾病中最常見的感冒,便是讓人覺得很是難受的體驗。以至於在感冒的時候,人們往往回憶著不感冒的時候身體是多麼舒適。再嚴重一些的疾病,譬如癌症,有時候會將患者折磨到產生自己結束生命的念頭,為什麼他們會有這種念頭呢?因為病痛實在劇烈難忍,患者會想,「如何能夠終止這種疼痛?如果藥物不能、手術不能,那麼死亡是否能夠終止它?如果死亡能夠終止這種疼痛,我寧可選擇死亡。」這就是一個長久遭受嚴重癌症病痛折磨的患者之所以可能會選擇自行終止生命的邏輯。這個邏輯在形式上是成立的,但是這種邏輯背後透露出對於生命運作的無知。換言之,如果一個人很清楚地知道一個生命在死亡後將發生的事,那麼他將不會輕易地選擇自行終止生命。人們以為自殺之後,一切活著時需要遭受的痛苦便結束了,然而情況是,輪迴這個遊戲,哪是能夠通過自殺就輕易退出的呢。

人們想要避開肉體的痛苦,所以一些人會留意身體的保養保健,當然,也有一些人則疏忽於這麼做。除了肉體的痛苦,人們還會不斷體驗到心理的痛苦,或者說精神層面的痛苦。譬如抑鬱症。我的朋友中有抑鬱症患者。他們會呈現出持續性地低落與消沉,不論我如何鼓勵與安慰他們,他們都依舊難以完全克服負面的情緒。他們的身體或許康健有力,但是心智卻處於常人難以查知的束縛之中。

肉體的病痛,之所以會發生在我們身上,乃是因為我們在輪迴之中很多的過去世做過傷害其它生命的事,且主要是傷害其肉體。譬如說,我們的佛陀在生命的最後若干年遭受到劇烈的背痛,究其緣故,乃是在佛陀的過去某一世身為一個摔跤手,在一場摔跤比賽中將對手的脊椎折斷了。由於這不善業在佛陀這一世成熟,於是呈現出了強烈背痛的不善果報。同樣地,我們自己或是身邊的人們,會遭受很多不同種類的病痛,這些病痛都是「果」,而它們的「因」都是各自在過去世所做的各種傷害其它眾生的不善行為。

心理的痛苦,則源自於我們在過去世對他人的精神折磨。你可能沒有動手打對方,沒有讓對方的肉體遭受疼痛,但是你卻費盡心機讓對方遭受心理的苦痛。所有我們當下遭受到的痛苦都是「果」,它們都必定有著各自的「因」。

的確,有些人今生很善良,不論其出生或貧或富,卻有著一顆良善仁慈的。人們在情感上都會偏向於讚歎其品德。然後有一天,這樣一位善人遭受了巨大的災禍,譬如突患絕症、突遭歹徒殘害。人們會怎麼評價這位善人的遭遇呢?「老天真是不長眼啊!這麼好的一個人,行了這麼多善事,什麼歹事都沒幹過,怎麼會遭了這種事。倒是那些個無惡不作的傢伙,卻是平平安安的。」一個「因」要結出「果」是需要一系列條件的,就像一顆「種子」並非立刻就能結出「果實」,而需要具足土壤、水分、陽光等條件才可以。同樣地,這位善人在其今生的確沒有做過什麼嚴重的惡事,且還做了很多善事,但是他還是遭遇了災禍,這災禍是「果」,其「因」並非在今生造下,乃是在其過去世。人們因為無法清晰地查知「因果」的關係,所以會認為這位善人是平白無故遭了惡報,殊不知沒有什麼是平白無故發生的。而那些今生不斷造惡的人們,之所以當下能夠過得頗為舒適,乃是因為今生舒適的生活是「果」,其「因」是他們過去世所積累的善行。由於過去世造下了善行,於是今生能夠享受到舒適的生活。但是,他們今生所做的惡行,又會成為新的「因」,使得他們在未來世條件成熟的時候遭受到痛苦的「果」。人們應當對「因果法則」有正確的認識:「因」需要一段時間滿足全部的條件才能結出「果」,這個「一段時間」有時候非常漫長,漫長到需要一世或是好多世。

趨利,即是趨向於有利,追求好的體驗、愉悅的體驗。絕大多數的人們追逐的是「感官欲樂」,也就是滿足眼、耳、鼻、舌、身這些感官所能識知的體驗。盲人不能享受光影帶來的快樂體驗,耳聾者不能享受音樂帶來的快樂體驗,聞不知香、嘗不知味、或是身體的某些部位麻木無感,這都使得一些感官之樂無法被體驗到。然而,諸根健全的人,即眼、耳、鼻、舌、身都健全的人,如果他們有因緣接觸到相應的所緣,他們則能夠獲得對應的體驗。所以很明顯的,天生有生理殘疾的人士,和天生諸根健全的人士,這兩者相比較,前者的遭遇即是一種不善業的結果,他們不論在今生如何努力,都不能獲得某個感官所對應的體驗。而諸根健全的人之所以沒有殘疾,則是一種善業的果報,使得他們能夠享受到諸根對應的體驗。

諸根健全的人,可以選擇追逐感官欲樂,即做一系列的事以產生感官之樂,也可以訓練自己超越感官之樂,而培育禪定,以體驗禪定之樂。誠如你所見,全人類中幾乎所有人都選擇了追逐感官欲樂的俗家生活,而並沒有多少人選擇摒棄感官欲樂而致力於培育禪定之樂的出家生活。人們對感官欲樂太熟悉了,好看的好聽的好聞的好吃的摸著舒服的,這就是當今社會越發向著更極致的物質享受進發的原因。人們想要獲得更強烈的感官欲樂。而禪定之樂則並非那麼容易能夠體驗到的,其需要在遠離感官欲樂的基礎上才能生髮。有一些在家禪修者,只是住到禪修道場中幾天,就開始萌生回家的念頭,他們想著「還是家裡好啊,有美食、有網路,洗洗熱水澡,聽聽流行樂」,人們的心已然習慣於陶醉在感官欲樂之中。

這就像一種「癮」,一種對於感官欲樂的「癮」。我收到幾封同齡人的來信,他們提到一個相同的課題,關於「手淫」。不論是發生性行為還是手淫,這兩種行為的背後有著相同的驅動力,那就是對於感官欲樂的渴望。通過對眼和身的刺激,而獲得感官欲樂。有一個啟發,那就是不要碰毒品。你要知道,性快感和毒品帶來的快感相比,後者的衝擊力要大得多。一個人尚且難以克制自己對於性快感的貪愛,那麼對於毒品帶來的快感,基本上來說也沒有抵抗的勝算。

佛陀給在家人制定的五戒有兩套,一套是在家五戒,一套是梵行五戒,其區別只在第三條。在家五戒的第三條是:離欲邪行,即可以與合適的對象進行性行為,但是不與不合適的對象進行性行為;而梵行五戒的第三條則是:離非梵行,即杜絕任何形式的性行為。人們可以自行選擇受持在家五戒或是梵行五戒。

之前有一個朋友問我,「如果所有人都出家去了,人類不就沒有新一代了?」對此的回答很簡單,這個「如果」不成立,不要低估了人們對於感官欲樂的貪愛執著,並非每個人都能夠善巧地引導自己的心越過對於感官欲樂的貪愛。這也就使得,不會所有人都能夠安住於出家的狀態。關於這一點,你問問自己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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