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百萬,土豪火併,揭秘直播這個江湖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現在的互聯網不過是對之前江湖的重複。2016年快要過去了,能被大眾記得最深的互聯網現象,必須屬於直播行業的異軍突起和爆發,包括老牌的YY、六間房,新起的映客、花椒等,外界看到的是直播的燈紅酒綠,鶯歌燕舞,紙醉金迷,但是在浮華之下,真正支撐整個行業的是一個直播的江湖,而主播是這個江湖裡關鍵的一環。

直播江湖的組織架構

互聯網就是一個大的江湖,一提到「江湖」,很多人自然就想到北京天橋的賣藝把式、跑碼頭的戲班子、茶肆酒樓里流浪藝人、也包括在戲園子唱戲的京劇演員等。在這其中,絕大多數藝人是散落在民間的,也僅僅在天橋碼頭賣唱弄藝,混口飯吃,養家糊口,同時也有一些走出來的角兒,甚至還有一些是被內廷供養著,有錢有米有地位。

與此對應的是,發展到現在,整個與演藝相關的圈子裡,除了少數政府公職人員,再就是被華誼兄弟、天娛唱片等所謂經紀公司簽約的藝人,根據每個人的特性,他們能夠拍電影、上電視、出新歌等。除此之外,90%的藝人都在像六間房秀場或YY這樣的平台上,這個群體具體有多大容量,有可能今天有100萬,隔幾個月就會是1000萬,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數據增長,因為江湖太誘人,江湖有飯吃。「我走我的路,自在江湖游。」

既然是在江湖,那自然有江湖的組織架構,以清朝的唱戲演藝方面的為例,包括演員、戲班班主、戲園老闆、寫本子的文人、晚期負責宣傳的報社等等。演員主要是演戲,取悅觀眾,同時尋找最好的班子和戲園合作。戲班班主需要招攬新演員,發掘新的明星,維繫老的名角的關係,包裝造勢、提高商業收入等,而戲院老闆就是與戲班合作,努力通過名角提高場地人氣、知名度和售票率,從而實現更大商業上的盈利。

在主播界,同樣也是如此,一般會包括主播、經紀公司(也叫公會)和直播平台三者。主播負責製造內容,取悅觀眾,讓自己獲得更高人氣,同時選擇合適的公會和平台來推動自己的事業發展。經紀公司(也叫公會),相當於戲班子,連接主播與直播平台,扶持明星主播,幫他們來獲得更多的推廣資源,制定藝人發展策略,商業變現等。n而直播平台就相當於戲園子,搭建一個用戶、藝人、戲班三者連接的平台,通過人氣、商業變現等多種模式盈利來進行分配,維繫住核心的戲班與藝人。從而實現平台的長期發展。

名與利的江湖遊戲

《上海洋場竹枝詞》裡面提到,在清朝時就有捧角,也就是追捧戲班裡名演員這種風氣,但這很需要經濟實力,富商政客、達官貴人等成為捧角。演員們的收入都很低,靠票房是沒有辦法過上好的生活,主要還是要靠打賞。為了增加觀眾,班主會主動聯繫一些富商,激發他們不惜花費巨資請人吹捧自己喜歡的演員,有的富人或票友甚至自己花錢買票請人看戲,一讓他們在戲園裡為演員吶喊叫好。對這些當紅名角來說,更衣室總是放滿了花藍、花瓶和其它禮物,舞台周圍也總是放置著花藍。據說在上海,有的土豪因喜愛多名演員,一天之內只得趕場捧角。

除了看戲,達官貴人還邀請名角辦堂會,就是私下的見面或者VIP的服務。這種一對一的服務顯然會更加的精彩和特別。當然前提就是,錢要到位,人要順心,一般名角在堂會演出,基本就等於是包場,花費不菲,另外演員也要賞臉。誰能請到名角,是一種實力的象徵,哪個演員能被土豪或高官關照宴請,也是一種身份的證明。如慶親王奕劻為自己老婆祝壽,邀請了著名演員譚鑫培來演出。其間,慶親王提出請譚演兩齣戲,譚提要求,如果軍機大臣(國務委員,相當副總理級別)跪著求他就行。話音未落,本來坐著的軍機大臣那桐馬上跪倒,請他賞臉。可見名角在土豪高官心目中的地位。

這種江湖上的習慣和風俗,現在在直播這個演藝平台里得到了完整的體驗。GQ報道過的喊麥之王,裡面就提到兩個視頻主播,為了爭奪每周一星。破天荒的自己給自己刷禮物,最後前後投入了200百多萬,在土豪的介入下才分出勝負。其實這種競爭並不罕見,這個金額也並不算大。不過更多的不是主播自己刷禮物,而是主播背後的財團和土豪來打賞。

六間房每年都會舉行一次業內的唱戰比賽,這個比賽是讓平台上的藝人可以獲得更高的曝光和才藝展示,發掘新人,同時也拉動包括打賞等整個鏈條的運轉。5年下來規模在10億左右。在這其中,發生了各種捧角與土豪的故事。一位唱功極好的新主播,因為經驗不足,人氣不高眼看著遭淘汰,一土豪狂砸500萬助其獲最佳女主播大獎,這位土豪的身份到現在也沒有確認。更有甚者,據傳為了讓自己的主播在唱戰比賽成功,某財團(相當於公會)找到另一家財團,許諾給其3000萬,希望對方旗下主播放棄比賽的競爭,以便讓自己旗下力捧的主播贏得整場比賽。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不管是在江湖,還是直播時代,之所以這麼捧,這麼砸錢,說來說去還是離不開一個字:利。在商業利益和成名慾望的驅動下,打造明星就成為了一種潮流和趨勢。這種現象的出現不僅僅是對某一個主播的看好和喜歡,更關鍵是潛在的商業價值。演員需要人追捧,被人包裝,有人造勢,經紀公司更需要主播明星來支撐門面,製造聲勢,增加整體的商業收入。於古於今,都是不變的道理。

名角與主播收入的演化

在早期,不管是在天橋,還是在大戲院,採用的是整體搭台唱戲的模式,演員個人的角色並不會給觀眾留下特別深的印象。普通觀眾更關注的是戲院或戲班。在收入分配方面,也是領取固定薪水。但是逐漸的,隨著在街頭或者戲院演出的增多,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清朝末年,著名的藝人楊月樓回到北京,加入了一個新的戲班,演出很成功,非常受歡迎。於是他提出要分成,不再拿固定的薪水。從此開啟了知名的藝人分成的先河。

同樣在直播平台也是如此,早先的經紀公司,都會用基本薪水的模式來圈定一批主播來合作,但是隨著直播形式和平台的發展,越有名氣的主播,賺取的商業收入會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持主播積極性,採用了分成的模式。

包括直播平台、經紀公司、主播在內的三方分配,一般主播可以拿到15%-30%。不過n,特別有名氣的主播,由於影響力賦予的話語權,他們可能拿到更高的分成。畢竟,這些錢都是他們賺來的,一個知名主播的轉會或者跳槽,將會給平台尤其是經濟帶來巨大的損失,就像戲園子的台柱子,一旦被人挖走,很有可能會變得門可羅雀。也正是因為有了這些人和事的存在和組合,搭台唱戲的直播平台、組織資源的經紀公司、有錢任性的土豪觀眾、左右逢源的主播們等,一起組成了這個多彩的直播江湖。

南七道:南七道新媒創始人,虎嗅年度作者,互聯網明星創業公司臉萌、FaceU等品牌操盤手,關注互聯網和科技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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