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中國,原來這些國家的配售電改革也挺折騰
但換個角度看,自由競爭普遍能帶來效率的提升,服務質量的提高,這也是在各行各業都已經得到驗證了的。
嗯,有矛盾才有重新嘗試的必要和空間。
那麼,配電網的放開到底將經歷什麼?最終又會否達到預期效果?
筆者翻閱了些講述國外放開配售電環節的故事, 包括紐西蘭、印度、巴西等,發現大家為了建個市場,都挺折騰的。
紐西蘭:配售分開沒能堅持下去
在中國某些省份,配與售是否應該分開以及如何分開的問題已經在業內的討論範圍之內。按照國家層面的文件,配售業務原則上應當分開,但至於如何分開並未給出詳細指南,一些省份對此存疑,如果允許配售一體,完全不加限制,電網公司是否可以將其配電資產劃撥到其直屬甚至相關的售電公司。
那麼,配售到底該不該分家?來看看紐西蘭的經歷。
1993年,紐西蘭放開50MWh以下用戶,佔到全社會用電量的20%,1994年放開全部用戶。同時,採取的是配售分開的路線,即將售電業務和配電業務實行產權分離,禁止擁有配電資產的企業從事售電業務,允許其他企業從事售電業務。
至此,紐西蘭成為世界為數不多的以配售分開方式進行售電側改革的國家之一。
2010年,戲劇性的變化發生了。
由於來水的不確定性(截至2010年9月,水電占紐西蘭電力系統總裝機容量的57%),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天然氣價格上漲以及碳排放交易計劃實施等因素,導致電價特別是零售電價上漲,引發民眾普遍不滿。因此,2010年,紐西蘭開啟了新一輪電力市場改革,其中一項重要措施是允許配電公司重返電力零售市場,目的是增強零售市場的競爭性,要知道,此時的市場中,發售高度一體化,五個主要售電商均為市場中的主要發電商,份額佔到97%。
但是,配電公司重返零售市場並非毫無約束。
1. 要求配電業務和零售業務在法律上分離——防止配、售業務相互牽連;
2. 配電公司要全面公開零售業務信息,為競爭的零售商提供同等條款和條件——防止配電公司只讓自家售電業務在其區域享受好的服務,給其他售電商設置各種壁壘;
3. 禁止配電公司擁有超過100MW的併網發電機組,防止形成大規模的發電、配電、售電一體化——防止從大壟斷變成小壟斷;
4. 要求配電公司通過競爭來拓展其客戶,而不是併購其他零售商——防止配電公司利用資產及地域優勢「滅」了獨立售電商。
巴西:收入受管制,還有個「效率係數」
最近,一直有個疑問得不到解答:隨著越來越多的配電公司興起,以後還按電壓等級,一個省用一個輸配電價么?要是各配電公司各有一個價格,核定工作量劇增不說,區與區之間如何確定交叉補貼,監管能力夠不夠......
往外看去,巴西在核定配電價格還是有一些套路的。
配售電環節,巴西有64家配電公司,主要市場份額由私人公司控制。其中,國有Electrobras擁有六家配電公司,並由配電管理委員會進行統一管理。允許同一公司同時經營配電和售電業務,但要求配電和售電業務在財務上分開。
配電網使用價由配電公司制定,向發電方和用電方收取。配電網接入價也由相關各方通過談判方式確定。對配電公司實行收入上限管制,管制周期4-5年,管制期內按物價指數和效率係數進行調整。效率係數由ANEEL制定。
咦,這個效率係數還挺有趣的,能否用來評價配電運營水平?
下期寫點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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