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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Winehouse——Tears Dry on Their Own

今年是Back to Black發行十周年,也是Nevermind發行二十五周年。對於這兩張專輯,對於Amy和Kurt,大家都很熟悉了,那我就...說點別的吧。

Tears Dry On Their Own(先來首背景音樂)

我說過我不喜歡不作不死、具有自毀傾向的音樂人,所以我不是Amy和涅槃的粉絲。到二十一世紀,獨立搖滾的審美逐漸傾向於——怎麼形容來著?——「中產階級審慎美學」:音樂人出身中產階級,受過良好教育,衣著得體,舉止適宜,不再有「和世界死磕」的執拗勁兒。The National主唱和St.Vincent為Apple Music拍攝的廣告充滿各種溫馨感,定位抓得極准。

但是普通人喜歡跌宕起伏、戲劇性的故事,就像NBA球迷喜歡一人扛著一支球隊的孤膽英雄。Amy之前令我印象深刻、整天和世界對著乾的音樂人是誰?Pete Doherty。21世紀初那段時間,他簡直用生命嗑藥,性格也極富攻擊性。他的生活為狗仔小報提供了絕佳素材,當然公眾也有不少批評:「Pete如果不戒毒,30歲前一定會把自己弄死。」「我看到Pete和Kate(Kate Moss,Pete前女友)磕了葯,歪歪扭扭站都站不穩,太他媽噁心了。」後來Pete開始戒毒,居然活過三十歲,但人也憔悴不少。去年來香港參加雞飛音樂節,面容臃腫,身材發福,白髮夾雜;曾經的清秀小伙兒成了滄桑大叔。如果Pete真把自己嗑死了,也許他會帶上死亡光環;但我想「活下來」對他是更好的選擇。

另一方面,我反對國內不分青紅皂白的對涉毒藝人的封殺;民間輿論也有這方面傾向,比如在柯震東的新聞下刷《湄公河行動》或者「你對得起英勇犧牲的緝毒幹警嗎?!」——冤有頭債有主,這事兒應該去找制毒販毒者吧?我很好奇,前兩年滾石樂隊來國內演出,台下觀眾會嚷嚷著——哦,那時還沒有《湄公河行動》——紀錄片《中華之劍》嗎?

作為一個看到現場POGO就自動退避十米的死宅,我巴不得音樂人潔身自好,人人爭當精神文明演出標兵或者德藝雙馨勞動模範。但對於那些「作死」音樂人,我會「堅決抵制」或者「嚴厲譴責」嗎?不會。我沒你想像的那麼義正辭嚴,某種程度上我支持大麻合法化。我是說,我尊重——那個時髦的詞兒是啥?——個人的「自由意志」。這年頭嗑過葯的音樂人茫茫多——有缸年輕時就靠嗑藥混日子——一個個抵制/譴責的過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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