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走了,房子沒了,倒賠1500萬,是你腫么破?

月子彎彎照九州,幾家歡樂幾家愁。幾家夫婦同羅帳,幾家流落在外頭。

這是南宋時期的民歌,當時聽者無不落淚。今天雖未有山河破碎的憂患,但畢竟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再看時依然令人感慨萬分。

就說近日杭州一小夥子吧,女人走了,房子沒了,還要倒賠1500萬,你說這叫啥事兒,這不是把人往絕路上逼嗎?

事情的起因,是骨科醫生小陳,通過相親認識了情白富美青青,最初兩人是互生好感,轉眼難捨難分,而青青的母親也十分贊同。但交往兩年下來,兩人感情每況愈下,已經到了奔潰的邊緣,本來一別兩寬各自歡喜也是好事,誰曾想這位岳母從中作梗。

兩人相戀時,這位岳母就考慮到結婚問題,把自己旗下的一套60㎡房子以190萬高價賣給了小陳。小陳家條件一般,拼湊了70萬元首付,並貸款120萬元,辦好了房產三證。但這套房子,一直是青青和她母親兩人居住。

這也就算了。當這位岳母聽說兩人要分手之時,氣到爆炸,跑醫院去把小陳硬「請」到家裡,逼他簽訂一份合約:1是房子市價高於120萬時,多出財產歸岳母;2是小陳賣房子,需要承擔120萬違約金,小陳退房的錢用傢具退還他了結;最奇葩的是小陳不和青青結婚,需要賠償1500萬精神損失費。離奇的是,小陳居然攝於岳母的淫威簽了。但回去後,整個人也要奔潰了,第二天就把岳母告到法院,於是兩人各執一詞,法庭開撕。

相信諸位看到這裡,對於事情的已有論斷:

一是這位岳母大人,做事情確實太過分了,而且有些存心不良的嫌疑。

二是小陳這小夥子,確實有點軟弱無知,把自己陷入極其不利的境地。

對此,惠財君有幾個看法要說說:

一、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婚姻

有一句話叫「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真有一定的道理。兩個人相戀的時候,都覺對方千番好萬番好,但處的時間久了漸漸失望,等到結婚的時候,完全對對方失去了興趣,甚至鬧得不可開交。

這就說明愛情是愛情,婚姻是婚姻。不要把兩者混為一談。戀愛的時候,想到結婚的那一層,需要慎重。因為這不僅關係到你們兩個人的終身幸福,也關係到兩個家庭。如像小陳遇到這種奇葩,就麻煩不斷。

二、做決定時,想清楚結果能否承受

惠財君第二個要說的是:當你做一樣決定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這件事情的結果。做好最壞的打算。同時想一想那個結果自己能否承受結果。

比方說你看人不爽,和對方大打出手;或者說平時為了買買買,不惜去借高利貸。這些都是不可取的。因為結果可想而知是朝著壞的一面發展,而且絕對是非你所願。既然如此,就該在當初做正確的選擇。

三、無論何時,都不要讓自己陷入絕境

還有一點要說的是,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要把自己陷入絕境。

據說小陳的律師當庭播放了當時的一段手機錄音,是岳母鏗鏘的聲音:「你不簽,我就砍掉你一隻手,讓你做不了手術,我坐牢也不怕。」隨後是一記清脆的耳光聲。

只能說這是小陳軟弱的不行,你一個大老爺們,還怕一個女人不成?對方敢這麼說,難道就真敢這麼做?平時的為人如何,你難道不清楚?這麼奇葩的協議,還要簽?

但是這位小陳就是簽了。也因為有了這個協議,法院在斷案的時候,肯定是要作為一個參考的。這就是讓陷自己於不利的局面。

這不禁讓惠財君想起了身邊的一位朋友。這位朋友著急買房,因為徵信問題四處託人聯繫銀行貸款。開發商知道情況後,就在買房協議中加了這麼一條:如果房貸辦不下來,定金、首付全都沒收,而且還要承擔剩下的尾款。

這位朋友的房子是80萬,首付26萬,剩下的54萬需要貸款。當時是託人辦事,說可以搞定,覺得十拿九穩,心裡託大就把合同簽了,首付付了。滿以為後面就可以做他的房奴了,誰曾想幾天後,銀行告知無法貸款。嗚呼哀哉,現在是房子沒有了,26萬白交了,同時還背著54萬的債務。雖說過程中可能是有人設局,但是搞到這個地步,又何嘗沒有他自己的原因呢?所以這一點尤為重要。

以上這些,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也可以隨喜轉發轉發,特別是給身邊那些不靠譜的人。

文/惠財(ID:hucai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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