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之際,佛教徒對「佔有」的反思
雙十一又到了。
今天我到網上買點東西,看到鋪天蓋地的廣告和降價的通知。再看看知乎,很多關於怎麼購物的攻略。「剁手」這個梗,又開始被不厭其煩地調侃。
之所以會有「剁手族」,歸根到底,是各種廣告和美圖激發了人內心的佔有慾。衝動消費之後的後悔,對於一部分人來說,無疑是一種不愉快的體驗。買來了放到過期都用不完的東西,也確實是容易讓人惱火。
到底怎麼讓自己面對廣告的時候有所克制,這個問題這讓我想起僧團每隔一段時間調寮房的活動。
佛世的時候,在古印度,有一些比丘弟子是不會在一個僧團裡面長期居住的,他們到處行走,睡在樹下,稱為「頭陀比丘」。
那個時候,佛對弟子曾經有個規定,在樹下打坐,同一棵樹,不能超過三天。就是如果你找到了一棵陰涼很好的樹,下雨淋不到,太陽曬不到,風水又好,空氣流通,你在這裡打坐,到第三天,就要趕緊走,換一棵樹去坐。
不然犯戒。
擱到今天的社會,落實的方式就是每隔一段時間調宿舍、換床。去年一年我在至少三個地方住過。這不,用不了多久,僧團又要整體調換了。
調換,就是為了對治貪心。人這個東西,在一個地方住久了,自然就覺得「這房子我的」。
問題是,這個地方真的是你的嗎?
舉個例子。一個大人準備把一個蘋果給一個孩子,孩子很高興,然後大人改變了想法,就不準備給孩子了。孩子就很難過,大喊著「把我的蘋果給我!」
其實,蘋果並沒有真的變成「孩子的」,也並沒有交到孩子的手裡,如果有一個盲人在觀看,事實上蘋果跟孩子之間還沒有發生任何物理性的關聯,乃至連基本的接觸都沒有。但是孩子為什麼還是會堅定地覺得自己的東西被拿走了,是因為他內心已經把這個蘋果認定為「我的」。
對於蘋果來說,它根本不在乎誰來吃它,也根本不在意自己是誰的。如果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客觀的觀察者,比如一個外星人,他有眼睛,可以看到發生的一切,但是聽不懂人類的語言。他或許會奇怪呢,因為他看到:兩個生物,面對面地動了動頂部的發聲器官,然後有一個就忽然生氣了。而外在的那個蘋果,動都沒動。
你當然可以認為,是因為外星人不懂語言,所以不懂得發生了什麼事。但是這裡值得我們審查的是,這個所發生的事,到底是發生在當事人的內心當中,還是發生在客觀的外在。
更進一步,就算這個蘋果被交到了孩子的手裡。難道真的就是屬於孩子了嗎?孩子真的可以對這個蘋果做得了主嗎?當然,在一般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孩子確實「得到」了。但是當我們追根究底地來看,這種「一般意義」,到底是到什麼意義呢?
如果說孩子真的佔有了這個蘋果,那他應該可以對這個蘋果做主才對。然而事實上,有太多因緣可以違逆著孩子的意願。比如蟲子把蘋果蛀壞,比如蘋果的自然腐敗,等等。真正嚴謹的說法,應該說,這個孩子跟另外的一些因緣,共同佔有這個蘋果。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在一定時間內」,這孩子有著蘋果的「部分使用權」。
所謂「擁有」,當我們從外在現實上去找的時候,是找不到的。只能說,我們把在一定條件內的使用的權利,稱為「擁有」。
而即使這種「使用權」的擁有,也只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共同的心理感覺。不信,你可以問問地震,他是否知道我們對房子的「占有權」或「使用權」。或者去問問吃肉的老虎,「喂,你知道嗎,那條魚是我的,你不準吃。」他才不管,因為在他所認知的客觀上,他無法得到這樣的結論。
所以說,有些事情是發生在客觀上的,而有一些事情是發生在我們心裡的。我們的痛苦往往在於,把不曾真正屬於自己的,當做自己已經完全擁有了。
弄清這個問題,就有助於我們了解,所謂的「擁有」,其實只是一種使用權。所謂的「得到」和「失去」,其實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徹底。買來了不必要的東西,可能只是換個地方吃灰。就好像是我們下載了一本電子書,如果沒有讀,其實自己的知識並沒有得到一絲一毫的增長。
「得到」的錯覺,就是「佔有慾」的根本。
在僧團搬家,我又要拎著自己的行李箱搬到另一個地方去住的時候,我會問問自己,「你住過自己的房子嗎?」「哪個才是你的?」
同樣的雙十一,我們也不妨問問自己,「等等,那個東西,我真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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