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拉底靈魂不朽論證過程如果錯,錯在哪裡?


謝邀,在《斐多》的後半部分,經歷了對靈魂不朽的多番論證,但其論證仍然存在缺陷,問題主要在於,儘管靈魂是高於身體的,但他害怕靈魂與身體同樣有壽命的限制,只是靈魂「活」的比身體更長久一些,而大限一到,靈魂仍然會灰飛煙滅。

於是蘇格拉底對於靈魂不朽給出了最後一個論證:「靈魂碰到了死,靈魂也不可能消滅。」 而它遇到死的時候只會迴避死亡,因此靈魂是不死的,也就是不朽的。

我們不妨用三段論的結構分析一下這個結論。我們把蘇格拉底的結論看作「靈魂遇到死亡時只會迴避」。他首先論證「任何相反的兩面,正面永遠是正面,不是反面,也不能成為反面」 反面出現時,正面或迴避,或消失。隨後又通過雪與火相遇的例證引出了論證大前提:「某一種東西是某一概念的具體形式,另一種東西體現相反的概念;這兩件東西如果碰到一處,其中一件或是迴避,或者就消滅了。」

根據三段論,蘇格拉底還應當給出論證的小前提,即「靈魂是某一概念的具體形式,而死亡體現了與之相反的概念」。顯然,死亡體現的概念是「死」,「不死」是與之相反的概念。於是蘇格拉底便論證了靈魂是「不死」這一概念的具體形式,作為靈魂不朽的小前提。這樣一個「完美」的靈魂不朽的論證就達成了,也成功說服了齊貝。不過,仔細推敲這個論證可以發現其中不少缺陷。假設我們同意了大前提的表述,那麼結論也應當是這樣的:「靈魂與死亡如果碰到一處,靈魂或迴避,或消滅。」那麼他是如何論證靈魂不會消滅的呢?他似乎未作任何論證便說:「那麼,假如單數是決計不能消滅的,數字里的三也是消滅不了的嗎?」他輕易便同意了這個論斷,我卻認為這一點沒有得到充分證明。接下來他又舉了兩個例子:「熱去進攻雪的時候,雪不就及早迴避,保存著它的完整性也不融化嗎?」「火如果逼近任何形式的冷,火不會消滅,它會迴避,不受損害。」 這些例子顯然離常識甚遠,雪為什麼不會融化,火為什麼不會熄滅呢?我們似乎只能這樣理解,這裡的「雪」或「火」是雪或火「本身」,它不是現實中可見的雪或火而是抽象的「概念」,因此雖然雪化了,但「真正的」雪還完好的在哪個地方沒有改變。但這個理解顯然有兩處不妥:首先,依此類比,不滅的靈魂也不是我們每個人身上的、具體的靈魂,只是抽象的「靈魂」概念,這與他要求證明的每個人的靈魂都永遠不朽這一命題中靈魂的具體性、現實性不相符合;其次,蘇格拉底之前曾對「雪」或「火」做出過解釋:「……另有些東西也這樣。這東西不是概念,可它存在的時候,是某一個概念的具體形式。」 所以「雪」或「火」並不是概念,或是被偷換了概念(這句話例證中的火還是可能熄滅的)。如此看來,蘇格拉底並沒有成功的把大前提的後一種可能消滅,這就讓他的雪與火的例證無法得到完全證明,甚至蘇格拉底最後面對「奇數和三為什麼不會消滅」的詰難時也說出:「如果我們只說會迴避,他就沒什麼可說的了」 這樣一段難以服人的話。

不過或許「靈魂」這個和「雪」或「火」不同,在大前提的表述下,如果靈魂是「不死」的具體形式,既然靈魂與死不相容,而消滅便意味著死亡,那麼靈魂自然排除了消滅的可能性。我們再看看小前提是否成立。蘇格拉底並沒有直接論證靈魂是「不死」的具體形式,他說道:某事物的本質是其之所以成為自身的原因 ,這個本質是某種抽象概念,而這個概念的具體形式也是事物成為自身的一層原因 。他從這裡推斷出,如果這個事物是身體,本質是「生」,靈魂是身體具有生命的原因,那麼靈魂自然是「生」的具體形式,從而推導出靈魂不死的結論。細細推敲這一論證,第一個問題是,靈魂為何是身體具有生命的原因?如果肯定這一結論,那麼動物也應當具有靈魂,動物的靈魂中又有什麼呢?它顯然不包含理性或知識,而慾望又被認為是肉體的(見《斐多》前半部分的探討),那麼動物的靈魂豈非像具空殼?第二個問題是,就算靈魂確是生命的原因,也只能說靈魂是「生」,而不是「不死」的具體形式,但「生」與「死」兩個概念是否像「冷」與「熱」那樣嚴格對立?「死」與「不死」是相反的概念,這是蘇格拉底承認的 ,但顯然,身體的本質並不是「不死」,這憑常識也可知,再者靈魂若是「不死」的具體形式,哪裡還需要其他論證來證明它不死呢?那麼「生」與「死」與靈魂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蘇格拉底沒有明確帶給我們答案。


蘇格拉底關於靈魂不朽的論證主要在《斐多篇》中,我也僅就此篇(當然,還要援引一部分《美諾篇》(Meno)的內容)來闡述我的理解。

蘇格拉底關於靈魂不朽的論證整體上分為了兩個部分,他首先論證了在肉體出生之前靈魂已經存在,在此過程中他援引了《美諾篇》中「回憶說」的觀點;隨後又論證了靈魂在肉體消失之後仍將存在。合而為一論證了靈魂的不朽性。

我們先看第一部分,在這裡,蘇格拉底將數學當做了自己的武器。他辯論到,我們對於幾何的認識,對於代數的認識,都是直觀性的。只要我們看到問題,並被加以適當的引導,我們就會發現數學真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就好像重新發現了我們所遺忘的記憶,而這種記憶是何時存在的呢?顯然,它一定早在靈魂之中存在(因為我們並沒有「學習」,而只是「回憶」),因此,靈魂一定是先於肉體而存在的。這個過程中的問題顯而易見,蘇格拉底在論證過程中所說的定理公式,在我們現在看來就被稱為「先驗(priori)」,這無法證明靈魂先於肉體的存在,只能說明這是我們大腦認知的先天架構,或者說是由我們的認知形式所決定的。

第二部分,蘇格拉底大致的論證是這樣的,萬事萬物皆有相對之極,它們是不能同時在同一個地點以同樣的方式存在的。(就像柏拉圖曾在《理想國》中談到任意一個對象一定是絕對運動或者絕對靜止的。而我們知道如果不選取參考系空談運動就是形而上學)。蘇格拉底以此為基礎,說肉體趨向於流變與變化,而靈魂是趨向於秩序與完善。肉體追求的是慾望,一種短暫的,易逝的感受;靈魂追求的是知識,在柏拉圖看來,這就是關於「理念」的知識,一種不變的,完美的,絕對的知識。因此,靈魂與肉體是完全異質的,肉體最終腐朽,而靈魂必然永生。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知道,真正追求「理念」的,在柏拉圖看來,本來就是極少數的「哲人」,大部分人還是沉溺於感官享樂之中,那麼難道對於他們的靈魂,還同樣是不朽的嗎?這樣看起來,就有點像奧古斯丁的神選了,只有被上帝選中的人才能獲得救贖。總而言之,這個論證也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最大的錯是沒有給靈魂下定義。人的靈是被身體隔絕的一。一就是萬物本體,也是本我――靈的來源。即人的靈的本質是一,是永恆的。身體是理性(比如基因序列)進入混沌世界之後產生的。所以,身體與混沌世界中的所有存在一樣,在時間中要經歷〝無-有-無〞的變化過程,在空間中有對空間的獨佔性,從而把靈魂包裹在內,與外界隔絕開來。當身體經歷〝無-有〞時,就是人的出生,當身體經歷〞有-無〞時,就是人身體的死亡。但被隔絕的永恆的靈,沒有第二種形態,讓他去變成對方而死。人的靈只有一種形態,與萬物本體一樣,沒有變和死亡的可能。人的魂就是人的自我,是人在一生中建立起的一套自洽的行為準則,體現為人格。魂是靈建起的一個動態的,自成體系的多層次自由體,是常動不息,在運行中遵循著〞此人〞的人格。每個人的靈是相同的,而人與人的區別,就來自於這個常動不息的魂,也是〞此人〞在世上時的人格。人的靈永恆,所有人的靈可與萬物本體合為一個靈,又可以在自由世界中以〞魂〞的形式常動不息地存在。

可見,人的靈的不滅,是因為人的靈與萬物本體相同,都是一。無窮多個靈和萬物本體放在一塊,仍是一。一隻有一個形態,沒有第二個形態,所以不會變,也沒有因變為另外一個形態導致這唯一的形態消失而死亡的可能。一所在的世界名為自在世界。

單一則一定存在,存在則一定單一。這就是自在世界遵循的〞單一存在定理〝。這是一個中國人原創的,保證每一個中國人都能聽而明白的思維體系,名為唯論。唯即一,一即唯。


網易公開課上有卡根教授的《死亡》課程,裡面前幾節課就重構了斐多篇中的論證,並指出了其中的錯誤之處。


康德的三大批判裡面有答案


謝邀。錯在我們非要爭個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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