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的設計來自於創新還是剽竊?
原文作者:MARK WILSON,轉自http://Fastcodesign.com
翻譯:就醬
因為近百年前的一些事件,三星不得不為Galaxy手機和平板的抄襲問題給蘋果賠償5.48億美金。三星已經將這個案子提到了最高法院,並提起了上訴。與此同時,蘋果試圖通過一個非當事人意見陳述來支持其設計IP,希望能夠進一步影響法官的決策。Dieter Ram也在文件上籤了字。Ram是Braun的前首席設計師,就是那個很多蘋果產品都有借鑒的牌子,儘管借鑒的並不光榮但卻成就了蘋果。
我尷尬症都犯了,蘋果找來他們曾經抄襲了無數次的男人,試圖說服法官我們為什麼不應該抄襲別人。
這樣的諷刺也出現在了Pentagram合伙人Michale Bierut身上,他在最近的Design Observer網路電台中說道:
多少有點諷刺的是,當iPhone第一次發布時,我覺得它看起來非常漂亮,但是卻不是原創的。因為它讓我想起了一些別的東西。我猜我並不是唯一有這種感覺的人。它讓我想到了Dieter Ram幾十年前為Braun設計的ET66款計算器,甚至是用了完全一樣的圓角設計。如果你把原版的Braun計算器和iPhone計算器放在一起做比較,不難發現蘋果在試圖展示現代主義的願景。
蘋果,往最客氣地說,也是借鑒了Braun。於是Bierut在想像,如果在一個平行宇宙中,Braun像今天蘋果告三星一樣在當年告了蘋果會怎麼樣。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如果Braun願意玩這個遊戲,它們也許會傾盡全力去告蘋果偷竊了他們的圓角設計。但是在真正的世界中,這件事並沒有發生,於是出現了非常諷刺的事情-產品設計師為[盜竊了他們設計的人]而出頭。
實際上,是蘋果主動找到Bierut,在非當事人意見陳述上籤了名字。他雖然拒絕了,但他的同事Paula Scher卻簽了。雖然這並不是一個讓他難眠的問題,但是他針對這個問題,給我們提出了他的一些非常有說服力的看法。
也許是因為我是平面設計師,或者是我的偏見,我認為保護每一個設計的獨特性並沒那麼重要,更重要的是更開放性的對待那些有影響力的idea......這是設計能夠不斷前進的動力。我相信每一個創新都既是獨特的個體,也是其他隨之而來的創新的開始,這些創新中,有一些會以模仿開始,也有一些會被前人所啟發,而來到全新的地方。
對於很多人而言,這樣的有關啟發和抄襲的評論只是空泛的陳詞濫調而已。但Bierut把它整個生意都建立在了他的創造力之上,他可不是沒有遇到過抄襲者。
人們會抄襲我的作品......我有的時候甚至不會覺得這討厭,而是覺得它很有趣。
「噢!你居然注意到了,謝謝你模仿我的設計!」
但當我看我設計過的任何東西的時候,每一件東西都會以某種方式追溯到另一個我見過,把玩過或顛覆過的東西,如果不是這樣,這件作品很有可能就無法讓人理解。但我們文化中會對字母A長什麼樣有共同的認知這個事實,意味著字體也是通過對自己一定程度的不斷借鑒而演化出來的,所有的serif和san-serif字體都會借鑒延續自身的設計,這不僅僅是為了某些功能,也是具有意義的。
如果人們能夠在他們創造的東西周圍建立一個完全無法穿透的牆,我們就很難再進行創新或合適出現任何進步了。
Bierut的解釋可能把喬布斯掛在嘴邊的話過於簡化了,喬布斯常說「好的藝術家抄襲,偉大的藝術家剽竊。」同時這個想法也印證了牛頓的名言,「我如果能看得比別人更遠,那是因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
大多數現代主義設計活動是建立在分享想法和啟發的基礎上的;包豪斯就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它來自於包豪斯學校,而不是一個保護IP的公司。導師的指導,民主的合作和甚至是模仿都在其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包豪斯運動認為[形狀源自於功能]-這個想法把好的設計民主化,讓人人都能擁有。無論是透過Mies van der Rohe設計的極簡建築外牆還是iPod上容易使用的界面,我們能學到的東西都是類似的:就像Bierut的導師Massimo Vignelli告訴他的:
「現代主義設計最棒的地方就是它可以被複制。」
蘋果支持大多數現代主義的想法,我們也都知道像iPod以及之後所有這些有名的產品都是建立在Dieter Rams在60年代給Braun設計的包豪斯風格的標誌之上的。但是蘋果卻迴避了現代主義中有關借鑒的想法,通過法律爭取每一個從Dieter Rams設計中借鑒而來的細節的所有權。
從這個角度而言,Bierut是對的:Dieter Rams的名字簽在了蘋果的非當事人意見陳述中不是只有一點點諷刺。蘋果的產品繼承了包豪斯的風格,但在修正主義者的歷史中,這家公司卻聲稱他們發明了這個風格。
就 醬 說
我基本是同意這篇文章的觀點的,但是做設計有的時候就會有這樣的無奈,因為我們並沒有處在一個完全理想的與世隔絕的空間中,做著與世隔絕的設計。我們不得不去考慮資本,考慮競爭,考慮用戶,考慮DAU這些東西,這都是設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些東西作為設計師,可能不能改變,但是我們需要更好的對這些形勢的變化有深入的了解。
那麼我們要如何去理解這種似乎無法阻止的變化呢。
這個圖簡單粗暴的展示了一個行業的增長與時間的關係,它也能簡單粗暴的解釋這個行業中創新與時間的關係。相信你們都看了很多遍了。
而這個圖會更有意思一些,如果我們zoom out一些去看不同行業穿插在一起,就會看到如此的一個增長曲線。PC停滯時出現了Mobile,Mobile停滯時又出現了新的機會。
事實是蘋果確實創新乏力了。蘋果曾經作為標杆的開拓者,已經開始模仿微信的對話框,模仿雙目鏡頭,模仿其他安卓上做的都還不錯的功能了。但回頭看看,蘋果確實極大的推動了我們的生活的水平。
但即使是蘋果也難逃這條彎曲的曲線。在第一個階段中,促進發展的是創新,第二個階段好的產品保證了它高速的發展,第三個階段中,產品趨於同質化,服務變的更加的重要。
如果結合Adoption Curve來看,會更有意思一些。
創業公司大概都熟悉這個關於Adoption的曲線,你的產品如果能得到Early Adopter的青睞,他們就會不遺餘力的幫助你介紹給他們的朋友,也就是Early Majority。我想你總會有幾個朋友讓你覺得很酷,他們會玩很新鮮的東西,這些人在這些領域中就屬於Early Adopter,而你則是Early Majority。這當中最重要的一個細節就是,Early Adopter和Early Majority之間有一個巨大的鴻溝,是否能躍過去,決定了這個產品是否能走向主流。在生活中,如果我們發現周圍的朋友都在給其他人推薦某些產品,那麼你所看到的現象,就是這個產品正在躍過這個鴻溝,這是值得慶祝的事情。
看熱鬧不嫌事兒大,我們把這兩條線放在一起看看,你就會發現,隨著Early Majority開始接受新的產品,這個行業就會發生飛速的發展,隨著更多人,也就是Late Majority和Laggards都開始使用這些產品時,發展速度就會變的很慢了。
所以隨著大多數人都使用上了智能手機以後,蘋果,以及蘋果所代表的手機行業也逐漸進入了這個曲線右邊的部分,畢竟在這個小盒子裡面,我們還能塞進去多少東西呢?
作為設計師,我覺得在這個曲線的每一個階段,其實都有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在需要創新的階段,設計師要了解技術的可行性,用創新設計的方法,創造不曾有過的東西,創造新的體驗,說實話,VR和AR在科幻小說中存在了這麼多年,我們現在也只是把以前的想像變成真的而已,並沒有在做一些從來沒有想到的東西。在高速增長的階段,我們就需要打磨產品,這時候傳統意義上的產品設計的角色就會起到最大的作用,我們需要主流消費者都能夠被滿足。最後到了平緩的階段時,因為大家都造出了差不多的產品,我們就需要重新設計模式,設計這套系統,讓它運轉的更加流暢,資源被更好的運用,產品可能不會出現太大的創新了,但是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而這塊就需要就醬以前文章中提到過的服務設計來幫忙了。
作為設計師,搞清楚自己所在行業的階段,就知道你需要什麼樣的競爭力來更好的做設計了。
好了,不多說了,我去賣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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