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盈透不接受外匯零售客戶一事介紹美國金融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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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美國知名股票經紀商盈透證券發布了這樣的一則聲明:
聲明的大概意思是我們不接受外匯零售客戶了,如果美國人想開通盈透的外匯交易,資產需要有1000萬美金。
外匯行業的大家會擔心,券商界的帶頭大哥都不讓散戶做外匯了,以後怎麼辦啊?
莫慌
今天我們帶大家了解一下美國現在的金融監管體系,以及為什麼盈透會做出不再接受外匯零售客戶的聲明。
在美國,外匯經紀商(Forex Broker)在法律上被分成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外匯經紀商—FDMs(Forex Dealing Members),還有一種為零售外匯經紀商—RFEDs(Retail Foreign Exchange Dealers),區別在於這兩者的前者不接受零售客戶、只為機構客戶提供交易經紀服務,而後者接受零售客戶。
而我們一般知道的美國經紀商(Broker)所受金融監管機構有兩家,一家是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CFTC(U.S.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一家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前者主要監管期貨交易,後者主要監管股票交易。(也有朋友會問到NFA與FINRA,這個我們稍後再說)
而在現在的券商行業中,交易商提供一種賬戶,多市場交易的服務非常的普遍,我們開一個交易賬戶一般都可以進行不同金融產品的交易,這就出現了交易商雖然所屬一種金融監管之下,但是其客戶參與的金融市場不限於該金融監管機構的職能範圍之內。
雖然提供多樣化的金融服務當然好,但是對於監管機構來說則造成了混業監管上的問題和負擔,在過去的幾年中,通常的處理方式是券商的主營業務是哪一類型,就應當取得該類金融監管機構為主要監管並取得相關資質,而如果進入了某一新的金融市場,也需要取得該市場相關的資質。
上圖是盈透證券官網(About the Interactive Brokers Group)對於自家所受監管的介紹,可以看到盈透證券在美國受到的是SEC的監管,但是同時盈透提供的金融服務同時包括外匯交易。在這裡我們繼續介紹一下NFA與FINRA,美國全國期貨協會—NFA(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是一個獨立的非盈利組織,1981年CFTC批准NFA成為美國期貨行業的「註冊期貨協會」;FINRA的性質與NFA差不多,也是獨立的非政府組織,2007年在SEC的批准下由納斯達克和NYSE的兩家交易所的會員協會合併而成。
NFA和FINRA其實就是美國期貨和證券行業的協會,由政府部門(CFTC和SEC)批准成立並按照法律行使其職能,主要為制定自律條例、行業仲裁和金融監管。
在美國人民經歷過次貸危機之後,普遍認為華爾街與OTC市場太危險,急需整改和控制。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這一被稱為史上最嚴改革法案的,由Dodd-Frank參議員提出的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改變了美國的金融監管體制。
首先呢,根據該法案還有之前的一部跟CME芝商所有關的農業與能源法案,規定外匯交易是場外市場交易(OTC),所有外匯經紀商,無論是FDMs還是RFEDs都必須是NFA成員。
其次還有諸多有關於交易規則的限定,同時還要求所有外匯經紀商公布外匯零售交易者賬戶的數量、交易量、持倉頭寸與盈虧比率(最後這個很要命)如下圖:
(話說盈透的賬戶數量雖然是最多的,但是交易量遠不如福匯、嘉盛、Onada,大概在2016年Q1隻佔了全美零售外匯交易量的7%)那麼重點來了,為什麼現在盈透宣布不再接受外匯零售客戶了呢?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盈透證券在NFA註冊的時候只申請了FDMs,而非可以接受零售外匯客戶的RFEDs,所以不能夠接受外匯散戶是必然的結果。
(NFA官網關於盈透證券的公開信息,只有Forex Dealer Members)
可以看到盈透在2011年到2012年只申請了提供機構交易服務的FDMs資格
(福匯的公開信息,除了FDMs的資質還有RFEDs的資質)所以大家不用過度解讀,既不是因為做股票經紀商不讓做外匯了,也不是什麼監管要繼續收緊外匯行業了,只是單純的盈透沒有這個精鋼鑽,攬不了這個瓷器活。
至於海外客戶?盈透沒說,不過按照小編來看,盈透寫著也有FCA監管的英國公司嘛,FCA可沒規定做機構的不能做零售。
再說,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主做外匯的交易者誰要做盈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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