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U代表了什麼?
贊同。
斯托曼與別人不同,別人會從質量的角度看待自由軟體,而斯托曼從道德的角度看待自由軟體。
從某種意義上說,自由軟體運動相當於技術公有化運動。
技術公有化的好處是,一旦出現了問題,會有許多高手去看流程,並提出改進意見。而在自由軟體,這種效應更明顯,由於其代碼公開,再加上互聯網的便捷,出了問題通常可以迅速得到解決。
閉源軟體往往會牽扯到很多方面,導致出了問題難以解決。比如說 Google Reader,Google 決定關閉,沒有放出伺服器端代碼,我們就不能得到伺服器端代碼了。
開源軟體的另一個好處是,給了各種協議實現的可參照模板。比如說,HTTP 如何實現,Apache 就告訴你了。如果實現 HTTP 的軟體掌握在某個公司手裡,閉源,要發布網站必須去買他家的軟體,互聯網肯定不會有今天這樣的繁榮。
當然自由軟體運動也有一個很大的弊端,那就是粗製濫造。
除了極少數軟體,幾乎成為了業界標杆(比如說 LAMP),其他的大多數軟體,質量真的不敢恭維。
比如說,凡是裝過 Xorg 的人一定清楚,除了發布了兩年以上的 A 卡,其他的開源驅動僅僅是解析度正確,圖形性能及其低下。
雖說自由軟體的源碼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但是真正能提交有用貢獻的,很少。相比閉源軟體公司,往往可以招大量的優秀的程序員,寫出很高質量的軟體。
我是贊同斯托曼的,他的自由軟體運動改變了全世界,雖然有些瑕疵,但是瑕不掩瑜。計算機界有一句著名的話:
「最後大家發現RMS一直是對的」GNU哲學實際上就是一種對軟體「應該被確保自由地使用」的一個理念。他認為軟體不應該被加上限制,但實際上他自己就給自由軟體加上了限制——基於自由軟體的作品重發布時也要遵循自由軟體許可證發布。(GPL)
就算是國家法律中對人身自由的規定,也是有法律依據的,人身自由不可被侵犯;同樣,Stallman 給自由軟體寫出一個適用於現行法律的許可證,也是要證明在法律層面上自由軟體的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其實就是給開源軟體加上了強制的法律限制。GNU就是GNU,它不是微軟。
非常贊同。本人就是信仰GNU哲學
不認同,任何一個社會的發展最終都是商業利益推動的。
GNU代表的自由軟體運動相當於爭取類似言論自由這樣權利的行動,它不同於唯利是圖的人,是有信仰的——最終這個道德標準會如同誠信一樣普及而人人尊守。
保留之前的答案:不太認同,太理想化,感覺就像共產主義,願望雖好,但是不可能實現。
但是最近讀了Eric S. Raymond的大教堂與集市 (豆瓣) ,建議問這個問題和關注這個問題的大家都可以去讀一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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