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們都需要一點網紅

若干年後回顧起來,2016年應該可以稱之為「網紅元年」了。

大概在YY剛上市的時候,一個同事在研究流量變現產品時,跟我推薦過美女直播類產品。有幾次,我看了半個多小時,主播只是在化妝或者整理下衣服。

我承認,這超沒營養的,但超能打發時間。

在我工作的圈子裡,有些同學很喜歡KTV。隔三差五就組織些項目組同學去。

要不就是點幾首自己唱爛的口水歌,要不就是拿著骰子猜數字喝酒。

對我來說,這挺沒營養的,不過確實能打發時間。

唱唱喝喝幾個小時就過去了,回到家洗個澡昏睡過去,漫漫長夜就此打發。

單身狗的我,晚上經常會開著電視機看書或者刷微博。我並不是想看電視,只是想家裡有點聲音,不那麼空虛而已。

過年回姥姥家,陪她看了一次她電話里說每天都會追的一個節目。老人家只是在電視機旁邊玩著ipad,並沒有看這個節目。

恐怕她也是因為家裡常年只有一個人,想弄點聲音熱鬧熱鬧吧。

人類習慣了幾千幾萬年的群居生活,是很難熬過空虛寂寞孤獨冷的寒夜的。

哪怕網紅只是直播下無聊的東西,我們也可以認為她似乎在跟我們交流,弄點聲音出來,讓家裡不那麼冷清。

網紅們,或者是直播吃飯,或者直播逛街,或者直播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或者滿足我們偷窺有多少人出門是不穿內褲或者不戴胸罩的好奇。然後我就像一個傻小孩,呵呵地看著。

我很好奇,特別想看哪些一個晚上扔下幾千幾萬,那些白天上班ppt講得有條有理,那些分析時政要聞頭頭是道的「大人物們」,當他們像個小孩一樣任性的時候,會是怎樣的模樣?

我也很好奇,那些電視上包裝得特別美好的明星,回到家到底是怎麼個摸樣?他們會穿怎樣的拖鞋,會不會裸睡,早上起來頭髮會不會亂,有沒有打鼾流口水磨牙?

理性地我當然知道,他們跟我們是一樣的物種;但是感性地我,一個回到家累得攤在沙發上不想動的我,一個懷疑把自己搞得這麼累有何意義地我,就是不想思考動腦子,看著「爽爽爽」啊。

當年公司在論證直播的時候,高官們曾經說手機+直播,會帶來新的業態。

當年的我們完全沒有執行力去做,所以當網紅紅得發紫的時候,迅雷是一點光都沾不到的。

手機突破了以往攝像頭的限制,將直播從固定的室內轉移到了更廣闊的天地,產生了許許多多有趣的事情。

而很快到來的VR,似乎會給我們更多的想像力,讓我們窩在床上也能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我在看今年我是歌手總決賽時,就很喜歡一個全景的鏡頭,滿足了我串場時舞台怎麼亂糟糟的好奇心)

希望等我老的時候,能藉助網紅們的力量,像個傻呵呵地小孩子,瀟洒又孤獨地(或者不那麼孤獨地)邁著大步環遊世界去。

臭不要臉的自我介紹

我叫黎晨,英文名LC,是我中文拼音的簡稱,跟LV並無關係;

性別男,遵紀守法,無不良前科。我的很多朋友都說我是「死變態」。所以我經常宅在家裡不出去禍害社會。

為此,我向政府申請維護社會公序良俗的獎勵,但還沒有獲得任何回復;

00年開始接觸互聯網,可是很年輕。在互聯網牛市造福浪潮中連小小的牛尾巴都沒沾到,不過,我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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