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007《經濟學講義(上)》
如果你們感到困惑:傳統的經濟學教科書充滿了錯誤,而我這本書里寫的也不一定全對,那怎麼辦?那就要用你們的腦子去好好地思考,客觀地衡量,決定你要接受哪種說法,甚至你可能覺得都不對,那就你自己想出一種更合乎邏輯的說法來。
如果我們無法確定,就自己去收集資料,思考,衡量,不斷提出問題來尋找答案,而不是直接相信任何經濟學家的言論。
就本書而言,並不易讀,需要不斷地翻看以前的章節,不斷地思考才能理解作者的提出的經濟理論。這本書從人是自私的基本假出發,講到經濟思想史,需求定律,成本,租值,交易費用等概念。個人認為十分不錯,調理清晰,邏輯合理。是一套自圓其說的理論,能解釋生活中的經濟現象。更為重要的是書中提到了科學方法,書中講到的理論也是嚴格按照科學方法推理出來的,個人十分受啟發,使我明白如何去判斷一個理論的正確與否。
個人極力推薦。
入門簡介
如果你們感到困惑:傳統的經濟學教科書充滿了錯誤,而我這本書里寫的也不一定全對,那怎麼辦?那就要用你們的腦子去好好地思考,客觀地衡量,決定你要接受哪種說法,甚至你可能覺得都不對,那就你自己想出一種更合乎邏輯的說法來。
張五常教授為該書作序《受教的經歷——為老師的課本序》,裡面有這麼一句話:「同學們今天讀赫師的《價格理論及其應用》,不要相信,要考慮,要衡量,而更重要的是要不停地提出問題,找其他同學或老師出氣吧。」這,才是大學的學習!也才是真正的學習!
社會是一門社會科學
經濟學是一門科學- 政府如果自以為是、自作聰明地搞價格管制,在供不應求而導致價格需要上升時不允許商家漲價,看起來價格沒有上升,但實際上,價格照樣會上升,只是以非貨幣的形式表現出來,例如排隊所耗費的時間、行賄所付出的紅包等——這並沒有違反經濟學理論。
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人是自私的」。
為什麼對同一種經濟現象,十個經濟學家會有十一種意見呢?原因有三:
- 第一,上一講就提到過,今天的經濟學本身還存在大量的錯誤,用錯誤的理論去分析問題,當然只能得到錯誤的結論。
- 第二,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很簡單,但運用卻很難,高手與低手的區別判若雲泥。
- 第三點才是最關鍵的!那就是剛剛說到的,因為經濟學家的私心在作怪,故意扭曲了經濟分析,把結論引導到於他有利的方向。
- 經濟學是一門科學,它要像自然科學那樣客觀地分析問題。但自然科學只能教會人們客觀地分析關於物的問題,經濟學卻能教會人們客觀地分析關於人的問題,這顯然對一個人在社會上處身立足很有用。學會像經濟學家那樣思考,就是學會客觀分析問題的方法,不再耽於無謂的憤怒。
自私的假設
自私
經濟學的基本假設是「人是自私的」,
說人是自私的,是指人會儘可能地以最小代價達成最好結果,就是俗話所說的「趨利避害」。
貨幣成本與非貨幣成本加起來才是完整的成本。
道德在引導著人們通過利他來自利!這就是人類社會需要道德的原因!道德褒獎利他的自私行為,貶低不利他(如行乞)的自私行為,譴責損人(如搶劫)的自私行為
其實與市場用價格引導自私的人做利他的事、法律用刑罰阻止自私的人做損人的事,是殊途同歸。
傳統道德讓人們覺得做乞丐是很丟臉的事,可現代的社會福利制度在本質上卻是一種公然鼓勵人們做乞丐的制度。福利制度的初衷據說是救弱扶貧,但客觀的效果卻是養懶人。
能否定自私的假設的,不是它本身是否真實、正確,而是從它推出來的理論能不能解釋現實。
科學就是這樣:它有一個或若干的基本假設,這假設無須證明,也不需要是真實或正確的,但參與這門學科的人就得接受、遵守這假設。誰有本事,可以自己弄一個與之不同的假設出來,另起爐灶。但這爐灶能不能起得來,是由解釋事實來驗證的。
自私假設不可違反
捐錢雖然是一種慈善行為,表面看起來似乎與自私的本性完全矛盾,但其實自私的本性仍然深深地影響著人們的捐錢選擇。因為自私就是以最小代價達到最好結果,人們做善事時想要得到的最好結果,就是能最大限度地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人們有不同的選擇,表現出不同的行為,不是因為有時自私,有時不自私,而是因為局限條件不同。使用經濟學解釋已發生之事或推斷未發生之事的時候,一定不能基於改變自私的假設,而只能基於考察局限條件是否有所不同。
- 人們作出任何一種選擇的時候,他都是基於理性(自私),也就是他選擇了他認為代價最小、結果最好的行為。
- 經濟學假設人是自私的,無論這是真是假、是對是錯,反正客觀上的結果就是這樣。政府制定政策,如果不考慮人的自私本性的影響,或者哪怕只是考慮得不夠周全,都會使得政策在推行時出現意料之外的效果,甚至與政策的初衷適得其反、背道而馳。
稀缺·競爭·市場與非市場
- 經濟學不能直接使用假設來解釋現象,而是要指明在不同的局限條件下這自私的本性如何支配人作出不同的選擇。
稀缺,永遠存在!
如果物品沒有質量的差別,稀缺的問題確實可以通過增加數量來解決。可是,質量的不同就使得即使數量遠遠超出所需,稀缺仍會頑固地存在。
用價格來決定競爭的勝負,也就是用價格來給人們分配稀缺的物品,這是市場制度!也就是說,市場制度就是以價格來決定競爭勝負的準則。
市場就是一種引導自私的人做利他之事的制度。
產權包括財產的使用權、收入權、轉讓權三項。保護私產的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即市場制度為主導的經濟制度)的基石。只談作為競爭準則的市場制度,卻不談作為遊戲規則的法律制度,那就只能是空談!
- 為什麼會有仇富心理產生?原因有兩個,而這兩個原因深究下去是同一性質。
- 一個原因就是協助價格準則成立的法律制度虛有其表,
- 另一個原因,是法律制度甚至公然容許侵犯私有產權。
使用價格準則,或者使用市場進行交易的費用是狹義的交易費用;法律制度耗費的成本則是廣義的交易費用。
自私的假設貫穿了所有經濟學理論;再配合不同的局限條件,就貫穿了所有對人的選擇行為的解釋
實證經濟學和規範經濟學
實證經濟學- 經濟學家不講道德,不是他作為普通人的時候不講道德,而是他作為經濟學家、運用經濟學理論分析人的行為時,只需回答「是什麼、為什麼」的問題,不負責回答「好不好、應不應該」的問題。後者是倫理道德負責回答的,這只是不同學科有不同的分工。你要是問經濟學家「好不好、應不應該」,就相當於問牛頓蘋果應不應該掉到地上。你要是抱怨經濟學家運用經濟學理論分析出一個你不喜歡的結論(例如上一講里分析了限價令、限購令之類的政策的本質是侵犯了私有產權),就相當於指著從樹上掉下來、剛好把路過的人砸傷的蘋果罵「壞蘋果!該死的蘋果!千不該、萬不該,你不該早不早、晚不晚,偏偏在有人經過的時候掉下來,把人家砸傷了」一樣的荒唐可笑。
規範經濟學
- 學習經濟學,就是為了要掌握客觀冷靜地對世事進行實證分析的方法,不問好不好、應不應該,只問或至少要先問為什麼;不要聽自私的人說了什麼,要看他們做了什麼;不要理會政府的政策是出自什麼所謂良好的願望或初衷,要看它們的客觀效果是什麼,因為這二者往往背道而馳、南轅北轍!
- 可以是人為地制定一個客觀的標準。實證分析就是分析具體的局限條件下不同選擇的情況,在這實證分析的基礎上再根據事先確定下來的價值判斷,就能作出「應不應該」的回答。
經濟思想史:微觀經濟學與宏觀經濟學
從古典經濟學到新古典經濟學古典經濟學集中於分析市場機制(價格準則)如何引導資源使用以進行生產,生產出來的產品銷售後得到的收入又如何分配給參與生產的各項資源。古典經濟學家推崇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認為政府只需充當「守夜人」的角色就足夠了。
進入新古典經濟學時期,經濟學家這個關於市場能自發地把經濟活動協調得很好的觀點也沒有改變,只是引入了數學(主要是幾何)來表述、推導經濟理論。長期以來,經濟學家對市場之能深信不疑。
- 從數學的角度所定義的邊際概念——邊際量是指做平均基準的數量變動一單位所導致的總量的變動;而這裡從經濟學的角度定義的邊際概念——局限條件的變化所導致的人的行為的變化——與數學中的定義相對應。
實際上一切自然科學都可以使用數學,經濟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卻最接近於自然科學,表面上看是因為它能用數學。但數學不提供內容,提供內容的是具體的學科——物理學提供屬於物理學的內容,化學提供屬於化學的內容……自然,經濟學就提供屬於經濟學的內容。也就是說,經濟學可以不使用數學(只要人們有足夠強大的邏輯推理能力),但使用數學會讓邏輯推理能力平平的人比較容易明白,可是使用數學時一定要給它補充經濟學的內容。
事實上,如今的經濟學教科書,從所謂的入門級到中級到高級,經濟學內容並沒有加深過,加深的只是數學!
數學之於經濟學已經成了一件皇帝的新衣,遮掩著這近幾十年來經濟學內容無甚進步的尷尬。更要命的是,這件新衣不僅僅是在遮掩,更是妨礙著經濟學內容的進步!因為數學沒有內容,搞了數學這形式上的變化之後,也符合自私假設的經濟學家就不再費心去發展經濟學內容了!
需求定律
需求定律的基本內容與要點需求定律的內容是:其他因素不變時,需求量隨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即價格上升,需求量下降;價格下降,需求量上升
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第一,是價格引起需求量變動,不是需求量引起價格變動。也就是說,價格是自變數,需求量是因變數。
- 第二,價格這個變數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但嚴格來說它不是人們平時看到的那個用貨幣來表示的名義價格,而是用其他物品來表示的相對價格(真實價格)
- 微觀經濟學裡因為不研究貨幣的影響,所以價格都是指相對價格(真實價格)。
- 第三,需求量這個變數卻並非客觀存在的事實,而是對人們的意圖的描述,與購買量這客觀事實不是同一回事!
再高深的數學都挽救不了從一開始的前提就是錯的所謂理論。高深複雜的數學模型最多只能確保人們從前提出發走到結論之間的那段推理過程,邏輯上是正確的,可沒法確保那個前提是對的。中國有句成語,叫「南轅北轍」,如果從一開始的方向就錯了,車子走得越快,離真正想到達的目的反而只會越遠。
股市(其實是一切金融市場)的特徵,起關鍵作用的局限條件不僅多,而且變化迅速,變動一次之後很短時間之內又會再變。這就不像平時人們對其他事情進行推斷時,關鍵的局限條件相對來說數量較少,也比較穩定,變動一次之後隔很長時間才會再變。你要是問我:股市(股價)是可以預測的嗎?我的回答是:可以,也不可以!說可以,是因為如果你能迅速而準確地掌握所有關鍵信息,用需求定律就已經足夠作出準確無誤的推斷(有理論、有事實為根據的預測就叫推斷);說不可以,是因為事實上你不可能迅速而準確地掌握所有關鍵信息。股市裡有一類可稱為「圖表派」的人,以股價在過去的波動軌跡(圖表)來猜測股價在未來的波動。他們實際上是基於「已經發生過的事情會繼續發生」這樣的假設前提來進行預測的,但這根本與科學理論的推斷毫無關係。過去的事情是基於一些特定的局限條件而發生的,未來的事情則將基於另一些特定的局限條件而發生,憑什麼認為這兩組局限條件會是一樣的呢?要掌握未來的局限條件,信息費用太高,於是人們就以過去的局限條件來進行猜測,這種折中的行為可以理解(也就是可以解釋),但從道理來說,這樣的猜測是沒有可靠的科學依據的。
作為科學的經濟學是無法預測金融市場的,正如作為科學的物理學是無法預測賭博結果一樣。一切告訴你他有萬無一失的辦法在股市上賺錢的人都是騙子!這就相當於一切告訴你他有萬無一失的辦法在賭場上賺錢的人都是騙子一樣。
哪些其他因素不可變,哪些其他因素可以像價格一樣隨心所欲地變。
- 第一類其他因素是直接導致需求量變動的,這種其他因素就不能變。
- 第二類其他因素是直接導致價格變動的,這種其他因素就必須讓它變。
- 第三類其他因素可以稱為「中間因素」,因為它會隨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可以變
不能用偏好、觀念、性格、民族性這一類本質上是描述心理狀況的因素來解釋現象,而是必須探究這些因素背後的客觀事實(局限條件),才是具有可證偽性的解釋。
中間因素是事實,但變化過於複雜微妙而難以調查,所以索性讓它變好了;而預期跟偏好是性質相同的東西,都屬於心理因素。怎麼處理它呢?方法與處理預期是一樣的,就是要用客觀事實(局限條件)的變化來替代它的變化,即心理因素假設為不變,變的只是替代它的客觀事實。
用理論去解釋現象,就是說:根據有關的理論,在指定的(局限)條件下,如果出現某某現象,那就說明理論被事實推翻了。如果出現另一個現象,那就說明理論被事實證明了。然後到現實世界去,看這某某現象是否發生了,如果沒有發生,發生的是另一個現象,這就說明理論未被事實推翻。於是這個理論就是既具有被事實推翻的可能性(可證偽性),但又暫時未被事實推翻(未被證偽),是可以暫時接受為正確的理論。但是如果理論被事實推翻了,可以通過在理論中增加前提條件(如需求定律中的其他因素)來挽救理論,但這些前提條件不能是不可觀察的心理因素(因為這會讓理論喪失可證偽性),而必須是可以觀察的客觀事實,而且要儘可能是容易觀察的客觀事實(前提條件越難觀察,理論失去可證偽性的風險就越高)。如果有兩個理論都可以解釋同樣多的現象,但其中一個理論的前提條件比另一個多,則前提條件較少的理論勝出!(這是科學方法論中主張的「奧克姆剃刀」原則,即「如無必要,勿增實體」。)反之,如果兩個理論的前提條件一樣多,但其中一個理論能解釋更多的現象,則解釋力更強的理論勝出!
- 盧梭的那句話吧:人生而自由,但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這所謂的枷鎖,要有一個明確的定義的話那就是約束!這世上沒有無約束的情況,也就無所謂無約束的自由。
供給曲線 供求理論 爭取對價格的干預
價格管制的傳統分析及其問題- 自私的人所競爭的不是那稀缺物品本身,而是這部分因政府管制而變成沒有明確物主的收入。同樣是在自私本性的約束之下,能最大限度地把這收入搶到手的競爭方式,就會被採用。但要把這收入搶到手,是要花費成本的,那就是交易費用。因此,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能以最低的交易費用把那收入搶到手的競爭方式,就會被採用。
價格管制帶來交易費用增加
- 有「同情窮人」的人可能還是要心有不甘地追問:可是不搞價格管制,付不起那市場自發形成的價格的窮人怎麼辦?首先,從上述的分析可知,搞價格管制並不能幫到窮人,反而只會增加整個社會的交易費用,使整個社會更窮!其次,只要交易費用足夠低,市場自由運作就能滿足所有人——當然也包括窮人——的不同需求
需求量與供給量乃意圖之物,所謂「過剩」不知從何驗證。有意義的經濟分析,應該是根據具體的局限條件來進行分析。
最低工資法的本質,其實是侵犯了勞動力的產權中的轉讓權——不讓工人以低於最低工資的價格出售自己的勞動力!更通俗地說,實際上就是剝奪了工人勞動的權利!
成本的概念
歷史成本的干擾- 只要信息費用足夠低,人是不會以歷史成本去估算機會成本的,這時人是根據機會成本,而絕非歷史成本來進行選擇的本質就會清楚地表現出來。
- 在一般情況下,由於存在著較高的信息費用,生產者藉助歷史成本來估算機會成本,歷史成本與機會成本沒法分離開來。那樣,人們就要找一些很特別的情況,使得信息費用這局限條件失去作用,生產者無須再藉助歷史成本來估算機會成本,這樣歷史成本與機會成本就會清楚地分離開來,人們也就能清楚地看到,真正支配人的選擇行為的,是機會成本!
租值的概念
變幻莫測的租值- 一種是把選擇無限細分,另一種是最粗略地看選擇,於是只看到「撂荒」與「使用」兩種選擇。在前一種情況下,租值無限逼近0,成本無限逼近收入,也就是所有收入都是成本。換言之,收入與成本是同一回事!前一講說過,經濟學上所說的(機會)成本不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所習慣的那個支出的概念,而是收入。但這收入不是最優選擇的收入,而是放棄了的選擇的最高收入。然而,從這一講的內容可見,當選擇無限細分時,最優選擇的成本就是它的收入!而在後一種情況下,成本是0,租值等於收入,也就是所有收入都是租值。換言之,收入與租值也是同一回事!從這兩個極端往中間情況靠攏的時候,就能明白租值其實就是成本!收入都是成本,只是一部分表現為人們看到的選擇的成本,另一部分表現為人們沒看到的選擇的成本。為了區分看到與沒看到的選擇,把前者直接稱為「成本」,後者稱為「租值」,但本質上它們都是成本,也都是收入!
第一個角度,是從「租值」這個概念的歷史演變來看,租值是生產要素的收入,是資產的價值。
生產要素投入生產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從產出中分一杯羹,所以它們都是資產。反過來說,資產之所以值錢是因為它們能為生產作出貢獻,並憑此而獲得收入,這就是它們的價值所在。如前所述,收入是租值,於是租值就是資產的價值。其實人們需要的一切東西都是資產——無論人們是需要它們用於生產,還是用於消費,因為消費品也可以看成生產「人」這種東西的生產要素,而人作為勞動力又是所有生產中都必不可少的生產要素——因此人們需要的一切東西都值錢,都能帶來收入,都有租值!當然,從根本上說,人們需要的一切東西都值錢是由自私與稀缺這兩大約束所共同決定的:它們共同決定了物品有價,而價格就構成供應這些物品的生產者的收入,而收入就是租值!
從第二個角度來看,租值是收入變化而供應不變的那部分收入。
第一個角度把租值理解為生產要素的收入、資產的價值,那是用最粗略的方式看選擇,於是生產要素或資產的全部收入都是租值;第二個角度則並非以最細緻的方式看選擇(但不一定用最粗略的方式),於是有些選擇沒看到,就以為收入變化時選擇(供應)沒隨之變化,從而覺得有部分收入是租值。
- 盈利的存在是因為有信息費用,使得人們的預期收入與實際發生的收入存在偏差
一種是有產量才有且隨產量的變化而變化的成本,叫「直接成本」(direct cost),這相當於傳統教科書里說的可變成本;另一種是沒產量也有、不隨產量的變化而變化的成本,叫「上頭成本」(overhead cost),
上頭成本是租值的緣故,是因為人們只看到這人有兩個選擇:退出市場,以及留在這市場里繼續經營下去。顯然,只要存在上頭成本(即收入雖然不如預期,但至少仍可彌補全部直接成本還有餘),這人不會選擇退出市場,而是一直經營下去。所以上頭成本是從第二種角度理解租值概念——收入變化而供應不變的那部分收入——是市場給他的收入變化而他仍留在這個市場里繼續供應的那部分收入。既然上頭成本是收入減去直接成本,收入變化引起的就是上頭成本的變化,因此上頭成本就是那部分變化的收入,是租值。
- 事實上,競爭會導致租值消散(這裡是指經濟學教科書里說的「零利潤定理」,以後再作詳細介紹),但競爭也會保護屬於上頭成本的租值。於是,局外人進入市場的競爭保護了局內人的上頭成本,上頭成本的存在保護著這些局內的生產者不被淘汰出局(其他因素一樣時,局內人的直接成本低於局外人,因此他們在與局外人的競爭中佔據著成本優勢)。所以生產者極力爭取的,其實是這些不會被競爭所消散的租值(上頭成本),以便在激烈殘酷的競爭中生存下來。
- 在收入(也就是總成本)一定的情況下,總成本的構成——上頭成本是多少,直接成本是多少——取決於生產要素的合約形式,以及合法或非法地終止合約的交易費用。
交易費用
從狹義的交易費用到廣義的交易費用- 一切制度(包括市場)的存在,都是為了節省交易費用,但一切制度本身也必然會引起交易費用的產生,某種制度能存在一定是因為它所引起的交易費用低於它所節省的交易費用——在某項活動中人們選擇使用市場,一定是因為使用非市場(如企業、國家行政指令等)的交易費用更高,雖然市場也會引起交易費用,但一定是相對於它所帶來的利益而言,其交易費用已經最低,因此是最優的選擇。當然,局限條件的變化會使不同制度的交易費用的高低發生變化,有可能使得人們從一種制度轉向選擇另一種制度——這就相當於不同物品的相對價格發生變化時,可能會引起人們從其中一種物品轉向選擇另一種物品。這就是所謂的制度變遷。
- 科斯所說的以企業取代市場,其實是以一組合約(生產要素購買或租用合約)取代另一組合約(產品銷售合約)。而人們選擇不同的制度,實際上是選擇不同的合約;制度變遷也就是合約條款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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