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與「互聯網+法律」的一種可能性

《經濟學人》雜誌在近期用封面報道的形式介紹了「區塊鏈」(Blockchain)這一技術可能會給互聯網帶來的變化。簡單來說,區塊鏈會改變網路上的信任機制。信任機制的改變會有希望在網路上產生蝴蝶效應,掀起滔天巨浪,從商業模式到法律規範,無一可以「倖免」。而目前,這一技術所激起的點點漣漪就是比特幣——一種我們已經耳熟能詳的網路貨幣。

對於法律人來說,或許對比特幣的印象僅停留在其不易監管,且為多國封殺。但比特幣背後技術所蘊含的改變網路世界的潛力卻被忽視了,區塊鏈所帶來的信任機制的變化,會讓版權制度、個人信息保護、網路安全等多個與互聯網相關的法律領域發生巨大變化。即使這個變化永遠都不會到來,法律人們放下手中的工作片刻,展望一下網路的另一種的可能性也沒有什麼壞處。

一、區塊鏈是什麼

這裡我不打算用複雜的技術語言來解釋區塊鏈的技術原理,如果有興趣可以去看中本聰的論文。簡單來說,區塊鏈是是一種分散式的資料庫。不同於一般資料庫,存儲於固定伺服器,區塊鏈的數據則存儲於所有區塊中,而這些區塊並不固定的存儲於某一伺服器中。以比特幣為例,用戶持有某比特幣的情況並不記錄在某一網站的資料庫中,而是由用戶各自保存。比特幣的核心是:一個分散式的公開總賬,可共享、可信,每個人都可以檢查,但沒有任何一個單一用戶能夠控制它。

實際上,比特幣所做的就是模擬現實世界中的現金。在現實中,我們的現金是由我們各自持有,手頭有多少現金不以在某一機構登記備案為準,而是完全看我們錢包里的鈔票數,我們相信口袋裡的鈔票很難被偽造,也相信同一張鈔票不會出現重複支付的情況。現實中的物理規則可以保證這一點,而比特幣則是通過演算法來保證。

二、衝擊回應

比特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已經讓金融體系面臨了莫大的挑戰。雖然比特幣沒有能力完全將現行的貨幣體系取而代之,但卻讓哈耶克所暢想過的非國家發行的私人貨幣成為了現實,這無疑讓經濟學家們看到了貨幣的另外一種可能性。

目前來說,區塊鏈所帶來的這種「可能性」未必是最經濟、最高效的。但比特幣自被發明之日起已有六年,經歷暴漲暴跌依然健在,正說明了區塊鏈技術的存在有其合理性。

在比特幣風行後,各國沒有辦法忽視比特幣的存在。中國雖然沒有禁止比特幣的交易,但是明確規定了將比特幣視為一種虛擬商品。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將比特幣和其它數字貨幣定義為商品。在歐盟內部,在英國比特幣被認為是貨幣,而在瑞典和德國它則被視為商品。歐盟法院為了解決內部分歧認定比特幣就是一種貨幣(不是法定貨幣)。

各國根據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不得不對比特幣的屬性進行確定。更加值得留意的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與以往任何的虛擬性的財產都有不同,其法律屬性,交易過程中的種種法律關係,都有待從頭開始研究。

三、區塊鏈技術與法律的未來

區塊鏈可以讓相互間沒有信任感的人們能在無需有第三方權威的條件下進行協作。很多人都認為,中本聰煞費苦心設計出區塊鏈技術,其野心遠不止比特幣這麼簡單。

區塊鏈實際上改變了網路上的信任機制,原本網路上信任的建立有賴於第三方的存在,比如一次淘寶交易的完成需要支付寶作為可信第三方負責中轉資金,區塊鏈技術的意義就在於無需支付寶這樣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保證,就可以完成交易(比特幣的交易仍然需要第三方擔保,比如破產的Mt.Gox)。如果能夠在更大範圍內將區塊鏈這樣的技術投入運用,或許可以促成下一隻「獨角獸」的誕生。

實際上,不少行業巨頭和創業公司已經對區塊鏈技術投入實用而摩拳擦掌:Stampery公司計劃利用區塊鏈代替公證人,為敏感文件提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證明;ConsenSys是一家專註於區塊鏈技術的工作室;像瑞銀集團(UBS)這樣的傳統金融機構也開始關注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潛力。

在版權領域,區塊鏈技術同樣可以有所作為。就國內來說,目前軟體的版權登記需要找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這是典型的中心化運作模式。如果有機會將區塊鏈技術運用於版權領域,或許開發者手中的軟體本身就會成為登記的證明。如果軟體發行時的每一份拷貝也可以基於區塊鏈技術,給予著作權人對作品更加強大的控制權,區塊鏈這樣的技術可能會成為更加強力的數字版權管理(DRM)技術,屆時甚至影視作品的版權方都會對此拍手稱快。

同樣,區塊鏈這樣的分散式資料庫技術可能還會成為個人信息保護的福音,個人信息或許也有希望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保存,以避免單一伺服器所帶來的風險,個人信息的安全性會得到顯著提升,並且用戶本人對自己信息的掌控力也有希望能得到加強。另外,對於其他的虛擬財產,如域名、郵箱、網路賬號都不排除會使用可以使用區塊鏈技術的可能性。

四、可能的起點

區塊鏈技術可以讓網路更像現實,讓網路規則更像物理規則,只是物理學定理變成了加密的演算法。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互聯網以後的發展方向,但無疑是一種新的可能性。

技術對於法律的影響永遠都是一個迷人的話題,法律制度變遷的背後從來都少不了技術的影子。我們現在熱衷於討論「互聯網+法律」這樣的話題,有必要對互聯網技術的前沿有所了解。像區塊鏈這樣的技術,為法律制度的發展提供一種完全不同的可能性,或許未來真的會走上這條路,或許會因為各種原因另闢它徑,而這也正是技術的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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